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戏外(3/3)
嗯,有机会了下次再找老弟,……。”男鬼不抓并不清楚青龙偃月为什么对一个白板散人这么大的兴趣,但峰关不毒轻松地搞定金色蝎尾,果然不简单,老大就是老大,这眼光,杠杠的!
“什么时间,白板这么牛了?”
春雨杏花对峰关不毒很是看不上眼,但在事实面前,她也无话可说:有实力,白板又怎么了?
“呵呵,合作愉快。”
“三千块?铁胳膊这是财大气粗还是有别的想法?看来,我也要想办法挣点钱了,靠打柴,还是太少了,可惜,对一个学生,估计案子不好接。嘿嘿,鄂斯界人族如此安逸,连一个游戏都主要是玩家之间斗来斗去,也不知道是好是坏,如此依靠外物,不修自身,人族,会走向何方?”
三千块钱,是关峰正常情况下两个月的生活费了,十一过后,他就要回学校正儿八经的读书,都大学毕业了,总不好意思再向父母伸手,但一个兼修法律的历史系毕业生,关峰想不出来有什么合适的门路挣钱。
在鸿蒙仙界,元石也不好赚,不过,鸿蒙仙界人族并不是最强势的种族,想要资源,想活得更好,就要和其他种族争抢生存空间,争抢生存空间,当然会有种种谋算,但最根本的依仗,还是武力。还是低阶修士的时候,关峰挣元石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战斗,与异族的战斗。简单地说,就是杀异族,比如蝎族,而鄂斯界,没有异族,也没有妖兽,反倒是人族内部,有法律,很多很多非常精致的法律。
这让关峰,很不习惯:鄂斯界的日子,并不和平,优胜劣汰,适当的内部竞争,对任何种族都是必须的,但历史上那些或大或小的战争,对整个人族,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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