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偿的情债(1/2)
三、难偿的“情债”
李庆兰经过多方打听,终于解开了丈夫和李胜兰的“失踪”之谜:刘先刚早已把公司的资金抽到东莞,与人合伙投资办厂,让妻妹担任财务经理。
李胜兰刚到东莞,对姐夫还保持着一段距离。但他们毕竟有过那层关系,加之刘先刚对她爱护有加,这使她最初坚定的意志慢慢瓦解了。
后来,当李胜兰意识到姐夫和姐姐的关系已经无可救药时,她便取代了姐姐的位置,在东莞与姐夫同居了。
李庆兰知道事情真相后,内心苦不堪言。他们3人一手构筑的“三角债”,如同一把锈死的锁,任凭她怎么努力,也无法解开这个死结。
李庆兰是一个好面子的人,她自从上大学以后,就是母亲和继父的骄傲。从一定程度上讲,她在自己的江西老家,也算得上是一个叫得响的人物。所以,她尽量瞒着自己和妹妹的事,不让老家的亲友闻到半点风声。
在深圳,李庆兰同样有苦难言。她有令人羡慕的工作,有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如果她与丈夫的事情传扬开来,特别是她和导师的那段孽情一旦曝光,她会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也正是有这么多顾虑,李庆兰多年来一直忍辱负重,对外维持着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和家庭荣誉;对内隐瞒着不可外扬的家丑,她的内心时刻都在滴血!
刘先刚摸透了妻子的心思,所以一直霸占着妻妹。天长日久,李胜兰对他也死心塌地了,接受了既成事实。不过,她考虑到要顾及姐姐的感受,一直不同意刘先刚与姐姐离婚,只想保持现状,过一天是一天。
李胜兰的想法正中刘先刚的心思,他也不愿意主动提出离婚,主要是担心分割财产起纷争,也担心流失客户。这样,刘先刚和李胜兰多年来一直在东莞过着名副其实的“夫妻”生活,留给妻子一个空头名份!
李庆兰多次试图与丈夫和妹妹联系,希望他们悬崖勒马,不要把事情做绝了,并建议3个人坐下来好好谈谈,今后何处何从,大家都有个明白的话说。
遗憾的是,李庆兰的想法遭到丈夫的冷遇。刘先刚在电话中说:“你想怎么着都行,但你有把柄在我手里,你要对自己的背叛负责。”他说妻子过错在先,即使离婚也休想在财产上多得一分钱。两人谈到最后,本来需要商谈的夫妻关系,实际上演变成“金钱关系”了!
李庆兰向单位请了长假,几乎把东莞翻了个底朝天,最后才在石碣镇找到丈夫和妹妹的行踪。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李庆兰发现丈夫开始转移财产和转让股权,也拒不承认与妻妹的同居关系。刘先刚还说,他们弄成今天这个局面,完全是李庆兰一手造成了,企图把过错推到李庆兰一个人身上。
李庆兰一度想把自己收集到的证据交给律师处理,准备控告丈夫犯重婚罪。可是,她顾念到一母所生的妹妹也是重婚犯罪的主角,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经过再三斟酌,她最后放弃了诉诸法律的打算。
李庆兰在走投无路之际,最后向律师朋友宋勇求助。
面对律师出面协调,刘先刚和李胜兰开始并不愿意配合,得知李庆兰就在东莞,声称问题解决不好就要“同归于尽”时,他们才愿意接受“调解”。
刘先刚继续把责任往妻子身上推,宋律师则从两个方面进行反驳:一方面,李庆兰上学时委身于导师,尚未与刘先刚结婚,她婚前的情感走私,不存在对婚姻的“背叛”,只能从道德范畴去评价其人品,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已经结婚多年的刘先刚与妻妹以“夫妻”身份非法同居,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据也确实充分,两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婚罪,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宋律师认为过错不在李庆兰,她理当维护自己的权益。宋律师还义正词严地指出,刘先刚口口声声强调夫妻间的感情忠贞,自己却以报复妻子为名,居然让妻妹还债,这才是明知故犯的最大不忠和背叛!而且他的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更需要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
宋律师引经据典,说得有理有据,刘先刚顿时像霜打的茄子,低着头一声不吭。
李胜兰更是悔泪横流,同意陪律师去见姐姐。
在宾馆的客房里,姐妹俩一见面就抱头痛哭,令在场人感到无比心酸。李胜兰一边哭泣着跪在姐姐面前,一边恳求姐姐原谅:“姐,都是妹妹无知干了糊涂事,你放妹一马吧!想当初,我真是想撮合你和姐夫的关系,没想到越帮越乱,最后把自己搭进去了……”
李庆兰擦干泪水,把妹妹扶起来说:“你实话告诉姐,你爱他吗?他对你怎么样?”李胜兰迟疑了一会,轻声说:“我们的名份是假的,但他对我的感情是真的……”
宋律师和李庆兰姐妹商谈了一个下午,慢慢理出了化解“三角债”的头绪:从3个当事人今后的生活上考虑,赞同李庆兰与刘先刚尽快结束死亡婚姻!只有这样,李庆兰才有可能重新寻找幸福,李胜兰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嫁给刘先刚,做一对合法夫妻。
考虑到李庆兰是这起家庭恩怨事件的最大受害者,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刘先刚应当给李庆兰适当补偿。
李胜兰向刘先刚转达了律师的建议,刘先刚当即表示认同。次日,律师“趁热打铁”,建议他们草签一个协议。
不久,李庆兰告诉宋律师,说她与前夫已经办理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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