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莫记(2/2)
小巷的莫记猪蹄?”提到“莫记”,叶静姝恍然大悟:
在a市,谁人不知莫家猪蹄的威名?
想当年,叶静姝还是个牙牙学语的小屁妞时,坊间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没吃过莫记,枉为a市人呐!”
叶静姝至今还记得,当年只要“莫记”一开卖,提前获取小道消息的食客们,上至八十下到三岁的人都会起个大早去排长队。
可据说“莫记”老板是个怪咖,不管生意有多好,每天只卖上一百个,卖完收工。
叶静姝还很小的时候,一次无意间从小舅舅买的猪蹄子上扯下一块皮之后,就再也离不开这销魂的味道。
为了哄好女儿,叶爸每天凌晨四点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去排“莫记”的长队。即便这样,也十有八九会空手而归。
“可这几年莫记不是不卖了吗?”
叶静姝记得,自己也已经好多年都没有吃到莫家的猪蹄了。可如今想起那个滋味儿,叶静姝就馋的厉害。
即便自己上辈子把卤肉点开的红红火火,可想到记忆中的味道,叶静姝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是王者与青铜的差距。
只听于薇薇长长叹了口气,带着遗憾和不甘:
“对呀,莫记超赞的。不过后来确实不开了。”
“有小道消息说,莫记掌舵人,呃,就是咱们刚刚见到的那个大爷。”
“本来前些年,莫大爷年事已高,打算退隐了。不过因为舍不得那些捧场捧了几十年的老客,他打算把技术传给他孙子,好让孙子代他继续把这味道传承下去。”
“那他孙子呢?”叶静姝听到这里,忍不住插了一句。
只见于薇薇更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唉,说到这莫大爷的孙子啊!真是让人不省心。”
“莫大爷也算是对亲孙子寄予厚望了。可无奈,孙子不给力啊!吃猪蹄的时候,跑的很快,可一让他学本事,那算是……”
于薇薇此时俨然化身成了一个相声大师,与听众探讨着那段遥远的秘辛……
“这孙子呢,一直嫌卖猪蹄的工作不够体面,既脏且累。一直死命拒绝学习这门手艺。”
“而莫大爷呢,你刚才也见识过了,是个暴脾气,他看孙子抵触的厉害,一怒之下动手打了他。这下倒好,这小伙子离家出走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叶静姝听了,简直无力吐槽:这小伙子,简直就是当年的自己嘛!血气方刚的:
“薇薇,那后来呢?他孙子不学,这门手艺不是要失传了嘛!这对于咱们吃货来说是多大的损失啊!”
“谁说不是呢!”叶静姝颇为感慨:
“听说,莫大爷这几年一直在寻找离家出走的孙子。不过,时光荏苒却一无所得。”
“所以啊,莫大爷也想通了。因为年纪大了嘛,他想找个接班人,把莫记传下去。”
听到这儿,叶静姝更是一头雾水:
“我是来租摊位的啊,这和莫爷爷找传人有毛线关系啊?”
看着一脸黑线的叶静姝,于薇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那不够飘逸的头发:
“嘿嘿,我亲爱的可爱的最爱的静姝,我可是为了你好呀!你想想看,要是你继承了莫师傅的手艺,那将来……”
叶静姝这下彻底反应过来了:
“好呀,于薇薇,你这个大吃货!你说,你让我过去是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被戳中心事的于薇薇是谁?那可是脸皮厚度堪比城墙的人呐!只见于薇薇面上嘿嘿一笑,嘴里却矢口否认:
“哪有!我于薇薇是那种人么!我可是为了你的摊位着想呀,我对你咋样,一颗红心,天地可鉴啊!”
说罢,两人便追逐打闹起来。
到了晚上,叶静姝躺在床上,仔细思考着莫记的事情:
自己前世是做卤肉的,可扪心自问,自己做出的味道如果拿来和莫记相比,真是连提鞋都不配的。
虽然要经营的是烧烤业务,可叶静姝清晰地记得,前世猪蹄子也是可以加工成烤品的.而且那“烤猪蹄”一经问世,可不是一般的火啊。
如今,莫记的手艺已经濒临失传,如果自己能帮莫老把手艺传承下去,并且稍作改进,做成”烤猪蹄”,即便不为了钱,叶静姝觉得,自己也不能容许这么好的味道在世间消失了。
故而,即便是碰了钉子,叶静姝还是决心再次登门。这次,只是因为那一颗热爱美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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