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一章 处置(2/2)
乱了心。毕竟,在官制改革之际,若不小心离开朝堂,说不准最后会怎样……赵曦又瞎猜测了。
“陛下,熙河令设一军州,在国朝诸多军州中只能算下州规模。王子纯太子中允的本官,出外主州府任上州也无不可。”
“况且,王子纯开边之初本官为着作佐郎,并未影响其开边事务。臣观如今监察细则中,有降本官为处罚措施之一,对于王子纯一事,朝廷也可降其本官,留其职衔……”
对嘛!韩绛所说的,才是赵曦所想的。
都被固化在国朝原先的惩处措施上了。就王韶的这点错,按原来朝堂的做法,无非是贬黜,对于王韶而言,无非是换个地方,本官和职衔甚至有可能还要提那么一点…~原本就是这样。
河湟已经算是苦寒之地,还能贬黜他到何地?
在惩罚错误和维护朝廷威严之间,用这种降其本官留其职衔的做法最为可取,就是王韶,也不会对此有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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