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迷路(1/2)
刚下飞机,空中就飘起了雪花。在回到公寓之前,莫黎被宋喻强行带到了医院。林雅则在纪凝的陪伴下,先行去到了莫黎的公寓。
莫黎的公寓,大概120平,除了面积大一点,摆设基本上和国内的公寓相似。除了客厅里那架价值不菲的钢琴,几把椅子,两个大柜子和两张床,公寓就没有其他的东西。
厨房,相当于样板间。
调料都是没有拆封的瓶瓶罐罐,碗筷杯碟都躺在包装盒里。厨台上,就只有两个玻璃杯,和一个烧水壶。
“这里,真的有人住吗?”林雅感叹道。
虽然这屋是精装修,但用家徒四壁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纪凝,轻车熟路的从柜子中,拿出一次性的杯具,找出茶包,给林雅泡了杯茉莉花茶。
“一年365天,kris,将近200天,是在巡演的路上度过的。还有100天,是在大学的钢琴室里度过的。剩下的时间,基本上是在医院里度过的。所以,这里,摆设简单。”
纪凝在纸上写下一串用品清单,“这边出门左转200米处,有一个超市,麻烦你按照这个清单,把东西买回来。”
莫黎所住公寓的一楼,有两个出口。林雅理所当然的以为,纪凝所说的出门左转,是从刚才她们进来的那个门处去左转。
只是,走着走着,林雅就陷入到了一个类似迷宫的地方。
她的前后左右都是公寓楼,中间的小道,相互交叉。走来走去,林雅也没有找到可以识别楼栋号的方法。
纪凝的电话,一直打不通。路上,林雅也没见着人。想问路,也没办法。
在楼栋间,绕来绕去,林雅还是没有找到回到公寓的办法。好不容易,见到了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林雅上前说道:“io……”
莫黎的公寓楼楼栋号是多少来着。林雅突然忘记了。
“mayihelpyou?”上了年纪的金发老头和蔼的问道。
“ieotlooobad.”
“e?”
“kri.”
“krialledkris.”
老头礼貌的笑道,然后笑呵呵的将林雅请出了小区。小区的大门,和林雅印象中的大门,长得不大一样。
和纪凝一同进小区的时候,她注意到,小区门口有一家琴行。但是她在门口,没有见到这个琴行。
“我这到底走到哪儿了?”林雅欲哭无泪道。
太阳已经落山了,手机也快没电了。这里可是温哥华,晚上气温会降到零下五度。她已经把自己裹成了一个大粽子,可是,在寒风中,她依旧冷得快要手脚麻木。
“阿切……阿切……阿切……”
林雅双手抱肩,躲在快餐店的屋檐下。本来中午就没怎么吃饭,闻到炸鸡的香味,她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林雅硬着头皮走进快餐店,舔着脸笑道:“excuyfriendyfriendrebergeandacupofyou?”
“em……”黑人老板娘陷入沉思。
这家店,已经有了三个服务员。一个收银,两个在厨房,店面也不算大,他们并不需要一个不熟悉业务的兼职人员。
“ifyoudontneedapart-tieacypocontactakee.”
说话间,有三个客人进店。老板忙着给客人打单,就没有理林雅。林雅默默的站在一旁,一言不发。
正值饭点,客人们,一波接一波的进来。老板忙着招呼客人,直接忘记了林雅的存在。油锅里传来炸鸡腿的香味,本来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林雅不由得直咽口水。
“小妹妹,这个汉堡,我买多了,你能帮我吃掉吗?”一个,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笑道。
林雅警惕的望着对方,眼睛时不时的盯向那个冒着热气的汉堡。天上不会掉馅饼,无缘故的好意,都是糖衣炮弹。毕竟像莫黎那样付出不求回报的好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一个人一生都不一定能碰到一个,她不可能运气这么好,又碰到一个类似莫黎的人。
“谢谢你的好意。我不需要。”林雅笑道。拒绝的同时,她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两声。
“小妹妹,不要口是心非。”
“谢谢你,但是我确实不需要。”林雅笑着从男子身旁走过。
男子快步赶上,在她出店之前,挡在她身前,“小妹妹,怎么就走了?”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林雅默默的向后退了半步,双膝微屈,双手握拳。
来者不善,只是,意图不明。
“doyouknoe?”林雅故意拔高音调,弄得餐厅里的人都能听到她的提问。
“当然。”
“but,whoareyou.doyoue?”林雅你的音调,一高再高,她的海豚音,在餐厅里回响。
餐厅里的人一同望向林雅。店老板也放下手头的账本,走了过来。但是见林雅的吵架对象是那个金发蓝眼的男子,她就默默的退了回去。
这个人,可是这家店的大主顾,得罪不起。
看到店老板的反应,林雅顿时猜到,店老板和这个奇怪的男子是熟识。
“ifyoureallyeafavour,pleaeyouryfriend.”林雅定了定心神,脑袋飞速运转。
“当然可以。”男子毫不犹豫的拿出一个智能手机。
无需解锁界面,林雅就可以直接拨号。很明显,这个不是私人手机也不是工作手机。
林雅想了想,按着墙上警务宣传画报上的电话打了过去。
五分钟后,警察就到了店里,将林雅带到了警局。金发蓝眼的男子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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