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夜宵(1/2)
停靠在林果家门口的是一辆蓝色的teodels2019款,低调的蓝色车身在魔都的夜色下仿佛一块落在地上的天空。
深夜一样的蓝,用姜峰的话来说,这样便于隐藏,白色和红色都太招摇了,不适合他。
没错,姜峰一点也不招摇,他根本不需要招摇,已经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了。他的身边永远有追慕者,重点小学,重点初中,高中更是重点中的重点,名校中的名校,对很多人而言,读书多少都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但是对姜峰而言,读书简直和吃饭、刷牙一样容易。
洛杨算得上成绩不错,但是努力不足也会考试失利,考研失败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姜峰不一样,他真的就像是那种天生的优等生,根本不需要努力,考出好成绩都是轻而易举。
姜峰的妈妈和洛杨的妈妈年轻时候就是很好的姐妹,洛杨从小就和姜峰认识,两人一直到高中才分别去了不同的学校。要说低调,姜峰真的是很低调,在校从来都只穿校服,身上也很少出现特别贵重的东西,手机也从来不换最新款。
姜峰对这些物质上的东西似乎没什么兴趣,只有去过他家里的人才知道他到底把那些数额不菲的零花钱花去了哪里。
古生物化石,一书架的绝版和初版书,还有绝版cd,当然最可怕的是一把radivari的小提琴。姜峰总是说那把斯塔拉迪瓦里是赝品,不过是好看而已。
洛杨才不会相信他的话,但是一把斯特拉迪瓦实在是太贵了。radivari|1707早已是天价。洛杨只在几年前听过一场吕思清的演奏会,当时他使用的是一把m国赞助的帕格尼尼当年使用过的斯特拉尼尼的曲子。
那一晚的演出正如德国诗人海涅所描述的,“在这琴声里,蕴含着一种无以名之的神圣激情,时而神秘地颤动着如柔波细语,叫人几乎听不见一些儿声息;时而又如日夜的林中号角,甜美得撩人心弦;最后,却终于变成了纵情欢呼,恰似有一千个行吟诗人同时拨动琴弦,高唱着昂扬的凯歌。”
这把琴真叫人眼红,洛杨连碰都不敢碰一下,哪怕是赝品,如果是一百多年前的赝品也是价值连城。
林果一上车就抱怨起洛杨爽约的事。姜峰只是笑笑,林果又打抱不平起来,“可是说好的今晚夜宵,他这个人怎么没记性。”
姜峰安慰道:“没关系的,改天再约他就是了,可能想回家写小说吧。”
“别提他写小说这种事了,写小说不适合他,你看他颜值那么高,为什么不好好靠颜值吃饭非要想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洛杨那家伙从高中就开始就给《科幻大世界》投稿,哪一次成功过?没有天赋还死不承认,这叫没有自知之明吧。”
林果懒洋洋地说着,但字里行间可没有半点客气的。
“你不是和他在一起做视频吗?他可是很顺着你的,我和他认识那么久,可没见过那家伙这么好说话的。”
“他根本不和陌生人说话好不好,小时候没这毛病啊,后来也不知道怎么了,读了心理学,心理问题倒是越来越严重了。”
说着说着,两人噗嗤笑了出来。
“我觉得他挺有才华的,家里也不缺钱,想做什么做什么呗,难得能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姜峰怎么想就怎么说,洛杨这种不顾及周围人看法的独特个性,姜峰有时候实在是羡慕。
“他那种脾气,又不问家里要钱,就靠那些房租过日子,偶尔上发一些文章赚赚稿费,可那些稿费一年加起来也不够姜峰半个月收入的吧。”
姜峰变了一根道,原本应当直行的路口,他忽然决定左转。
“怎么不去吃麻辣火锅了?”
林果吐吐舌头,做出又辣又烫的表情。
“既然阿林那么想念洛杨,我们就去他家吃夜宵吧,他家的阳台还是很宽敞的。”
“不要,阳台上蚊子太多了,受不了。”
“那就在客厅里吃,你看看你想吃什么,点个外卖,直接叫到洛杨家。”
“好主意啊,不过,这样没问题的吗?”
林果整理了一下头发,“你这车里面真是干净,我都怕我的头发掉在你车里,被你女朋友发现。”
“我的女朋友?”姜峰不解地侧脸看了一眼林果。“交往的女生倒是有,女朋友真的没有。”
“渣男!姜峰是个渣男。”
“女朋友是一个很严肃的词,我还没有找到这样的女孩呢。”
“啧啧啧,那那些和你交往的什么女博士、律师、护士,大学生,又算什么?”
“我一开始就说了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她们可不像你那么麻烦,整天喜欢做名词解释。”
“根本就是不负责任的渣男。这一点洛杨比你强多了,他根本就不喜欢女孩子。”
姜峰哈哈大笑,“哪有不喜欢女孩子的男生。你这话是夸他呢还是数落他呢,不喜欢女生喜欢什么?难道喜欢男生?”
“我看他可能真的喜欢男生,总之,我没见他说过喜欢什么女孩子啊。”
“那是你不知道,我也不能告诉你。”姜峰爽朗地笑着。
特斯拉穿行在光影斑驳的金色街道上,魔都的夜晚流光溢彩,梧桐树叶的影子在车外随风而过,带来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白天虽然没有下雨,柏油马路上仍旧蒙着一层湿湿的潮气,反射着金黄色的路灯,奢华而从容的美。
车身隔绝了车外的世界和车内狭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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