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 拆分士绅阶级(1/2)
最低到镇一级的城池可以设定镇级汉人市政委员会。
如此一来,汉人士绅阶级虽然交出了手里的武装力量,但家族子弟可以进地方守备军团当军官,自家家主又可以进入具有参政提议权的市政委员会,怎么看都是赚了!
进入地方守备军团的士绅子弟同样可以指挥原本属于自己的家丁,只不过要多担负一下地方的安全守卫,防止小股绿皮和野兽人袭扰。
至于护卫商队,更是家丁护卫原本就会做的事情。
这种看起来很是优渥的改革,自然没有引起西域地方汉人士绅阶级的反感,殊不知,李察已经在潜规则下瓦解了西域汉人士绅阶级的基础!
虽然从家丁护卫变成地方卫戍部队没啥区别,但别忘了,地方守备军团实际上是大明王朝的官方力量,如果遇到战争,李察是有权利调动地方守备军团轮替上前线的!
到时候从战场上走一波,退下来时军队中的士绅子弟军官还能剩多少?
当然,现在西域已经变得和平安康,地方汉人士绅大部分人并没有看出这一点不妥,小部分能看出来的,人单力薄,也不敢当出头鸟被大明王朝针对。
更何况,能拥有参政权利和掌控地方卫戍部队的机会,对地方汉人士绅阶级诱惑太大了!
汉人的官本位思想让他们对李察的新政策无法抗拒。
即便知道其中有风险,也大肆派遣家族子弟进入地方守备军团任职。
而地方守备军团没有军功授田,开销从地方税收中支付,也让中央政府少去了一大负担。
至于市政委员会,进入的途径可不仅仅只是交出家丁护卫,这只是李察放出的政治烟雾弹。
其实市政委员会真正进入的条件标准是根据税收多寡!
在市政委员会规章中,缴税数额超过一定数目,且达到一定时限,即可进入市政委员会,而一旦缴税数额少于一定数目达到一定时限,则必须退出市政委员会。
市政委员会只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决定权还是在地方官府上,说白了,市政委员会委员本身不是官,他们只是一种变相的民间代表而已。
所谓的参政议政看似权利很大,其实就是对官府提出一些建议,跟立法权差的远呢!
只是,这玩意刚出来,地方汉人士绅阶级被官府忽悠的只看到表面好处,并没有意识到市政委员会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仅仅是将其当成干预官府的政治工具。
大明3年一整年的时间,李察全部精力都放在内政方面,因为表面放出的诱惑太多,再加上新朝处理,十万大军的威慑,改革十分顺利,即便有些许宵小,也不过是给官府送意外收入(抄家)!
到了大明4年的时候,改革基本上已经全部完成,这时候,很多贡献出家丁护卫,在市政委员会中享受特权还不到半年的士绅阶级们,突然发现他们的税收标准不达标,面临被市政委员会辞退的风险!
光交人头税,当然没几个钱,能达标才怪!
而这时候各项新政法制已经完善,其中还混入了大批既得利益者,并且因为士绅子弟和市政委员会本身的特殊性,由家丁护卫组建的地方守备军团几乎是直接听命于市政委员会……
因为市政委员会是按照税收决定的,他们的税收占据地方政府的大头,守备军团的维持军费又是从地方税收里拨款,也就是说市政委员会的会员们才是守备军团的衣食父母!
再加上市政委员会会员家族中很多子弟在地方守备军团里任职,地方守备军团已经隐隐将市政委员会当成自己的顶头上司……
士绅阶级和税收大户已经习惯了通过市政委员会操控一切,也明白任何一个新加入的市政委员会会员都会分摊自己的既得利益,踢出其他会员则会让自己减少竞争者!
因此,不用李察出手,那些会员被发现税收不达标,并且逾期后,立马被市政委员会中的其他会员和临时委员剔除市政委员会!
被剔除的士绅自然不甘心,结果市政委员会的内斗变得越发激烈,很多士绅为了不被剔除,甚至主动要求加税!
缩减税收标准是不可能的,因为市政委员会的税收需要养着地方守备军团,他们提供的商队护卫关系着众多会员的钱袋子,守备军团提供的保护也能让会员们不用担心绿皮和野兽人的袭扰!
更何况,收上来的税收市政委员会也能获得好处,毕竟市政委员会也不是打白工,他们可是参政议政的大佬呢,也是需要拿工资的!
工资也是从地方税赋里出,中央不拿一分钱,成比例拿工资,地方税赋越多,参政会员们拿到的工资越多!
这里面,经商的士绅们非常重视,他们的田产相对而言不算多,和那些光靠吃田租的大地主士绅形成了天然的对立面。
在这种大环境下,李察颁布了摊丁入亩税收政策,对田亩不再按照人头收税,而是按照田产面积!
如此一来,那些税收不够标准的地主士绅立马可以保住自己的市政委员会会员身份!
继续享受地方守备军团的免费保护,参政议政的大权!
特别是参政议政的大权,让士绅们迷恋的不可自拔……
自古民不与官斗,但市政委员会让士绅们体验到了他们跟地方官府站在同一水准上的尊严!
这个尊严可不是用钱能买到的。
李察恰到好处的颁布摊丁入亩后,罕见的没有受到大量汉人士绅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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