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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众议院情报常设委员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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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和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oe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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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会监督中情局。”
就我所知这两个委员会一直人手不足,调查文件的工作通常交给一群分身乏术且经验不足的国会员工负责,所以国会员工流动率很高。
而且绝大多数的众议员和参议员都不会深入调查中情局,因为做这种事对他们而言等于政治自杀,他们不会做这种事。
我听说委员会有好几柜他们应该调查的资料,但是他们宁可把档案柜锁起来装作没看见。
正如我前面所说的个人案例,军工复合体控制了参众议员。
参众议院和军工复合体之间有利益旋转门,假设你是曾在国会任职的员工或议员,且乖乖地替国家安全技术公司或洛克希德马丁办事,你离职后就可以到通用动力(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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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找一份年收入600万美元的工作,军工复合体会透过其与国会的关系对你开出这项利益条件。
当年前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柯米(jaey),因为和“平行政府”(ove
,义同“深层政府”)合作,后来洛克希德马丁便支付了600万美元的年薪让他去那工作。
洛克希德马丁同时也捐了一大笔款项给柯林顿基金会,后来柯米回到汇丰银行,协助墨西哥毒枭和中情局洗钱,说白了,当时的他根本就是个中情局特工。
如果中情局的员工犯了程度等同于希拉里所作所为百分之一的坏事,我们马上会失业,也很可能去坐牢。
现在国会中的人都不是宪政主义者,他们只是一群政客,他们无意改变既定的体制;他们隶属国家机器;他们只想保住自己现在的职位,不想改变任何事,就只是一帮政客。
做一名(称职的)参众议员和只想当一个政客,绝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影子政府违反宪法犯下了多项重罪:包括操控国会听证会;从国会扣押文件和证词;不让国会知情的秘密计划;对违法行动进行加密和隐蔽。
例如他们在南美洲和其他地方的毒品走私活动;在国会不知情的状况下,利用不法活动筹措秘密资金。
影子政府会利用违法活动取得的金钱来资助中情局的计划,这完全超出国会管辖了;影子政府还监控了国会。
中情局监控了参议院,而国安局窃听国会议员们的对话。这犯了窃听国会议员并记录下来持续监控的滔天大罪。
此外,影子政府还利用外国情报监控法庭(fi)和国家保密特权控制司法体系;而且秘密挪用美国纳税人的税金。
还有令大家都绝望的是对美国民众进行监控;他们还发伪誓,国家情报总监(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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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对国会发伪誓,中情局也对国会发伪誓,国安局跟联邦调查局也都做了同样的事。
影子政府的违宪案例还有曾多次将泄密者关进大牢,藉此堵住他们的嘴。例如约翰.克里亚库(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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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计划不光只是对囚犯进行水刑,有些囚犯甚至因为这种“高强度审讯计划”丧命或严重伤残。就像伊甸园中的蛇,用甜言蜜语煽惑你去食用毒苹果,他们用“高强度审讯”这种好听的词来称唿,但它明显就是虐囚,有人被凌虐或被电击致死。
乔治.泰内特开创了虐囚计划、引渡和秘密监狱,他还经常动用国家保密特权封杀对他们不利的案件,次数比历史上任何一位中情局局长都要多。
而就在乔治.泰内特干这些坏事时,中情局的秘书长就是跟他狼狈为奸的约翰.布伦南(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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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布伦南后来和泰内特以相同的升迁路径成为中情局局长,这就是影子政府犒赏对其效忠之人的方式。
布伦南上台后做了更多的虐囚计划;更多的无人机刺杀计划;继续监控国会议员;更常动用保密特权。这跟他的老大哥泰内特如出一辙。
影子政府一直这样干,即使明目张胆的违宪,也要犒赏他们的人马。我把影子政府的运作模式称为“秘密的暴政”(ty
a
yofy),这是一种新型态的暴政,影子政府用“秘密”的名义,从事不只违宪还大尺度非法的活动。
影子政府的监控对象不仅针对外国政府,也包括美国公民。他们不想受国会监督,而且想在民选政府的体制外做事,于是将所作所为都列为机密。
如肯尼迪在1961年的演说中所述:“在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中『秘密』这个词是令人厌恶的”,“一旦政府宣布国家有强化安全的需求,那些急于扩张政府审查和保密权限的人便会伺机而动,这是极度危险的。”
肯尼迪还讲过另一个名言:“我要把中情局碎尸万段,并让它挫骨扬灰。”接着肯尼迪就把杜勒斯赶下台,结果自己就遇刺身亡了。
然后披着羊皮的杜勒斯还进入华伦委员会(wa
e
coissio
)负责调查真相。这就是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们的政府从1948年中情局成立后,就已经不是原本的政府了。同时,我们在1947到1948年间失去了我们的宪政体制,国家保密特权(e)就是这个政府用来实施暴政的终极手段。
1948年10月6日一架美国空军b-29轰炸机执行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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