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零一章 官制 上(2/2)
定了品级,并由朝廷担负本官俸禄。并且,朝廷还规定了,州府郡县衙门吏员的选用权,将统一归府一级衙门管辖。逐步由贡生和将来的退役校尉和军卒替换现在吏员混乱的现状。
这是有利于集权统治的做法,同时也给予了地方州府主官一定的权限。
敢推行这样体制的基础,是国朝监察衙门的独立性,以及对君王直接负责的体制基础。
这样体制,很可能造成地方官有唯上的倾向。但是,监察衙门、吏部考功和朝廷担负本官俸禄,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地方州府主官乱政。
并且,官制改革还明确了,所有有品级的官员任命,必须经过吏部、内阁以及君王。即便是吏员任命,也必须经过吏部备案,同时将吏员在任时称职与否作为州府主官的考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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