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棘手的案子(2/2)
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李旋黑沉着脸说:“我现在工作稳定,父母健在,又没有其他子女,孩子由我抚养有利于他的健康成长。”
骆欣玥直视着他的眼睛厉声说道:“先不说孩子不愿意跟你生活了,就说你有家暴和酗酒的行为这一点就不适合抚养孩子。”
李旋突然暴跳起来指着骆欣玥的鼻子骂:“你懂个屁,我的律师都说我完全具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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