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何不可?(1/1)
“你们想要自己去卖这头野猪?”赵氏眯着眼睛,语气中带着浓烈的不满,“老二啊,你可不能娶了个傻媳『妇』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
“这野猪是萧宝瑞花费了大力气猎到的,”唐欢喜听出了赵氏的言外之意,顿时警惕起来,眸光清冷的说道,“为了猎这头野猪,我和萧宝瑞昨儿半夜就去了明堂山,现在我们要去卖这头野猪,有何不可?”
“萧宝瑞是萧家的人!他打到的猎物自然由我这个当家主母来安排!”赵氏怒气冲冲的吼了一句,“不过看在你们这么辛苦的份上,今儿晚上我会给你们一人盛一碗大骨汤,唐欢喜,你可不要给脸不要脸!”
赵氏的不满已经到达了极点,从前萧宝瑞猎回来的那些猎物,不管是野猪还是野兔,都是她运到集市上去贩卖的!
河口村隶属云水县,这云水县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是行商来往的必经之道,最不缺的就是客栈酒楼,那些行商最爱好的就是大酒大肉,所以以往赵氏运到集市上的猎物,都有好几家酒楼抢着要,那价钱也是漂亮的很!
眼前的这头野猪皮『毛』鲜亮,看起来最少有两百斤。
这要是卖出去,至少值八十两!
所以此时的野猪在赵氏的眼里就是八十两的银子,她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唐欢喜抢走这八十两?
“不必了。”萧宝瑞抬眸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皱眉说道,“以往的野猪都是我自己猎到的,所以交给您也无可厚非。可是这一次不一样。”
“怎么就不一样了?难道这头野猪不是你猎到的?”赵氏有些气急败坏的说道,那双狭长的眼睛更是一片腥红!
“这头野猪是娘子发现的,所以要怎么处理这头野猪,是娘子的事情,您就不要『插』手了。”萧宝瑞沉声说道,然后转身看向身后那一群正在看热闹的村民,“钱大哥?”
“诶!”正在人群中踮着脚尖看热闹的钱枫听到了萧宝瑞的声音,连忙挤到了前头来,“宝瑞兄弟,找我啥事?”
“钱大哥,您先将这头野猪运回去,以最快的速度将其分解,等会我和娘子一起去你家!”
闻言,钱枫眼前一亮。
“宝瑞兄弟这是要将野猪卖给我?”
“嗯,一半卖给你。”萧宝瑞瞬间就做出了决定,然后转身牵起了唐欢喜的手,大步走入屋内。
赵氏没想到萧宝瑞这次真的要自己独吞这头野猪,顿时气的压根痒痒!
得了信的钱枫欣喜不已,连忙抬起那独轮车就要走。
“给我站住!”赵氏急匆匆的绕到了他的身前,没好气的说道,“这是我萧家的东西,还轮不到你做主!”
钱枫是村子里的屠户,常年杀猪,虽然身形不高可胜在长了一身的横肉,尤其是腰上还挂着两把杀猪用的大刀,整个人看起来便是凶神恶煞。
“三婶方才是没听到宝瑞兄弟的话?这野猪的一半,宝瑞兄弟已经卖给我了!”钱枫的声音很是响亮,仿佛要震碎众人的耳膜!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