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震慑(3/3)
“瞧这人皮干肉瘦的,家里条件估计很艰难,或许是不得已才出来偷钱的,没被偷走就饶了他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宋星辰看到有三四个人想要上前来,她美眸轻扫,“扒手基本上都是团伙作案,谁若是敢往前走一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不会对你们如何,但是我不信去了警局,你们还能憋得住。”
“还有……”她眼神讥讽的看着适才几个劝她大度的人,“他这是盗窃未遂,若非我发现,我朋友的钱包已经被偷走了,而她的钱包里只是一部手机就价值五千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表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数额较大者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佘嫁。”她扭头看向被自己“震慑”住的女人,“手机有发票凭证吗?”
“当然有,我去年年底才买的,发票凭证在我包里呢。”佘嫁从手提包里取出一张硬纸发票,“看,五千六百多块呢,差点被偷了。”
“嗯!”宋星辰点点头,“所以你们也听到了,他的偷窃行为已经构成了‘数额较大’的性质,可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你们觉得我在强人所难?我可以放了他,但是你们谁去替他接受法律的惩罚?”
一些空口白牙的围观者顿时面面相觑,对方能如此流利的说出法律条例,很显然是个文化人。
再看对方的衣着和气场,说不定还是公职人员呢。
他们几个先前觉得宋星辰过分的,都不由得后退几步,隐匿到了人群里。
哪里还敢再多“善心”分毫,生怕这把火烧到了他们身上,别到时候来个包庇盗窃犯的罪名,那可就哭都没地方哭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放过我吧,我家里还有两个可怜的孩子……”被踩在脚下的扒手害怕了,他忍不住痛哭流涕,苦苦哀求。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做什么。有孩子还偷东西,你也没有把孩子放在心里,而且看你的手法已经是惯犯了。”宋星辰面容不见丝毫的动容,“现在想起你的孩子了?靠盗窃别人的财物养活自己的孩子,你还真是好父亲。”
这话谁都听出来讽刺的意味,可是却也没人敢开口帮忙说半个字。
不到十分钟,两名警察就过来了。
“谁报的警?”
“我!”佘嫁指着地上趴着的“王八”,“他刚才偷我钱包。”
“宋总?”其中一个警察看到宋星辰,笑道:“您还能抓小偷啊?”
边说边上前把那扒手“解救”出来,“宋总一块去警局做个笔录?”
“嗯,你们先去,我俩买点吃的,随后开车过去。”她把佘嫁的钱包递给那名警察,“他偷的就是这个。”
警察接过“赃物”,带着小偷就离开了。
警察一走,人群随后散了,而三个隐匿在人群里的同伙只能狠狠的在背后瞪了两人一眼,随后转身跑了。
不跑不行,万一被供出来,再跑就晚了。
宋星辰在三人向外跑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眼底和唇角都噙着笑,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打尽。
两人在这边随后买了几样小吃,这才开车去了警察局,过来的时候张晓东已经等在这里了。
“偷东西偷到你身上去了?”张晓东看到人后忍不住笑起来,“胆子不小哇。”
“小偷也开始扎堆在松海市出现了。”宋星辰让佘嫁先去做笔录,她则是站在旁边和张晓东聊天,“晓东哥这边也会很忙吧。”
“嗯,可能是从外地潜伏进来一批盗窃团伙,从去年年底开始,就不断的有人报警自己被偷了东西,可是这种事情真的很难抓到,局里也是头疼。”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