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家书(1/2)
话说几人正将庭院设计好,里正又返了回来,称有家书送到。
马大舌和罗杰夫一头雾水,待接过一看,原来是一片木简。心里已猜到了七八分,想来是自己在外参军,这一世的家人寄来了家书。
马大舌翻开看了,上面的字似篆非篆,似隶非隶,写得也工整漂亮,想来是家里找人写的。只是如此一来,字便大半都不认识。勉强能读出几个字,能懂个大概意思。
罗杰夫凑过脑袋来,更是一个字都不认识,问马大舌道:“说的啥?”
马大舌道:“我也是一知半解,大概意思是让咱们报个平安,看需要不需要寄钱吧。”
罗杰夫一脸黑线,心想还寄钱呢,这啃老是自古便有吗?
班娘接过木简,看了一遍,笑道:“不懂不要乱说。看你二人文质彬彬,竟然不识字。
这家书是说,不知你二人打仗如何,听说大将军打了大胜仗,也不见你们报个平安,家里一切都好,不必挂念。另外还问你们是否得了军功爵位,能否抵了赋税。往后的徭役你们打算怎么安排?是继续戍边服役,还是家里给出钱抵扣?”说罢把木简还给了马大舌。
“不知抵扣徭役,需要出多少钱?”马大舌听了一头雾水。别人穿越以前都是历史专家,怎么轮到自己就成了文盲弱鸡了?文不能武不成的,尽被古人鄙视。
“戍边按期是三天,一天一百钱,若要服戍边役,也可服三天,也可服三百天。若服三百天,则按每日得八十钱。”里正见马罗二人糊里糊涂的,便开口解释道。
汉承秦制不只是简单的一句话,而是说汉朝的各项律法制度是全面继承了秦朝,其中也包括兵役制度。
汉朝的兵制是全民皆兵的。一个壮丁,也就是成年男子,在二十岁开始服役。
成年之后,首先在自己的郡或封国内服役,一年服役一个月,这种服役还兼顾军事训练的功能。《秦吏》中的“黑夫”最开始服的便是这种役。
待二十三岁之后,便需要到中央服役,这种兵役由各地轮流担当,倒也不一定能轮上。再说,在帝国腹地服役,没有什么风险,又在天子身边,说不定能获得一些进阶的机会,这种役历来都是“美差”。
第三种役便是马罗二人家书中提到的,戍边役。按律法规定,每人每年服役三天,这是雷打不动的义务。而这种义务兵制度,也是秦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
戍边役源自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国家都小,大家轮流戍边。假如一个杭州人,去上海服役三天,然后再回来,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事。一个北京人去石家庄服役三天,也合情合理。可是让一个杭州人每年去北京服役三天,就太劳民伤财了。而这一点,才是“天下苦秦久矣”的民怨所在。再加上六国残余势力煽风点火,反秦势力的燎原之火立马就熊熊燃起了。
到了汉代,自然不能将这种“亡国之疾”传承下来,于是汉代发明了可以捐钱买役。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一天一百钱,在当时大概也就是一个人半个月的口粮,家境只要不是太窘迫的,自然愿意出这个钱。而家境不好的,干脆常年服役,挣得也是这个钱。这种制度也阴差阳错地成了汉代雇佣兵制度的起源。
马大舌和罗杰夫是因为在家乡上党郡参加更役,也就是为期一个月的“轮训”,恰逢国家有战事,才被征调到了前线,并不是该着他们服戍边役。
从家书来看,马大舌和罗杰夫的古代家庭肯定说不上富裕,但是温饱还是没问题,因此才讯问他们是就地服戍边役,还是需要捐钱买役。
这些制度只有专门研究历史的人才知道,马大舌和罗杰夫连个半吊子历史爱好者都不算,又哪里知道这些。
听了里正的介绍,马大舌寻思:“自己和张神仙有三年之约,又想在这里学艺。如果去服役,必然耗费时间,虚度光阴。而要家里捐钱买役,也不知家里境况如何。突然想到敲赵国太子刘丹的竹杠,那可是一金呢,也不知道能换多少钱。”
马大舌掏出那一金,问道:“不知这可以抵多少钱?”
里正看了,正色道:“一金可以抵一万。不过物价时有波动,抵个七八千还是没问题的。”
班娘见状,道:“里正大人,待我等商议一下,写好书信后再送去,到时劳烦里正大人代为转寄。”
里正道:“好说,好说。”说罢转身离去。
班娘对马罗二人道:“我这里还有些闲钱,先借给你们。你们有什么话要往家里捎,我给你们写信。”
马大舌将那一金递给班娘,赶忙道:“多谢班娘姐。这一金本来就非我等所有,刚才因为想到要服侍天师三年,一时情急才拿了出来。如今这钱由你来支配。家书待我二人思索一番,到时还要劳烦班娘姐了。”
班娘也不客气,接过那一金装在身上转身回了房间,已经俨然一副张府大管家的姿态。
说来班娘也是无奈,张神仙家里几个人,老的老,小的小,剩下马大舌和罗杰夫这俩壮丁,还办事糊里糊涂的靠不住,也只能自己挺身而出了。好在自己从小在家里耳濡目染,应付张神仙家里这几口人的开销还是绰绰有余。
班娘心里也纳闷,这马大舌和罗杰夫真是奇怪,看着怪机灵的,也能吃苦,偏偏一副比纨绔公子还纨绔的做派,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却又好像什么都懂。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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