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热情(1/2)
老李听见这话,顿时转头,一脸慈爱的笑着看向叶朗。
“叶公子真是懂事,又少年英才,将来必定能像叶庄主一般做个有仁有义的侠士。”
叶朗听了这话,虽然有些不情愿和自家老爹扯在一块,但心里还是喜悦的,毕竟是个年轻意气的少年人,谁会不喜欢听别人的夸赞,大大方方的回了老李一个笑脸。
由此,他替父亲去西北为慕西风贺寿一事就此成为定局,等到他后来如何悔之晚矣都已无济于事。
第二日,叶朗特意去了一趟夏府,目的有两个,一个是为了请假,毕竟他现在还在夏家读书,虽然不用天天去听夏墨卿讲课,但是每过三日,还是要去一次的。
此行少说也要小半年,自然要先去夏府知会一声,才不算失了礼仪。
这第二个嘛,便是和夏梦茹那个臭丫头告别了。
夏府后院小池塘中的荷花开了近半,一阵微风袭过,花枝随风轻轻摇曳,就像弱不禁风的美人一般含羞带怯。
身姿挺拔的少年穿着一身白衣站在池塘边,有些无奈和嫌弃的看着远处小路上正拎着裙摆小跑过来的少女。
等夏梦茹气喘吁吁的停下脚步后,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阿梦,你什么时候才能有点姑娘的模样,不再如此野蛮!”
夏梦茹气还没喘匀,听到这话更是气的上气不接下气,她走上前两步,二话不说,一脚踢向对面人的小腿。
然后双手叉腰,瞪大眼睛看着相对而立的那个少年,一副“我就是踢你了,你能拿我怎么样”的刁蛮模样。
叶朗呲牙,装出被踢的十分疼得模样来,然后同样瞪眼看向面前的人。
看着她这副趾高气昂、蛮不讲理的模样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自己总不能反踢回去吧。
两人大眼瞪小眼一阵,叶朗率先败下阵来。
算了,谁让自己是男子汉呢,好男不跟女斗。
但是,脾气不能少。
“阿梦,我明日就要去西北了,没想到临走前,你居然要为我留下一段如此深刻的记忆,本来还想问问你想要什么礼物的,如今……”
夏梦茹听到这话,立刻收起刁蛮模样,顿时变出一张眉开眼笑的脸来,拉住叶朗的衣袖,摇啊摇……
轻轻热热的说道:“叶朗哥哥,你最好了,你一定要记得带礼物给我啊~啊~啊~”
这抑扬顿挫的尾音成功的让叶朗抖落一层鸡皮疙瘩。
他有些无奈的抬头看了看天,十分唾弃的在心里想着“夏梦茹,你能不能有点骨气,最少也要有你爹一半,不,三分之一的风骨吧!”
然而,十分有风骨的夏大人此时正在夏夫人面前没有一点风骨的……嗯……认错……
“夫人,我知道阿梦不是小孩子了,不能惯着,可是她今年也才十三,也不能对她太过于苛刻……松弛有度方为正理……”
夏夫人抬手将鬓角的碎发轻抚到耳后,然后抬起头,看着夏墨卿,温温柔柔的开口道:“夫君这话的意思可是妾身过于苛刻,没有丝毫做母亲的慈爱之心,而且不懂教养女儿的意思吗?”
夏墨卿顿感自己居然如此笨口拙舌,额头冒出丝丝冷汗来,尴尬的笑着打圆场。
“哈哈哈……我没有这个意思,夫人不要误会。”
夏夫人抬起头,用一双哀婉又含情的美目直直盯着他,好似再说:“那你还想有什么意思?”
……
叶朗实在受不住夏梦茹的撒娇耍赖,有些无奈的说道:“好,我记住了,会记得带给你的。”
夏梦茹顿时笑得眉眼弯弯,拉着叶朗的袖子晃啊晃~
“我就知道叶朗哥哥最好了~”
叶朗再次无奈的抬头望天,谁来把这烦人精带走。
从夏府回来后叶朗便和李叔启程去了西北,历时近三月,终于到了位于西北丝绸之路上一名叫甘州的小镇。
这里虽然地处西北却并不缺水,多水泽。因此人口十分密集,走在街上不论是卷着头发的胡人、还是穿着保守的汉人都能见到,并且大家都似乎习以为常一般见怪不怪,这倒让叶朗觉得有趣,而让他为难的是……
刚进城门,他和李叔还没来的及去慕府就和慕西风的三儿子慕枫在街上遇了个正着。
“李叔,这位可也是爹的客人?”
老李见到自家三公子自然是开心不已,立刻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为两人互相介绍起来。
“三公子,这是叶庄主的儿子,叶朗公子。”
“叶公子,这是我家老爷的小公子,慕枫少爷。”
不得不说,这慕枫完全继承了西北汉子民风彪悍,热情好客,又自来熟的一系列特点。
听完李叔的介绍后,当下揽着叶朗的肩膀道:“原来你小子就是叶伯伯的儿子,久闻大名,今日来了,你我便是兄弟。
我爹今日去会好友,不在家中,便由我来招呼你,走,我请你去我们西北这边最有名的酒楼吃饭。”
说着便拉着叶朗往远处一家极为奢华的胡人酒楼走去……
老李有些慈爱的笑笑,也不阻止,只觉得自家小公子也终于懂事起来,还能帮老爷招待客人自然是好事,便先自己回府去了。
叶朗被慕枫拉着刚走进这家胡人酒楼没两步,便听到慕枫大嗓门的吆喝声:“姑娘呢?还不过来伺候,小爷我今天可是带了客人过来的。”
他的话刚落,一群穿着色彩斑斓的胡人女子便从一帘幕后穿梭而出。
叶朗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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