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故技重施(1/3)
两个军士,将一面巨大的桌子抬到了平台上,上面已经铺好了一张巨大的白纸。
磨好的墨汁和笔就放在那里,用不着李承乾安排,长孙无忌已经先一步走过去,当仁不让的执笔,将第一条的内容写到了上面。
等到长孙无忌写完,李承乾才继续说:“刚刚是第一条,那么,第二条,孤的建议是,将‘商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作为第二条,朝廷既然要对你们征收赋税,自然理所应当的给予你们保护。之前税收乱糟糟的,也就罢了,但是这一次商律重新制定,商人正式作为国家的一个纳税主体,进入国家的舞台,自然要获得庇护。
当然,这个庇护不包括商人犯法,一旦某个商人违反了唐律,那么,朝廷对他的保护,也将到此为止。”
见没有人有异议,魏征毫不犹豫的上前,夺走了长孙无忌手里的笔,亲自写下了第二条。
第一条还很一般,这个第二条,却让魏征很是认可。要知道,在这之前,好多的商家为了自身的安全,只能托身于世家勋贵寻求庇护。如此一来,虽然这样的现象不可能彻底杜绝,但是给了好多商家一个选择。当他们逐渐适应了不依托于他人,也能安身立命的时候,就能解决世家勋贵的部分收入了。
看起来只是部分的收入,但是仔细想想,这部分的钱,可是百分百的属于百姓。虽然还很不适应,但是,魏征很清楚,从此以后,商人的地位,恐怕也将上升到“百姓”这个层次了。
台下,李世民对这个安排也很满意,特别是后面的商人违法则保护中止。
有了第一条第二条为引,接下来,李承乾就准备彻底放手了。
扫视了一眼台下,李承乾笑道:“单孤一个说,新商律岂不是成了孤一个人指定的?这第三条,就让孤在场间寻找一位来制定吧。”
说完,李承乾伸手朝向皇帝的所在:“这位穿着如此出众,不如就这位来提提意见?”
皇帝既然来参加了,不让他出口不可能,李承乾只能将这第三条的制定交到皇帝的手里。
李世民并不意外自己会被点名,看太子伸的是手掌而不是手指头,脸色顿时更缓和了。
缓缓的站起身,清清嗓子后,李世民的声音响了起来:“第一条制定税率,为根本,第二条强调商人获得朝廷的庇护,算是给.....我们商人提供了福利。既如此,那承蒙太子殿下看得起,朕惊诸位的第三条来了。我建议,将唐律的规定,转移到新商律中。商人不得经营盐铁等朝廷要害产业,不得经营朝廷禁止的商品,不得将粮食。铁器等重要货物,贩卖到草原。
这本来就是唐律中早就规定的,如今换到新商律里面,不无不可吧!”
说完,李世民就坐了下来。这是他早就想好的,新的商律既然如同“契约”一般,那就对商人有很强的约束力,虽然看起来这一条从唐律之中转移到商律中,将“平民”变成了“商人”,但实际上,也算是弥补了一个漏洞。
毕竟,平民可没有做这些事的手段,能做到这些的,都是商人。就算商人的地位即将上升,但是李世民还是没有将他们提升到跟普通百姓一个地位的打算。
李承乾也想清楚了这一点,虽然内心苦笑,但还是让接替魏征的房玄龄,将这一条记了下来。
有了皇帝这个“商人”的带头,本来安静的街道上,终于沸腾了起来。
对于新商律,商贾们有太多的建议想要说,以前因为身份低贱,没办法直达天听,但是现在能够亲自参与其中,就纷纷踊跃起来。
情绪激动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平息下去的了。
本来李承乾的预定是一天的时间里就将新商律制定出来,但是现实是,哪怕中午没吃饭,一直持续到了傍晚,还是有很多没得到发言机会的。
不得已之下,李承乾只能将日子延长到三天。
三天后....
办公屋里,房玄龄几人看着炕上摆放着的几张大纸,相顾无言。这就是新商律,哪怕用了三天的时间,他们依旧觉得这一次的制定,实在是太简单了。
跟之前不一样,这份新商律的制定,并没有钻故纸堆,也就是没有借鉴之前朝代的律法,而是脱身于现实,根据商人自身实际的需要出发的。特别是最后制定量刑的部分,内容让这几位见惯了世面的,都吃惊不已。
挑选出其中一篇,房玄龄感慨道:“偷税漏税,十贯以下脊杖三十,流放百里?百贯以下鞭笞五十,流放千里?千贯以上绞?万贯以上斩?好家伙,这可不是咱们制定的啊,是他们自己说出来的!要是以后有人说处置规定过重,老夫可不背锅!”
杜如晦捋捋胡须说:“毕竟殿下可是准许了商人子弟可以入学院,甚至做官,虽然要跟家里断亲,但是亲可断,血仍在啊!为了这一条,别说定下这样的刑罚,就连当场你让他们自己把脑袋割下来都有人愿意!”
温彦博感慨道:“最让我吃惊的还是官商勾结的处置,主犯斩,全家打入贱籍。虽然这样的处置之下仍然不排除有人会知法犯法,可是到底是能产生一些效果的。”
跟以上三位不同,魏征和戴胄却很是开心,亲眼看到一部完美到堪称前无古人的商律出现,让他们看到了律法制定的便捷之处。就像太子说的那样,一两个人钻故纸堆抄袭前朝,律法能有什么进步?添油这样的修改,根本就是杯水车薪,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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