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敬业的演员?(3/4)
诩惊出一身冷汗,起身时没站稳一屁股坐倒在地。也许是蹲的太久腿脚发麻的缘故,加之紧张到了极点,下半身不听使唤,不住的颤抖着。慌乱下朝着饿狼掷去的石块失去准头,一下也没砸中。更要命的是...他一气就扔完了,之后只能徒手与狼搏斗。“救命啊!”
展开手臂挥舞,护住面门保护脆弱的脖颈,两条腿疯狂的乱踹。整个人在原地打滚,荡起一片尘土,看似是准备转个圈。前有饿狼,后有悬崖,昨日方才庆幸活了下来,而今天便要葬身狼口,心中的苦闷难以言语。被人捅刀子的时候也没有这般害怕。大呼救命,喊的声嘶力竭,脑中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少君无恙乎?可与奴婢归乎?”
当王诩被这熟悉的声音唤醒,那饿狼已被一支羽箭贯穿腰肋在地上打滚惨嚎,似乎和王诩一样的画风。自他踏出山洞起,女孩就一直悄悄跟着。一路上伪装的比那头狼还专业,狼兄若是知道身后一直有只黄雀尾随,估计下辈子投胎宁可去做二哈,也不做这孤身劫道的买卖了。女孩拜服在地,身上披着臃肿的毛皮看似一团绒球。片刻过后,她起身搀扶王诩,一股酸臭的气味扑面儿来,熏得王诩差点干呕出声,险些毁掉大叔对救命恩人努力维持的绅士风度。王诩对着女孩尴尬的微笑,对方则低垂着脑袋不敢与之对视。随后女孩扛起那头狼尸,走在前方引路,王诩紧随其后,生怕再被野兽袭击。一路上默默无语,望着女孩的背影开始无限的遐想。
会伪装追踪,射箭技术堪比运动员的人...会混演艺圈?或许这一条不足以说服他相信。但是长期不洗澡能臭成这样,用生命彪演技的敬业演员又能有几个?若还不信服,扛着一头近百斤重的成年野狼,走了一个小时的路,竟然大气都不会喘的女艺人。试问谁他妈见过?
回到洞穴外,见识了女孩剥皮拆骨的娴熟技艺后。王诩终于相信这个世界与他之前的认知有些偏差,至少这里的女人不一般,更像是怪物。
女孩自称阿季,总是忙来忙去的,也不知是在忙些什么?每当王诩靠近时,小姑娘总会恭敬的俯身下拜,然后继续忙碌。她很少主动开口搭话,像个机器一样只知道做事。王诩能看明白对方什么时间该做饭了,什么时间外出打猎或是挖些难吃的野菜回来。这些都是有规律可寻的。小姑娘似乎有意回避着他,有时在洞外呆呆的冥想,盘腿端坐的姿势可以保持两三个钟头。跑也跑不了,王诩只能认命,尝试着与女孩进行交流,先搞清楚身处何地?
“小姑娘!这里...是什么地方?”
“少君,奴婢阿季。”
“噢...阿季小姑娘,你能告诉我吗?”
女孩恭敬的俯身拜倒,近距离的接触让她很有危机感,一直不敢抬头。
“阿季不敢!奴婢本一舂奴,为君母所救,从少君。请君唤奴婢,阿季。”
王诩本人是名严重的强迫症患者,尤其喜欢对称。不巧遇到个抠字眼的强迫症,比他病得更加严重,这还是平生首次遇到。不由地心生同情。
“阿季...”
“少君,此云梦山,又谓女娲山,卫淇境内。”
以王诩对地理的认知,从未听说过有云梦山或是女娲山的地方?而卫淇又是个什么鬼?他更不知道。一脸懵逼过后,拿着截短小的树枝在地上画了张中国地图。示意阿季指出他们所在的位置。女孩趴在地上看了又看,苦思冥想过后,回道:
“鸡?君欲食肉矣?”
感觉瞬间被暴击一万点伤害,画了张地图说的如此明确,竟被误解到这般田地。突然有种初到海外留学时的感觉,那时的留学生发明了一个伟大的沟通方式——肢体语言。以至于归国后与人交流时总会不自然的手舞足蹈。王诩开始表演,既然不知道在哪儿里,至少能问出为什么会来到此处吧?他扯开衣领指着胸口受伤的地方一通比划,女孩终于明白了。
“晋人劫掠,少君为救山民,为流矢所伤,既迷二日。”
语言沟通的障碍,如刺在喉。若是能回去,这段难忘的经历,一定能激起王诩对文言文学习的兴趣。他不介意报个补习班,顺便考个四六级。当听到“晋人”的字眼,心中咯噔一跳,第一反应,竟是回到了两晋时期。荒唐的念头转瞬即逝,认为不是女孩疯了,就是他疯了。只是疯的人不自知,认为自己没有疯。不禁佩服自己随便一想,就带着辩证的哲学逻辑。她说她的,反正信不信由自己来决定。于是乎,能问明现在是什么年代显得尤为重要。两人的交谈着实费力,王诩将肢体语言发挥到了极致,除了跳舞就差唱歌了。一番绞尽脑汁后,突然犹如神助。
“阿季!今是何世?”
他想着上学那会儿《桃花源记》也是背过的,不由地得意起来。王诩怕是忘记,两人的沟通是互相伤害,而绝非单方面的摧残。女孩听到对方终于说出句人话,喜形于色兴奋的抬头与他对望。蓬松干枯的长发,隐藏着一张娇小的脸庞,左脸上戴着一张兽皮面具。双瞳剪水,明亮中透着一丝灵气,与木讷呆板的外型显得格格不入。
“彩!”
阿季失声吼出一字,像是期盼结束这可怕的询问过程。用一声喝彩来表达终于听懂了王诩的话。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让王诩魂飞魄散。
“彩...彩你妹啊!那么大声,我又没聋。”
王诩不自觉的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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