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小混混斗殴·第二部(1/2)
可惜亨利不了解华夏网络上的流行段子,一不小心就触发了三大错觉之一:我能反杀。
如果他了解这些,就该知道每当自己这样想的时候,就意味着到了应该万分警惕的时候。
现在的他已经没有心思去细想了。
这种针锋相对的对峙,对双方来说就是一场精神力的对决。
哪一方先分神作出反应,就有很大机会被对方捕捉到破绽,迎接接下来疾风骤雨般的打击。
作为一个防御者,亨利自认集中力高人一等,否则即便有多年训练和技能辅助,也不可能在林依这样的高手刀下守得密不透风。
而面前的女孩选择跟自己进行这样的比拼,显然心急之下失了方寸,以己之短攻敌之长!
“来吧!让我看看你有什么手段,也让全世界看看我是怎么击败你这个天之骄女的!”
亨利浑身热血沸腾,那一刻,即将登顶的快感充溢胸膛。
“当——”
一阵金属交鸣的巨响自不远处的林中传来。
“扑啦啦——”
惊鸟四下飞散,在密林中带起阵阵喧嚣。
“追上了!”
亨利眉头一跳,心中狂喜。他知道罗伊那个坏种有加速道具在手,可在结果出来之前,还是对他能不能抓住那个滑溜小子存在一些疑虑。
现在既然有兵器碰撞声传来,那么就意味着两人已然交手!
“以罗伊的强大攻击力,拿下那小子应该不许要三招……不!很可能现在就已经分出胜负了,那么只要我……”
自得的想法只是一瞬,悔恨却要用终生去弥补!
…………
林依是个“武痴”。
所有对她有些了解的人都能第一时间得出这个结论。
除了天赋惊人、喜欢到处与人切磋之外,对武道的专注力、才是她得到这一“称号”的主要原因。
所以很多时候,小姑娘都显得有些莽,能拔刀砍人就不怎么动脑子。
这倒并不是因为脑子不好用,而是因为全用在了如何更好、更多的战斗上。
在她看来,砍一百个人总是比只砍一个要更加有趣。
对这问题,路霄有不一样的理解,两人也因此有过不了了之的争论。
能不动手的话他从不动手,即便迫不得已,他也会选择最方便简单的那种。
在他看来,打一个boss总要比刷一百个小兵更效率。
尽管有分歧,但在集中力这一点上,即便是向来不服人的路霄,也不得不对女孩竖上一个大拇指。
于是当林中巨响声传来、激荡四野的时候,女孩不出意外的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而对手眼神中一闪而逝的惊喜与林中飘飘荡荡的金属交击声,于此时共同构成了一发极巧妙的发令枪!
林依动了,在捕捉到对手松懈的那一瞬。
斩雪出鞘时,一股如水波荡漾般的波纹自剑端激荡开来,画出一道完美的半圆,自下而上划向反应过来惊恐间举盾格挡的对手。
光似柔波、刀如惊雷!
“唰——”
声音微不可查,当观者闻声细看的时候,斩雪却已然重新回鞘。
再看时,林依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原地,朝着刚刚响声传来的方向跑去。至于那个一直以来如同缩在乌龟壳里的对手,少女似乎连查看一下的兴趣都欠奉。
一招燃烧了八成魔法值,这样的一刀连c阶高手都能伤到,亨利这个黑大个没有丝毫幸存的可能!
事实也证明了她的判断,就在少女的身形消失在林中之时,一声炮响传来,宣告了又一个贡品的淘汰。
而在炮声响起的同时,亨利那健硕的身躯才缓缓流出的鲜血,上半身在地心引力的拉扯下缓缓滑落,最终“啪嗒”一声砸在地面上,激起一蓬血雾与尘土。
…………
这一刀堪称惊艳,在尚未突破人力极限的阶段里几乎就是完美的一击。
不过很可惜,真正在第一时间看到这一幕的观众并不多,除了林同学的铁粉,其他人基本都把注意力放到了另一边。
就像一个经典传播学论调所说的那样,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
在这种全球瞩目的舞台上,打的好看并不让人意外,打的难看才是爆点。很不幸的是,现在广大观众们就发现了这样一个爆点。
“我去,这种场面已经多久没见过了,自从离开小学校园以后好像就没再见过这种场面……”
“薅他头发!戳他眼睛!白瞎了那么好身手,有点系统性思维好不好啊!”
“我已经能想象明天的头版头条了,‘会考揭幕战惊现街头斗殴,是人性的扭曲还是教育的失格?’”
“哎呀来晚了,这什么情况,求科普?”
“哈哈哈,那你错过精彩镜头了,回头自己看录像吧。哈哈哈哈,不行,笑死我了,容我喘口气,哈哈哈……”
“镜头锁定这个姓路的小子就对了,果然时时刻刻都有惊喜,真是个人才。”
“……”
这次事件真的是计划之外,路霄现在整个人还是懵的,不过这不妨碍他和那个小金毛滚成一团、扭打在一起。
就在刚刚,开挂开到突破极限的路霄遭了报应,吃了罗伊同学一记“脱手枪”之后,就被合身扑上来的小金毛一下扑倒在地上,原本还一招一式有板有眼的对战瞬间变成了小流氓互殴。
而且是那种搂搂抱抱满地打滚的激烈互殴!
“我靠,这什么情况?这家伙思想这么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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