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最初起点(1/2)
索尔镇是李飞飞穿越的落脚点,对他的纪念价值非常巨大,他还记得自己眼睛一睁开就满脸懵逼的场景,现在想想都忍不住笑出声。话说,他穿越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他依旧搞不明白,难道真的只是上帝的一次恶作剧?
摸了摸胸口的圣灵十字架,男孩会心地笑了——管他呢,既来之则安之呗。最初他的唯一财产就是这玩意儿,如今他已经集齐了七个十字架,距离九个的目标已经不远啦。
“赞美上帝,李斯特殿下回来啦!”
热闹的围观人群中挤出一位年迈的长者,颤颤巍巍地拄着拐杖,见到李飞飞后又惊又喜。他是索尔镇的老镇长威廉·塔姆,因为双方地位相差太大,老人诚惶诚恐地要跪下请安,不过立刻被李飞飞扶住了。
“塔姆老爹,您这么客气未免太见外啦。”李飞飞笑呵呵地说,“还记得当时您是怎么训练我的不,那可是拿着鞭子狠狠地抽,逼我努力练习剑术呀!不过拜您所赐,我的武艺增进了不少,想到那段苦命的日子,我还是忍不住瑟瑟发抖咧!”
李飞飞是个记恩的人,塔姆老爹对他的帮助很大,而且严格意义上说是他武学的第一位老师和启蒙者。当时为了应付即将来袭的马匪团,李飞飞在塔姆老爹的调教下狠命训练了几天,最后成功地干掉了凶悍的马匪头子山姆。不仅如此,老人还把祖传的骑士剑赠送给了他,对他的恩遇不可谓不厚重。
“怎么样老爹,时隔这么久,要不咱俩再来一次久违的剑术切磋怎么样?”
李飞飞一直没有忘记塔姆老爹,看到这位值得尊敬的长辈还活着,他非常开心,忍不住对过去的剑术老师开了个玩笑。
塔姆老爹又惊又羞,摆着手笑道:“您就别拿我开涮啦,以我这把没用的老骨头,连让您拔剑的资格都没有哩!”
提起剑,李飞飞有些羞愧地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说来惭愧,您送我的那把骑士剑很早以前就折断了,真是万分抱歉……”
“哈哈,刀剑本来就是消耗品,坏了就坏了呗。”老人笑道。
说句题外话,李飞飞目前佩戴的是一把装饰极为华丽的宝剑,这是乐贝士葛送给他的礼物。为了表彰李飞飞的尊贵,乐贝士葛花费重金打造此剑,聘请了全国最优秀的铁匠,可谓是呕心沥血。剑刃和剑鞘雕饰着最精美的花纹,上面的流彩全是真金白银,材质甚至超越了皇家用品,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上等货。
坦率的说,李飞飞不是很喜欢现在的武器,但他没有别的选择,因为他的妖刀不在身边。当初他被圣骑士阿尔弗雷德打晕后关押在罗德斯灵顿的地下密室里,连同最喜爱的妖刀血饮也被扣留了,尔后被偷偷运回了教廷。据说教廷对这把不祥之刃非常在意,也不知道其中隐藏了什么未知的秘密……
该死的教廷,给老子等着,迟早要杀进去把老子的刀抢回来——李飞飞默默盘算。
看到李飞飞衣锦还乡,塔姆老爹心里何尝不高兴?他老早就看出了这个男孩蕴藏的潜力,仅仅通过数日训练就能突飞猛进,今后的前景绝对是无法限量。事实证明老爹并没有看走眼,李飞飞成功了,而且是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功。
阔别重逢,忆苦思甜,和诸位老朋友拥抱,对于功成名就的李飞飞来说,无异于一次最大的精神盛宴。他曾经是索尔镇的救命恩人,这里的每个居民都把他当做救世主看待,而看到曾经的救世主扬名立万,大伙儿的心里岂能不高兴?他是索尔镇的骄傲,不管和李飞飞有没有交集,男女老少都凑上来拉关系,希望能和伟大的英雄多说一句话。
其中,有一个胡子拉渣的中年男子最为搞笑,兴冲冲地拉开裤子,骄傲地展示出大腿上一道粗粗的伤疤。他指着伤疤,高兴地大声叫嚷道:“李斯特殿下您看,这道伤疤还是您亲手砍的,我一直留到现在呢!”
原来,李飞飞斩杀了马匪头子山姆后,剩余的马匪们大部分投降了,后来老老实实地在索尔镇干活,最后基本都成了良民。这个中年男子就是当初的马匪之一,是在战斗中负伤被俘的,换句话说他曾经是李飞飞的敌人。而那场战斗中李飞飞浴血奋战在第一线,确实是砍了不少马匪,所以这道伤疤还真是他砍的……
“呃……”
看到中年男子兴奋异常的表情,嘴里吹嘘得天花乱坠,大腿上的伤疤仿佛是最光荣的勋章,李飞飞尴尬不已。他现在俨然是最耀眼的明星,能被这样的大名人砍一刀,对男人来说也是莫大的荣誉啊!
除此之外,人群中还钻出一个稚嫩的小女孩,脸蛋红扑扑地拉住李飞飞的袖子。“大哥哥,您还记得我吗,我是利兹呀,多亏了您从马匪手中救出我呢!别忘了您临走之时和我订下了约定,等我长大之后您会回来娶我的哟。如今我已经长大了,您也衣锦还乡了,意味着我们可以结婚了,这是值得上帝见证的时刻呀!”
这个名为利兹的女孩就是李飞飞最初拔刀相助的那个可怜姑娘,要不是因为这事儿惹怒了马匪,也不会引发后面的战争。至于所谓的“约定”,不过是李飞飞随口应付小女孩的搪塞,哪里当得了真?眼见利兹一本正经地谈婚论嫁,李飞飞直接被吓出了一头冷汗。
“等等,结婚什么的,你不是未成年人嘛!”李飞飞慌忙后退,惊恐地说道。
“嗯?你还有过人家女孩子有过这样的约定?”路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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