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简单的日常(1/2)
“再往下是地方品牌,知名度不高,基本几十万搞定,大明星肯定看不上。三线四线的很喜欢,拿钱,拍照,走人。”
“现在最流行的是自媒体广告,比如微博或者app,不谈代言,发一条算一条的钱,干净利落,这才叫真正的快钱。”
丁诚大开眼界,以前没有关注过这些门道,越听越吃惊。按照张芬的话说,企业先打钱,明星再发微博,合作全凭人品。
这种小事通常没有合同约束,如何为产品做广告,全由艺人自己决定。如果微博企业不太满意,遇上好说话的明星,大不了删除再发一条。
万一遇上不好说话的,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比如前几天某l过气女明星,微博发的照片就是躺在床上,代言放在不起眼的地方,举着放大镜都看不见。
企业当然很生气,花了几十万就当个背景板?
可惜没合同,打掉牙往肚里咽,人家已经宣传,至于效果……
某企业开年会,邀请某横店出身大红大紫的男明星录拜年视频,最后发现对方头发凌乱,穿黑色衣服,背景是白的墙,这哪是过年?
自然很不满意,觉得一点都不喜庆,联系到当时还没有暴露的隔壁老王经纪人,要求重录视频,却被无情拒绝。
最后甚至怀疑广告费很有可能进了经纪人自己的腰包,明星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一线明星或是流量小鲜肉小花,人家在微博上发的广告,都是在大品牌代言合同内的要求,不属于微商广告代言。
那些没实力的小品牌,想少花钱多办事,找到经济公司去谈合作,有的明星会接,有的明星不接。
这种广告的报酬对明星来说,基本是九牛一毛,很多人不靠这个赚钱,有时候接微博只是单纯为拉关系,放长线钓大鱼。
价格也差别很大,每条最少十万起,最高百万封顶,再多金主爸爸也会觉得不值。
以前都是玩阴阳合同,六百万商演,假如六十万的税,合同直接签一百万,交十万搞定。
现在查的严,冰冰姐不就是因为这个彻底栽了?
按理说明星要代言必须自己先试用,但实际很少有人履行应尽义务。如果是跨国品牌、知名度高的品牌,不用无所谓,毕竟人家不是一锤子买卖。
但小企业请明星,就是为招商,想尽办法拉加盟商。比如饮料,很少有人真正喝自己代言的。还有汽车,谁会开十几万的车出门?
总结一句话:企业看名气,明星靠人品。
至于消费者……
您只能自己看着办!
张芬看着丁诚离开的背影,暗自叹气,其实来找的人真不少,按照自己的逻辑,应该照单全收。
但花姐不同意,坚持把丁诚打造成优质实力派,作为公司未来最重要的金字招牌,无论演技还是公众形象,都不能杀鸡取卵。
几次接触下来,这小子的确挺上进,演技不用说,二十出头已经锋芒毕露,别说同龄人,就是三四十的老江湖都未必能压的住。
人品也不错,来公司快一年,除了演技,私生活低调的令人发指,刚开始还以为是初来乍到装的,结果发现真是老干部。
几项加起来,难怪花姐当成宝,这年头有本事的人谁没个脾气?像这种低调内敛的年轻人,还真稀罕。
“哥,现在咱们也是有代言的人喽!”
回到车里,丁诚见苏瑶兴奋的样子,无奈道:“明白明白,每月给你们多发红包,不就是这个意思?”
“哼,算你识相。”苏瑶美滋滋靠在真皮椅背上,板着手指算账:“上次片酬差不多也是四百多万,加上这次的,咦,不知不觉你给公司赚了一千万?”
丁诚拧开茶杯,品口龙井,最近不知不觉喜欢上喝茶,清热败火,最适合夜里拍戏用。
“花姐不是说咱们只要赚到一千万,分成就变成七三吗?”
丁诚瞪了瑶仔一眼,骂道:“这话以后少说!”
“尤其在公司,花姐对咱们已经很不错,好好拍戏我不差那点鸡毛蒜皮,让别人听见……”
“知道了!”苏瑶撅起小嘴,偷偷跟刘婉宁做个鬼脸,认错道:“我又不傻,车上没有外人说说都不行?”
丁诚哭笑不得,干脆闭目养神,下午还有两个通告,去给杂志拍封面,顺便接受一家媒体访问。
都在京城,几个小时搞定,不用太累。有名气的好处就是逐渐能选择喜欢的工作,尤其是剧本,原来一个萝卜一个坑,有戏上就赶紧的。
现在几个剧本能选一选,看看题材、导演、演员,剧本合不合心意,角色喜欢不喜欢……
有点像投资,谁也不知道拍出来会不会火?
其实很多自认为用心的戏,播出来反响一般。反而火的都是那些边边角角,只能说是命。
谋事在人,
成事在天!
算算手里差不多大几百万,等再干一年,可以考虑京城买房,到时候把父母接过来,辛苦大半辈子,晚年跟着儿子享享清福。
接下来几天过得很清闲,上午健健身,下午跑跑通告,晚上没事跟着花姐应酬应酬。这种事少不了,多认识点朋友,说不定就有合作机会。
王天和刘弘毅又去外地拍戏,徐英华忙着筹备剧本,李成杰出国,徐文峥在魔都,邓凯忙后期……
等丁诚真闲下来,突然发现,演员的圈子来来去去就那些人。
难怪好多女演员都单着,身边就这些人,好的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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