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双狮纵横(1/2)
雄狮的流浪生活正式开始。
楚歌与大毛相依为命,他们朝着远方漫无目的地前行。
他们虽然还未达到壮年,但已经是大多数掠食动物畏惧的体型。
起初,他们还有些不适应。
他们的速度不如露莎、珍妮敏捷,独自捕猎容易手忙脚乱,尤其是大毛,总是莽头上,经常受伤。
无奈之下,楚歌只能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些落单的动物身上。
脱离了母亲与姐姐,大毛逐渐展现雄狮的凶性。
它就像是一个奋不顾身的大将,总是冲在楚歌面前。
它来拖住猎物,楚歌再扑上去,用绝对的力量将猎物掀翻。
在进食的过程中,大毛很暴躁。
以前经常被楚歌欺负,不能吃饱,现在不用担心被其他狮子抢,它吃得十分凶猛。
楚歌有的时候会无语,生怕这家伙咬到自己。
好在大毛对他依旧很敬畏与亲近,即便长大了也爱与他嬉闹。
时间在流浪的过程中显得那么不值得一提。
两只年轻雄狮一边流浪,一边茁壮成长。
真正经历流浪后,楚歌才明白雄狮并没有人类想得那么轻松。
在流浪过程中,他们只能靠自己捕猎,没有狮群的帮助,他们必须更强才能吃饱。
那些食草动物也不都是好惹的。
有一次,楚歌与大毛抓住一头落单的野牛,结果引来数百只水牛围攻,好在他们跑得快,否则要么被牛角挑死,要么被踩死。
亲情在动物中也有。
在这样的野外流浪中,半年匆匆过去。
楚歌与大毛又长大一些,尤其是楚歌,四肢充满肌肉美感,鬃毛又长了一些,在风中行走,威风凛凛。
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来到了草原的边缘,前方是一片树林茂密的山地。
在非洲的野外并非都是草原。
狮子的活动范围很大,不止是草原,山林里也有。
楚歌与大毛是跟着牛群在走。
他们都喜欢捕猎水牛,庞大危险,而且肉很好吃!
跟野水牛搏斗能增强他们的捕猎经验与战斗力。
摄影小队称他们为捕牛狂魔,调侃意味居多。
这一天。
楚歌停在山坡上,前方的草地十分开阔,在树林边缘有一只雄狮正在巡逻。
这头雄狮十分壮硕,黑色鬃毛茂密,充满荷尔蒙,即便隔得老远,楚歌也明白自己不是它的对手。
大毛凑过来,趴在他身旁,它也看到那只壮年雄狮,它开始低声咆哮。
楚歌一听,直接给它一巴掌,拍得它一哆嗦。
他低声吼了几下,告诉它别乱来。
兄弟俩双剑合璧,纵横非洲大陆,他们现在已经很少失败,所以大毛有些膨胀。
无论多高多壮的动物,它都敢扑。
打不赢有楚歌帮忙。
大不了兄弟俩一起逃命。
楚歌抬头,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
狮子的嗅觉很发达,当了两年多的狮子,他已经成功掌握这项生存能力。
他嗅到了数股不同的雄狮气味。
前面不止一头雄狮。
楚歌心里迟疑,该不该继续前进?
雄狮的领地意识很强,地盘也很大,有的雄狮巡逻自己的领地要花一周的时间才能回到狮群。
雄狮巡逻,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抵御其他雄狮。
擅自踏入其他雄狮的领地就意味着战争。
楚歌与大毛流浪半年,还未曾与成年雄狮搏斗过。
“要不要去试试?”
楚歌忽然有些心动,虽然体型不如对方,但他们二打一,应该能五五开。
野外的雄狮十分凶残,并没有人们在纪录片里看的那么懒散。
楚歌曾看到过一个纪录片,讲述的是公狮群。
六头雄狮聚集在一起,横扫一切,长颈鹿、大象、河马、犀牛等大型动物都被它们扑倒,再撕碎。
那些雄狮打起架来,即便下半身被咬得稀烂,仍疯狂的战斗,那不顾一切的气势实在是震撼人心。
野外的狮群已经在变化,以前一个狮群最多有两只成年雄狮,现在越来越多。
这就是进化。
雄狮抱团,那绝对是陆地上最凶恶的野生势力,即便西伯利亚虎遇到它们,也得被撕碎。
毕竟老虎都是独行,捕食动物中,单挑的话,西伯利亚虎是无冕王者。
可若是遭遇公狮群,结局绝对凄惨。
公狮群一般都是流浪雄狮组成的,它们就喜欢一件事,撕碎猎物。
狮子在它们眼里也是猎物,它们甚至会吃幼狮。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大毛忽然冲出去。
“吼——”
它嘶吼着狂奔,身上的金色鬃毛随风飘动,十分神骏。
楚歌暗骂一声,连忙追上去。
他跑起来,那可比大毛更有气势。
后方,摄影小队开着越野车赶来。
“它们要跟成年雄狮搏斗了!”
络腮胡男子兴奋道,仿佛看到自己的孩子长大了。
在雄狮的世界里,挑战狮王就意味着真正长大。
“诺斯太冲动了,它总是这样!”一名白人男子不满道,他总觉得大毛会浪死。
诺斯就是他们给大毛取的名字。
楚歌则被称为阿瑞斯。
阿瑞斯代表着战神。
就是一尊正在崛起的战神,他实在是太凶猛了。
除了受伤时期,他一直保持着锻炼,所以肌肉块头明显比大毛大,好在还不算臃肿。
只要楚歌正式成年,那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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