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他已喜欢了她七年(1/2)
秦陌俞看着南絮,“你也吃一点吧,你一定也累了”
“好”南絮也很听话的吃了一口粥。
把粥喝完以后,南絮看着秦陌俞,“你不是说你从大学的时候就有一个很喜欢的人了吗?而你现在却告诉我你喜欢我”都怪刚才太高兴了,失去了头脑,没有去细想。
秦陌俞笑着揉了揉南絮的头发,“傻姑娘,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喜欢别人啊”
“可是你也没有说过喜欢我啊”南絮很小声的来了一句。
“想听听为什么我说我大学的时候就喜欢你了吗?”
南絮点点头,她从不记得她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秦陌俞。
“我以前跟你说过,我是去上班的途中看见一个女孩,然后对她一见钟情对吧”
南絮点点头,“我当然记得,你当时的眼睛里全是我没有见过的宠溺”
“那个女孩就是你!我大二的时候,去上班的时候路过一间咖啡厅,你穿着白色衬衫,坐在窗边的那里,那个时候你对面的人说了什么很好笑的事情,你就很开心的笑着,那个时候我的想法就是这个人女孩笑起来真好看,以后我一定要把她娶回家,让她只对我一个人笑”
秦陌俞即使是到现在依然还记得他看见南絮的那天。
夏天特有的蝉鸣,是那么的惹人心烦。即使吹着风,也是那么的闷热,这就是只属于夏天的烦恼。
路过一间咖啡厅的时候,向里面看了一眼,就看见了南絮。南絮偏着头对对面的人笑着,嘴角上扬,眼睛弯成了下弦月。南絮的笑就如三月的微风,吹散了所有的沉闷。
第二天,他每次经过那间咖啡厅,都会下意识的往里面瞟一眼,果然南絮还是在那里,今天她换了一件蓝白色的连衣裙,头发也束了起来,今天她是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本书。他下午六点下班的时候,经过那里,发现她还在那里。那时候,秦陌俞就在想,这女孩这么喜欢看书吗?
后来,他每次经过那间咖啡店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往里看,果然,南絮还是坐在那个位置。
后来,他为了接近南絮就去了那间咖啡厅打工,可他再也没有见过南絮。他以为,他与南絮的缘分就是这样浅,不甘心,想去找南絮,可那个时候他连南絮叫什么名字,有多大都不知道。
终于,他再次见到她了。大三的时候,市里举办了一个演讲比赛。那个时候已经是秋天了,他就坐在观众席上,看着她缓缓的上台,看着她自我介绍,哦,原来她叫南絮,是华师的大二的学生。至于,那天,她所演讲的什么,秦陌俞也忘记了,当时也没有注意去听。
当秦陌俞上台的时候,他的目光一直追寻着南絮,他看见,她和她旁边的那个男的交谈甚欢,那个男的还摸了她的头,那个时候,他超嫉妒,他恨不得立马下台把那个大猪蹄子的手拍走。
可是他不能,这场比赛有奖金,他是奔着冠军去的,到时候等他拿到冠军了,她还不会注意到自己吗?
可是,事与愿违,冠军是她旁边的那个男生,他也知道了他的名字——顾景衍,而南絮只是闯进了半决赛,至此她只会在顾景衍比赛的时候才来。
他们有一个人是专门倒卖别人消息的人,他很想知道关于南絮的,就去买了南絮的消息。
南絮的第一个关键词就是顾大才子的女朋友,第二个关键词是多才多艺,第三个就是公主。
流传着这样一段佳话才子配佳人,且看南絮和顾景衍。
真正南絮出名的是校庆那一次。南絮演奏了肖邦的《夜曲》人家可不是用钢琴来弹得,是用箜篌来演奏的,看过那场表演的人,都会称赞是惊天地,泣鬼神,毕竟这年头,人们大都去学西洋乐器了,老祖宗的都忘记了。
人们还发现,南絮不只会箜篌,琵琶,萧,阮,古琴,这些都不在话下。问题是就连西洋乐器人家都颇有造诣。你以为她就只会弹乐器吗?那你就错了,人家六岁就练习绘画,她初中时候,参加了一个绘画比赛,还得了一等奖。就连语言这方面,她也是天赋异禀,因为爱看韩剧,所以去学了韩语,喜欢普罗旺斯,就去学了法语。据她的高中同学说,人家南絮每天下午都会和顾景衍一起打球。每个周末的时候,还要去学芭蕾。就算是在人才济济的华师,她仍是优秀的。你问她,为什么学这么多,难道不觉得累吗?她只会耸耸肩,很云淡风轻的告诉你,因为喜欢,而且她还有一个很变态的想法,她想要学会这世上的所有事物。
而顾景衍呢?之所以称他为顾大才子,是因为人家就是活生生的海子的翻版,在别人还在玩泥巴的年纪,他已经能写诗了,在别人还在背九九乘法表的时候,他早就已经是奥数冠军了,在别人还在学方程的时候,他早就会做函数题了。对于这些,他只是嗤之以鼻,他还总是嫌自己做的不好。
他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进的华师,俊郎的外表,省状元,第一名这样的光辉,本就已经很令人瞩目了。在开学典礼上,校长要他传授他的学习方法,他抬头看着那一轮太阳,悠悠的来了一句,少吃零食多睡觉。
真正让人们知道南絮是顾景衍的女朋友的时候,还是因为顾景衍写的一首骚骚的情诗。他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上,声情并茂的对南絮念着,南絮只是羞涩的笑着,从此人们就知道了,这两个人是不正当的关系。而顾景衍写的那首诗,已经成了表白的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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