第二十二章 穿堂院(1/1)
高杰义和吕杰诚出门吃早点去了,在天桥的穷人窝子里也有一家三口在吃早点。
北京人有个习惯,一般不会把早饭当成饭,而是当成点心,所以他们称呼早饭叫做早点,他们只把中午和晚上两餐饭当成饭,所以也有一日两餐之说。
旧时北京有东富西贵南贱北贫之说,东富西贵都很好理解,东城住的都是有钱人家,很多大买卖也开在东城,西城多是清朝汉官的居住地,所以贵气十足。
北城是内城,清朝时期有内外城之分,北城属于内城,清朝时期都是满人住的,因为清王朝要求八旗子弟拱卫皇城,那时候的满人都是吃旗饷的,都是拿国家工资,所以日子过得很舒服,后辈子孙不干活也可以活的很舒坦。
但是因为近代列强入侵,赔款甚巨,清政府很早就没钱发旗响了,普通满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尤其大清亡了之后,旗响彻底断了,满人的日子就更难过了,很多人都活不下去了,所以北城也成了贫穷的地方,称之为北贫。
南城向来都是穷人待得地方,人穷命就贱,所以大家得了个南贱的名号,意思是贱命一条。南城是穷人窝子,天桥就是穷人窝子里面的破烂箩筐,穿堂院就是破烂箩筐里面的一根烂茄子。
今早,这穿堂院的伙房子里难得飘出来点肉香。
“娘,您多喝点肉粥。”金小毛跪在床上喂给他卧床的老母亲喝粥。
金母斜着躺在床上,虚弱地张大嘴,一连喝了好几口。热乎乎的肉粥惹得金母胃口大开,已经病了许久的她,竟一口气喝下大半碗。
金小毛就跪在床上,小心翼翼地喂着。
而金老毛却是站在床边上,警惕地看着旁边土炕上的人那饥饿的眼神。
伙房子里除了进门的一块巴掌大的地方能站人,其他地方都是联通的土炕,不管男女老少大家都睡在大通铺上。每个铺位都是黑的发亮,黑中还透着红,这是血,床上有很多跳蚤和吸血的臭虫,怎么打都打不完,怎么灭都灭不掉,一拍就是一滩血。
屋子里面很黑,且充满了难闻的味道。
金母擦了一下嘴角的粥水,把剩余的一点点也抹进了自己嘴里,她道:“娘饱了,你也吃点吧。”
金小毛摇摇头:“娘,我已经吃过了。娘,我还买了大肉包,我喂给您吃。”
金母道:“我已经饱了,吃不下了。”
金小毛把油纸拢了拢,塞到金母的床头,小声说道:“娘,那您一会儿中午饿了吃。”超级虫洞
金老毛怒道:“你糊弄完你娘,还来糊弄你老子啊?”
金小毛讪笑两下。
金老毛把碗举到金小毛嘴边上,催促道:“赶紧吃了。”
金小毛这才把碗接过来,喝了两口,然后大口嚼起了里面的烂白菜帮子,毕竟是大小伙子,能不饿吗?
金老毛重重出了口气,然后从怀里摸出个白馒头,塞到金小毛碗里,道:“把馒头吃了,你今天还要去老爷家做工,不能饿着,得吃点好的。”
金小毛抬头问道:“爹,那你呢?”
金老毛不耐烦道:“我等下带你娘去瞧病,我又不出工,吃什么饭?”
金小毛欲言又止,最后也只是轻轻叹了一下,吃起了碗里的杂烩和馒头。
“劳驾问一下,拉洋车的金家父子住在这里吗?”门外传来声音。
“在……在……在这里……”有人结结巴巴回答,然后赶紧向屋里喊:“金老毛,有人找。”
金家父子同时一愣,然后赶紧出去瞧,却见贵人站在他们屋外。
“鄙人白雨生。”白雨生拱了拱手。
金家父子顿时手忙脚乱了起来,有些不知所措。
伙房子里的人也都小心翼翼地看着这边,伙房子的意思就是搭伙一起住的房子,能住这儿全是最穷的人,大部分都是穷苦力,甚至还有好些是乞丐。就连穷人都不乐意来这种地方,就更别提这种衣着光鲜的富贵人了。
大家都不自在起来了。
金小毛赶紧问好:“白先生好。”
白雨生摆摆手,客气道:“我不是什么先生,只是一个普通的做买卖的人。”
金小毛改嘴道:“白老板好。”
白雨生倒是也客气:“哟,我还来早儿了,正撞上你们吃早点了。”
金小毛道:“是是是,吃点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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