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风声鹤泣的朝野(1/2)
转眼半个月时间过去了,张凌阳的圣旨也终于到达了广州。
像广东市舶司这么严重的guān shāng gōu jié的走私案,其实根本就不用再细审,按照张凌阳的意思,但凡受贿超过十万两以上的官吏,以及那些行贿的商家,悉数被问斩。
即便是李美人的堂兄李涯也不能幸免。
不过与其他犯官判处不同的是,李涯虽然被问斩,其家眷还是被赦免了。
毕竟怎么说也是张凌阳拐着弯的亲戚,如果如同其他审判结果如同其他犯官那般,家中女眷全被充入教坊司,男丁被发配至西伯利亚,张凌阳还是做不来的。
至于广东巡抚泰恩的三子泰陵,则是被凌迟处死,而泰恩本人也被张凌阳下旨,恩准其告老还乡。
泰恩本人虽然没有犯什么罪,甚至可以说自己完全是受了无妄之灾,可终究有督导不严之罪。
无论是对其家人还是对自己管辖的地区。
古人都说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张凌阳看来,也是有一定的道理在内的。
如果自己家宅都不宁的话,又如何治理国家?
就如同泰恩一般,十年前江西的那场风波,泰恩并未从中汲取教训,这才导致了今日之事的发生。
不同的是,十年前是泰恩的便宜小舅子打着他的旗号胡作非为,今天是他自己的亲生儿子想要置他于死地。
从这其中可有看出一点来,那就是泰恩府上的家教根本就不合格。
甚至,因此此时,张凌阳又在《大周律例》上多加了一条,那就是但凡官吏家属有不法之事,该官吏无论知情与否,均要受到惩罚。轻者贬黜,重则罢官,如果是明知家人有不法行为而隐瞒不报者,与犯人同罪论处。
该条例一经颁布,可是惊吓住了大周各地的官吏。
凡是为官之人,谁都不敢保证自己的家人没有做过不法之事。
即便是六部九卿这样的大佬,也同样不敢保证。
这些为官做宦者,谁不是家大业大?
就好比内阁首辅郑永基,虽然其膝下只有两子一女,可郑永基一族却足足有十八房族人。
如果郑永基的族人犯法之后求到郑永基面前,你说郑永基是袒护呢?还是回避呢?
袒护的话,结果很明显,与犯人同罪论处。
可如果选择报官的话,别人可能在表面上会赞赏郑永基大义灭亲的举动,可背地里不定怎么说呢?
所以说,大义灭亲也不是那么好做的。
即便是选择装聋作哑,那郑永基内阁首辅的位置也是做到头了。
所以说,无论怎么选择,都是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
可张凌阳就是颁布了这条律法。
在拱宸殿,张凌阳当着一众大臣的面说道:“既然你们的族人仰仗你们过活,那你们就有权利约束他们。
如果你们连这一点都办不到的话,还是干脆递交辞呈算了。”
一句话,张凌阳就将那些原本欲要劝谏的大臣给说了个哑口无言。
封建社会,讲究的就是亲亲相隐。可张凌阳偏偏就要打破这个规则。
按照张凌阳的原话,就是说:“为官一方,朕是让你们造福百姓,不是让你们为非作歹的。
原本,你们的亲戚、族人利用你们的职务之便,获取庞大的利益。在不违背大周律法的情况下,朕也就不追究你们的责任了。
可如果你们连族人打着你们的旗号连贪赃枉法的事情都不闻不问的话,那就朕让锦衣卫来过问。”
张凌阳之所以选择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在其中。
原本,通过这些官吏的职务之便,他们的那些亲戚、族人就谋取了很多原本就不属于他们的利益。
如果再让他们贪赃枉法起来,那底层的百姓还有没有活路?
一旦底层的百姓没有活路,那第一个倒霉的不是他们这些官吏,而是张凌阳这位皇帝,而是张凌阳的后世子孙。
更重要的是,之前张凌阳曾经命大周皇家银行做过一份秘密统计,结果却显示,大周九成以上的财富全都集中在不到千分之一的士绅及权贵手中。剩余的那一成财富,才属于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底层百姓所有。
当然,这其中最大的利益获得者,自然是张凌阳这位皇帝本人。
可即便抛去皇家的财富,那士绅及权贵手中的财富依旧占据了整个大周的八成。
要知道,这还不是资本时代。
如果真到了资本时代,张凌阳无法想象,那百姓还有没有活路,羊吃人的事件会不会在大周发生?
结果用屁股都能想到,一定会的。
所以,即使不是为了自己,也不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就是为了自己的子孙,张凌阳还是要对士绅和权贵套上一层枷锁的。
而如今套在官吏身上的这道枷锁,不过才是第一道而已,并不能真正约束他们利益的扩张。
如果想要真正约束他们的利益,那无论是大周律法还是各地的宗族习俗,以及官场上的那些陋习,都要彻底改变。
但这也只仅仅能改善一下现在正在逐步恶化的现状而已。
而如果想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还是要通过教育。
毕竟知识改变命运。
张凌阳在朝堂上颁布的这道律法,虽然在整个朝野都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可偏偏就有人不信邪,竟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挑战朝廷的威严。
在律法颁布的半个月后,荆北巡抚的侄子公然在武昌城内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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