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出门(1/1)
说是去赶尸,方帅却没有直接动身,他怀有玄魂炼尸术,又拥有左丘明的一生经历,对赶尸不说精通,但也绝对不差,哪里会像四目那样去赶尸。
作为茅山弟子,四目以赶尸为生,但赶尸这种事总要忌讳生人,只能在夜晚带着顾客走小路,生怕吓到别人,其中辛苦不足为外人道。
方帅是个爱享受的人,可没兴趣跟四目学习,三更半夜带着尸体赶路,且不说其中辛苦,心里上也受不了,干这行本就恐怖,再三更半夜进行,万一遇见鬼,猛鬼加僵尸,呵呵,他能被直接吓死。
所以方帅要用最先进的技术赶尸,这倒是简单的很,他能祭炼护法神将,行尸自然不成问题,反而很简单,反正又不要求他们能像护法神将那样战力无穷,只要能在白天走路,让别人看不出破绽就可以了。
完全是护法神将简化版的简化版,只保留了几个基础的能力,至于战斗力嘛,寻常人都能打死,大概跟后世的丧尸差不多。
方帅先是在顾客身上画上符篆,加以祭炼,又给他们穿上长袍马褂,带上斗笠,保证阳光照不到四人,这才准备带着任老太爷去赶尸。
他这一番鼓捣,引起了四目的注意,奇怪询问道“你干什么呢?”
“准备去赶尸。”
“那你给他穿长袍马褂干什么,你看看我的顾客,好歹也得是官服吧。”
人都要脸面,哪怕死后也要给人看,死者穿上官服,总好过一身破旧的长袍,要不然别人还以为穷的寿衣都没钱买呢。
“师叔说的是,不过我准备白天赶尸,官服就有些惹眼,不如穿长袍。”
“什么?白天赶尸?你疯了吧?”四目大吃一惊,几乎不敢相信,行尸也是尸,受到太阳真火克制,一旦阳光照射,控制尸体的法力就会消失,不复存在,变成一具普通的尸体。
所以赶尸都是在晚上进行,躲过太阳真火的照射,你来个白天赶尸,玩呢。
方帅将他的方法一说,四目目瞪口呆,第一次知道,原来赶尸还可以这样赶。一晌贪欢:腹黑老公睡服失宠前妻
什么没拿秘籍,那不过是借口,一个请神术,四目早已背的滚瓜烂熟,要不然他怎么修炼,还用得着专门去拿秘籍,这是要他多跑一趟。
行,小爷就多跑一趟,到时不掏干他的家底不算完。
跟九叔四目告别,方帅带着任老太爷以及四个顾客开始赶路。
四个顾客一身长袍,头戴斗笠,看起来总有些古怪,好在这是清末民初,长袍加斗笠最多有点古怪,还不至于像后世能引起人围观。
随着方帅一声“齐步走”,任老太爷与四名顾客同时抬腿迈开了整齐的步伐,向着远方行去。
五人或者说一名护法神将四名行尸,步伐整齐一致,就仿佛一人。
这倒不是方帅搞怪,而是赶尸方法的问题,他的这种赶尸方法,更类似于借助护法神将的力量,用本来属于僵尸强者的气息压制行尸,让他们跟随自己行动,自己动一下,行尸动一下,自然要一模一样。
第一次出来,方帅还有些兴奋,不同于他刚刚进入僵尸先生,此时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保能力,只要不是遇见大队马贼之类的,安全并无问题。
至于遇见大队马贼,他大不了将东西都给人家,反正又不值多少钱,,带会山寨观赏?
因此也带了些游山玩水的意思。
但离开任家镇没多久,方帅游山玩水的性子就淡了,倒不是说清末民初环境不好,此时的人口还不像后世那样多达十几亿,入眼村庄挨着村庄,除了人类活动的痕迹,几乎看不到其他。
此时青山绿水随处可见,环境优美,看起来不错,可在这景致之下,是处处的硝烟战火,他又怎会有什么兴趣。
不再游山玩水,方帅带着顾客一路前行,准备将他们送回去,然后去四目家,将请神术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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