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零三章修订法案(1/2)
养熊猫这事谁都不敢擅自做主,问了一圈之后最后还是要请示朱慈烺,朱慈烺看到这个问题也是没有反应过来。
按照后世的熊猫稀有程度,那肯定是要拒绝的,国宝岂可说给就给。
但是这个时代的大熊猫并不罕见,甚至都不算濒危动物,自从朱慈烺把熊猫列为国兽禁止捕杀交易之后,从秦岭一直到川蜀南部往东甚至一直到神农架伏牛山地区都上报了熊猫的踪迹。
后世熊猫之所以稀有,一个是因为人类活动加剧天然的竹林减少,二十因为数次竹子大规模的开花导致其缺少食物来源。
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人类的捕杀,尤其是当人类掌握了火器之后,熊这种生物也就进入了猎人猎杀的范围。
而一旦列为国兽就不可捕杀,也不可交易,那就变成了上报熊猫伤人或者熊猫破坏当地百姓的东西。
根据估算整个大明拥有的熊猫数量可能超过四千只。
而这个时代很多东西都还没有濒危或者灭绝,例如中华鲟,扬子鳄,华南虎等等。
这些动物这些年都陆续被列入保护之列,划定繁衍保护区域,捕捉人工饲养并举。
如果这些东西都只放在大明自己的手里,显然是非常不划算的,能创造价值的动物才是好动物,国宝这种东西要么就是创造经济价值,要么就是展现有意创造些政治价值。
而如果让藩国也具有养殖的资格,无疑是又有了经济价值又有了政治价值。
首先就算允许藩王养殖那也不是个个都能养的,第一个你要是大明的一等二等藩国,再有就是你的国家得有养熊猫的条件。
还有就是这个饲养包括繁衍都要听从大明的安排,产出幼崽长成熊猫那也要送回大明,想要扩大养殖数量那就要看你们国家的忠诚程度了。
朱慈烺觉得大明为啥就不能搞一下大明版的熊猫外交。
想明白之后李亨立刻吩咐:“桂喜,去把吴启晨喊来。”
等到吴启晨来了朱慈烺直接开口:“朕打算修改国兽养殖法令,这个王室均可养殖将要囊括藩国王室。
不过这藩国并不是说有王室都可以养殖,一等藩国都可以申请养殖,二等藩国必须要特许才可以养殖。
至于养殖条件也要考察必须要环境达标之后才能提供熊猫给他们。”
吴启晨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一只长得好看的熊而已,虽然不理解陛下为何对熊猫这么偏爱,但只要陛下喜欢不就正说明了这种动物的价值么。
说道保护动物这一块吴启晨就拱手问了:“陛下,这熊猫还算性格温顺的,一般只要不被激怒都不会攻击人。
但是有些保护动物就不是了,就像湾鳄还有华南虎这样的动物,他们是会伤人吃人的,一旦划定保护区,列为保护动物,百姓就不能伤害。
还有就是动物如果伤害人,也没有地方索赔。
虎顺山而走,鳄更是河海皆可渡,大明圈出保护地,其往往不会定居不动。
就像人一样这种动物一旦数量过多势必要侵占更大的地盘,到时候总不能一直都是动物前进人后退吧?
古代的时候山岭多有大虫,现在之所以绝迹是因为历代捕杀,百姓伐山砍柴打猎的原因。
现在这些凶兽虽然少了,但给予休养生息必然日渐增多。
臣觉得陛下不如趁这次修订法案的时候把这些问题都一并解决,首先是和百姓争地的事情保护区内皆不可和这些动物争,但是保护区域外是不是要组织人员或者驱赶或者捕杀以防止恶兽伤人。
第二就是保护数量总要有个范围吧,例如这老虎在山林中不宜过多,还有湾鳄,珠江口地区繁华,来往船只人员重多,不应该划定为鳄的栖息地,而一旦发现应该立刻进行抓捕。
而且臣觉得,大明现在富有世界,虎类众多,鳄鱼也是很多地方都有分布,大明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其中几种大规模建立保护区,反正关外地区的山林恶水多的是,不如在关外之地多划区养殖。”
朱慈烺觉得吴启晨说的也对,这个事情毕竟跟后世不一样了,大明现在太大了,完全没有必要把物种圈定在一个范围内养殖。
有些东西做到有就行了,真的没有必要非要弄出来多少才行,为了养老虎把人给吃了,那不是扯淡么。
朱慈烺沉吟了一会:“这个确实要修改,人如果和动物出现争端,人在为了自保的情况下可以打死动物,这个是自保,算正当防卫,不应该处罚。
而保护区既然是朝廷划定,那么因为动物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朝廷赔偿,这样吧这个钱由皇家内库出了。
种群数量这个事情,要进行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其正常繁衍又不影响人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给予保护。
而这个数量控制捕杀需要专门人员在上报批准之后才能进行,不允许地方官府私自派人捕杀。”
解决了这个事情朱慈烺又问道:“内阁那边的新五年计划定稿没有?还有明年的预算也要抓紧时间。”
吴启晨躬身说道:“五年计划正在进行调整,尤其是为了支持陛下大兴海军的计划内阁这边也要对造船这一块进行调整。
至于明年的预算,因为不少第二个五年计划的项目没有完成,这些部门争的非常厉害,所以计划还在制定。”
这个也算是遗留问题了,第二个五年计划是孙传庭制定的,很多计划可谓是人走政熄,去年吴启晨更是大规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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