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让让,我抢个亲(1/2)
约徳大教堂被恶魔大人占领了,金属的大门被亡灵们安装上,又被天问毫不留情地长效刻印了十二条铭文,硬生生把空荡的约徳大教堂封印了起来。
“赤脚的人才能进来。”天问回头看看焦黑破败的约徳大教堂,“你们就知道这是恶魔的巢穴。”
伊丽莎小姐莲步轻移,一言不发地跟随在少爷身后,走向迪芬斯的传送阵。
晚餐的时候,月之痕小队一齐归来,倾语一脸幸福地扑进哥哥怀里,整个人挂在哥哥身上,就像一只树袋熊。
娜西阿姨没有回来,伊丽莎小姐解释说娜西阿姨暂时抽不出身。
一顿丰盛的晚餐吃到杯盘狼藉才罢休,小萝莉果断吃撑了。
一天似乎就这样过去,原本天问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睡前他接到了逆风的一条消息。
“或许,明天以后,我不再是我了。”
平淡中藏着如丝如缕绝望的话语,让恶魔大人不由得一颤,盯着聊天版面看了许久。直到秋夜的冷风灌进被窝,他才幽幽回神,微不可查地叹口气,抱着已经熟睡的小萝莉往仙音那边蹭了蹭,才睡下去。
一夜无话。
第二天目送月之痕离开以后,天问选择了下线。
楚忆轩从j市郊区的别墅房间里醒来,活动活动有些僵硬的筋骨,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
上午九点二十一分。
唉,真是个苦差事,j市差不多在天朝版图最东方,逆风现在应该在xz省,天朝最西方。横跨天朝好吧,想一想也是有点刺激。
楚忆轩揉揉自己微长的头发,俯身亲吻妹妹可爱的脸颊。宠溺一笑,纤白的手指抚过月儿的刘海:“哥哥出去一趟,别担心。”
楚忆轩知道妹妹听不到,但也知道妹妹听得到。或许月儿说得没错,心有灵犀一点通可能是真的。
拉开自己的衣柜,换上一身运动服,随手带上自己改装得已经很顺手的17型手枪,想一想又摇摇头把手枪放回暗格。
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不好不好。
在门口的鞋柜边换上一双运动鞋,楚忆轩很熟练地一抖手投影出神秘斗篷,回头再看看二楼的楼梯,淡淡一笑推门离开。
“早点回来。”小萝莉的身影出现在二楼拐角,看着被关上的别墅大门,仿佛在呢喃自语。泫然欲泣的表情写满了不舍,但还是抹抹眼睛一路小跑回卧室,重新戴上游戏头盔。
“真是……小丫头。”楚忆轩淡笑着背靠在别墅的门板上,摇摇头拉上兜帽,把阳光阻隔在外。
j市在天朝的东南部,就算进入秋季也还有些剩下的盛夏感觉,阳光还有些炙热,不过楚忆轩的身体强度好歹达到了血族伯爵的级别,更是把《日月星辰》的日辰力修炼出来,如果连这点热都扛不住,那还是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不过就算如此,想要在中午之前横跨整个天朝版图还是没办法依靠自己办到的,别说坐飞机,就算坐火箭也赶不及。
楚忆轩看看左右无人,压压兜帽:“嘻嘻,上帝耶和华,能给个方便不?”
敢这样跟上帝说话的,楚忆轩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这算不算恃宠而骄啊?
眼前一花,楚忆轩已经出现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
仿佛触手可及的天空,净蓝的高天,洁白的云朵,还有散发淡淡暖意的太阳。稀薄却纯净的空气有些凉意,浅浅的草地也有些冰凉。
至于传说中的高原反应,对于身体素质强的存在,无视就好。
“满满的……偶像味道。”楚忆轩微微皱眉,有些厌恶。藏传佛教在这里非常盛行,基本每一个人都是信徒。不过楚忆轩并不喜欢这个宗教,或者说楚忆轩不喜欢偶像。
这是楚忆轩早在成为士师之前就认知到的事情——人造的偶像并不是神!那些金造的、银造的、木刻的偶像其实是人自己造的,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想象出来的所谓神或者佛。
人向这些人造的偶像祈祷、敬拜、献祭、上香,其实是自取其辱。人对石头祈求,石头会回应吗?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人们会误以为把石头雕成人形就能回应呢?
这真的是非常可笑又可悲的事情。楚忆轩知道,这些人信仰的并不是神或者佛,他们只信仰自己!
“呼~”楚忆轩摇摇头,难得来高原一趟,不要忧虑太多才好。这次来是要帮逆风一把。
讲道理,天问是不该答应逆风的请求,毕竟那是人家的私事,,而且还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但天问确实被逆风昨晚的那条消息打动了。一种无妄的绝望,这是牧羊人无法坐视不理的。
“就当我犯贱呗。”天问摊摊手,随便选了个方向就往前走,跟着感觉走。
并不用担心会迷路,咱有上帝罩着,随便走都能走到目的地,时间也肯定赶得上,还不如趁机多多欣赏一下高原风光。绯闻影后:前妻,别再婚
“我不会穿这种奇怪的衣服!更不会嫁给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人!告诉你们,不可能!”
喂喂,年轻人悠着点,布达拉宫里面都是文物呀!你这样暴躁是要去警察叔叔那里做笔录的。
“滚!给我滚出去!你听不懂吗?滚出去!”
听着楼下窗户传出来的声音,楚忆轩尴尬地摸摸鼻子。现在的年轻人好像脾气有点暴躁。
接着楚忆轩就感受到一阵精神力波动,声音就停歇了接下来反而是细细的衣物摩擦声。
呦呵,用精神力催眠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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