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第一百零四章 大小姐的报复(1/2)
便在总捕头有些进退不得之时,一道修长窈窕的身影从天而降,落在李逍遥身侧,正是返回的林月如。
林月如手中提着那个包袱,对李逍遥道:“师兄,那女飞贼太狡猾了,眼见甩不掉我,就故意将这包袱往河里抛去。”
“我没办法,只能先拿回包袱,结果等我接住包袱跃回去,那飞贼已经不见踪影。”
“我的……我的包袱。”那富商一见自己的包袱,大喜过望,急忙上前,想要拿回自己的包袱。
李逍遥抬手止住了他的脚步,道:“等一下,你说这包袱是你的就是你的?”
“除非你先说出这包袱中有些什么东西,若说得丝毫不差,才能证明这包袱是你的,官爷,我这么办,既合法又合理吧?”
总捕头闻言赞同道:“此议合理,你便说说,包袱中有些什么。”
那包袱的确是他的,他自然心里有数,毫不怯场的张口道:“包袱中有玉观音一尊,上等珍珠项链三条,翡翠玉镯一对,玉扳指一只……黄金五十两,白银二百两,散碎银钱六两五钱四十五文。”
林月如当众打开包袱,那富商说一样,她点一下头,等到富商说完,林月如颔首道:“好,的确分毫不差,这看来这包袱的确是你丢的。”
听见林月如说分毫不差,那就证明他包袱中的东西什么都没丢,富商面露喜意,一边上前,一边欢喜的道:“都说了是我的嘛!多谢女侠……”
“诶,你干什么?”却见林月如重新绑好包袱后,将之往回一收,避开了富商的手。
富商理所当然的道:“这是我的包袱,我当然得拿回来啦!”
总捕头也不解的看着林月如,既然已经证明这是他丢的,这大庭广众的,当然要还给人家,难道还能当众私吞了不成?虽然听了包袱中的种种东西后,连他们都心动不已。
李逍遥也奇怪的看向林月如,却见这位大小姐满脸不耐烦的道:“你究竟懂不懂大唐律法?”
富商理直气壮的道:“哪条律法规定失主不能拿回失物的么?”
林月如道:“失主当然能拿回自己的失物,这是天经地义的。”
富商摊手道:“那不就结了?”
林月如接着道:“你若没有报官,那么我们帮你追回失物的行为,便属于私人行为,最多算是我们打抱不平,行侠仗义,立马还给你便是。”
“可你报了官,这就不是一回事了,现在你这包袱乃是贼脏,也是以后定那飞贼罪的罪证,你怎么能就此拿回去呢?”
“依照律法,这包东西我们得先交给衙门,然后等到衙门抓住女飞贼,以之为罪证,定了女飞贼的罪后,你才能拿回。”
林月如说到这,笑嘻嘻的看向总捕头,道:“这位官爷,我说的可有错漏?”
李逍遥恍然大悟,已经知道林月如想干什么,颇有些哭笑不得,看来这位大小姐有些被惹恼了。
那总捕头心下大喜,心下直夸林月如上道,脸上却正气凛然,还带着几分赞赏之意的道:“不错,看来女侠对大唐律令是了如指掌啊!”
说完又对那富商正色道:“于情于理,这包袱都应先上交衙门,等本案结案之后,你再来领回失物。”
“啊?这这这……”富商彻底傻逼了,看着林月如将包袱交到总捕头手中,官民一家亲的模样,顿时肠子都悔青了,他都想扇自己两耳光。
我特么报个屁的官啊!简直没事找事,指望那个昏官加贪官抓到飞贼?还不如指望飞贼良心发现,又帮他把包袱偷回来呢!
无意中看到林月如冷笑着瞥了他一眼,富商脑海中顿时掠过一道闪电,她故意的,她原本可以直接将包袱还给我,可她故意将之当成罪证交给官府。
她是在报复,她恼我报官给她找麻烦,所以故意这样坑我,果然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想明白这一点的富商,心中悔意更深,可如今悔之晚矣。
“还未请教额二位尊姓大名。”总捕头笑吟吟的将包袱挎在了肩上,看也不看那富商一眼,对李逍遥和林月如抱拳道。
“不敢当,在下李逍遥,这是我师妹林月如。”
“呵呵,感谢李大侠、林女侠帮忙夺回了这件罪证,日后若能将飞贼绳之以法,二位居功至伟,本捕头一定禀明太守,给予二位嘉奖。”
李逍遥心中一动,笑道:“嘉奖就不必了,只是我们还有要事要办,可太守下令许进不许出,还请总捕头跟太守说个情,通融一二。”
“这……”总捕头面有难色,林月如眉毛一挑,上前一步道:“总捕头,家父是苏州南武林盟主林天南,京城刘尚书是我姨丈。”
“我和师兄此行,便是去拜访我姨丈,若是在扬州这地界耽搁久了,到时候我姨丈问起来,我将此地之事一说,到时候怕太守老爷会有些麻烦啊!”
总捕头大惊失色,这事根本无须经太守首肯,他直接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为他们弄到通行令牌。
总捕头心满意足的带着那个价值不菲的包袱走了,天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抓到女飞贼,或者说能不能抓到女飞贼,那么这包财物……嘿嘿……就算大头是太守的,他们总也能捞到些汤喝。
林月如戏谑的瞥了一眼失魂落魄的富商,施施然道:“回去休息喽!”
李逍遥也说着风凉话,“唉,咱们冒着生命危险帮人夺取失物,结果好心没好报,还被人当成贼了,白忙活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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