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7)
把手吸进女性身体似地,难怪有什麽袭胸、袭臀之狼,这玩意儿实在太引人入胜了。老师料想不到我真的摸了,而且摸得还不轻,她像被袭击的虾子般往后弓了弓身子,一脸惊讶地看着我。
「我以为你只是有色无胆的小鬼,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摸了,我要对你另眼相看了。」
老师只是一脸惊讶,并未有任何愠色,我心裡则忐忑不安,不知道她又要来哪一套。
「『如果电话亭』的效力时限还没到,你还想做些什麽?」
虽然刚刚才被我袭胸,然而老师不愧是见过大风大浪的,竟然又向我挑衅。
我喉咙乾涩地不禁吞了吞口水。
既然是她自己要求的,我刚刚就在好奇老师不知道是穿符合年龄的少女内裤;还是穿端装一点,符合教授身份的淑女型内裤?现在有那麽好的机会,我眼睛发出了光,伸手便要去掀老师的窄裙以资验证。
「好,现在『如果电话亭』的功用已经过了三十分钟,恢复刑法的适用!刚刚李同学〈怎麽不叫『小平』了,我心想不妙,这母老虎一定又要出怪招!〉摸了老师胸部一下,所以要以强制猥亵罪移送法办!」
喂喂,等我掀完裙子再说啊!我后来才知道,以当时的情况,我并不算犯法,因为老师同意我摸,所以不算强制;就算真要论强制,也是她以命令强制我的行为,她才是违法的一方。
不过,当时的我听老师这麽一说,真的以为她刚刚是在整我,陷害我触法,我因此吓出一身冷汗,不过右手对老师胸部柔软触感的记忆却始终鲜明,挥之不去。
「骗你的啦,小平。老师只是要让大家体会刚刚的情境─本来说法律上不处罚的行为,如果后来法律变更为要处罚,而追溯至之前的行为来加以处罚,同学会不会有动辄得咎的感想?今天做一件法律上ok的事,明天突然就被抓去判刑,同学会不会对生活和法律没有信心?所以大家要体认,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简单地说,就是本来法律没规定要处罚某行为,不能因为后来法律规定这个行为变为要处罚了,而回溯至法律变更以前的行为也连带要处罚。这概念同时规定在刑法第一、二条(注1)。」
「你们看,刚刚说不处罚,所以小平敢摸;后来说要处罚,他吓死了,所以刑法的『罪刑法定主义』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不能突袭性地,像刚刚这样地溯及既往,同学瞭解了吧?」
老师恢复温和的神态,和蔼地向大家讲解着,就像个愈疗系的邻家大姐姐,只是哪裡找得到那麽漂亮又充满学识的大姐姐呢?「小平瞭解了吧?」
看到她温暖的微笑,我终于确定她翻脸像翻书一样只是刚刚上课的效果,她应该是个好老师,而不只是一个喜欢恶搞学生的疯婆娘而已。
「不过我看他已经因为摸了老师的美胸,爽过头、心猿意马、心不在焉了,大家下课休息10分钟。」
我可以收回上一段的话吗?我想我对她误会大了,她应该就是个变态而已。
美胸?真敢讲耶!不过美不美是主观的,胯下的微微肿胀却是客观真实的,我竟然能在庄严课堂上染指美女老师的完美胴体,看来今晚要睡不着了。
下课期间,我看大家也没特别看我一眼,老师也忙着解答有预习的同学们的问题,并没有任何徵兆要对我不利,心中的不安稍稍平息。
「接着,我们来讲第二个罪刑法定主义的子原则─禁止类推适用。」
顿了一下,这位外表看似圣洁不可侵犯的女老师突然冒出一句:「各位同学,没看过女性生殖器的请举手。」
靠,我茶喝到一半,听到这一句,差点把茶水喷了出来,我惊讶的表情引得隔壁女同学侧目。
由于我在写真书上看到的女性都只有露出yīn_máo,并没有露出生殖器;即使看过a片,却也都像「d」
系列打上了马赛克,所以应该算没看过清楚的女性生殖器吧,所以我就举了手。
干!没想到全班只有我举手,一堆看起来就没牵过女生手的死阿宅掩着嘴用眼睛馀光瞟着我在偷笑。
我想,这是不是他们故意要阴我啊?「喔,小平太配合了,老师还想说,现在资讯那麽发达,找不到像你这种纯情小处男了咧。」
老师彷彿发现新大陆般调侃我。
靠,你又怎麽知道我是处男的!啊,她刚刚有说,她是心理学博士,又是智商185,用看的就知道了─不过,鬼才相信;我想,她是看我一副「宅男」样,用猜的吧。
「那,小平,请你再到前面来。」
喔,拜託,又想怎样啦,我嘟着嘴走到讲台附近。
「请你念一下,95年7月1日生效的刑法新修正条文施行前的旧法,刑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喔,称xìng_jiāo者,谓下列性侵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gāng_mén或口腔之行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gāng_mén之行为。」
「那老师请问你,你用你的yīn_jīng插入老师的yīn_dào,算不算xìng_jiāo?」
老师搭着我的肩膀,像是老友閒话家常般地说出这句极具震撼的话。
噗,我听到这句,鼻血差点就喷出来了。
刚刚摸她胸部的馀韵犹在手上,现在她又正经地从殷红的双唇间讲出那麽猥亵的话;拜託,你用学术的讲法好不好?是性器进入,不是y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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