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2/3)
回。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讨厌你的时候,就像当下,几句诗,就像一把利刃,能伤得让你活不下去,真的是死的心都有了。可是这么痛了,还是不恨他,可就是好伤心,止不住的悲伤。蓝之旭照做了,可他的法语水平实在还是很‘洼’。他悄悄地抬头看了一眼陷入沉思的李美真,迟疑了一下,先是呲着大白牙笑了,然后他注视着她。
“这贵族的语言太高深了,只看懂了第一句,我的心肝宝贝,”蓝之旭煞有介事地说着,拿着书签上下溜了几眼之后,将目光转向李美真,他一脸的坏笑,声音清晰地用法文说道,“我的心肝宝贝,请求翻译,鄙人才疏学浅。”说完之后,他自己就呵呵地笑了。她的脸红了,害羞地用一只手托着额头,半天没吭声,她想笑,但是她忍住了。她没有看他,而是伸出手接过来了书签,但她想顺手给他一下,被他轻轻一闪躲过了。
“讨厌,都觉得我好欺负,我要报复。”李美真故意拉下脸来斥责蓝之旭。她收回了笑容,挺直修长的白颈,眨动着她漂亮的大眼睛静静地看着他。
“美真,请别生气,我绝没有半点欺负你的意思,如果我说错了什么,让你感觉不舒服的话,我请求宽恕,我立马收回我刚才说的话,可以吗?”蓝之旭真切地说着,满心的欢喜让他的语气变得温和感人,让谁听了那心儿也能软了。李美真忍不住又笑了。
“这次暂且饶过你,下次打你板子。过来坐这里,老老实实听我解释。”李美真严肃地说着,身体往一边挪了下,她想腾点地方让他坐在她身边,这样方便他也能看到诗句。蓝之旭马上坐下了,中间的距离还能坐一个人,李美真扭头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就一眼,他笑了,赶紧靠近了坐在她身边。李美真将书签给了蓝之旭,他举着,她用左手的食指指点着每行诗句,朗读一句,解释一句。他看着手中的书签,仔细地听着,他的眉头开始一皱,接着脸色骤然大变,就是瞳孔都在可怕地抽搐着:
小心肝呀,我的小心肝,我怎么也无法忘怀我们曾经是那么如胶似漆的恩爱。
你为什么还是那么美?命定的美丽,那是与生俱来的,你的丈夫,懊悔疼惜你太多,失子嗣不孝终不洁节,只因前世的冤孽。
你娇艳的像朵玫瑰,有罪的爱情,□□裸地无所顾忌,你的丈夫,斩断你满身自卫的刺,直到身手千孔百疮,方可触及心灵止痛。
你注定是我的一条肋骨,彻底地随便与放松,展示隐秘的关辉,你的丈夫,以□□义拥有你花瓣般鲜嫩的身躯,占有你那亢奋的灵魂。
你纵然跑遍全世界,你不朽的形,守护着熟睡的我,你的丈夫,而我也会像你一样忠诚,直到死也不会改变,我会一直窥视着你。
落款是:玫瑰花的咒语
李美真解释完了,神情忧郁地看着签,他的脑海里一直在翻腾着她的第一句翻译‘小心肝呀,我的小心肝’。这让他想起在重症监护室里,她刚开始苏醒的时候。为了激发她的思维意识,他一边工作,一边一搭没一搭地问她话。当他问她还记得自己叫什么的时候,没想到她给了一个特别清晰的答复‘小心肝’。当时他很高兴,因为这表明她分分秒秒都在恢复了。那是他第一次那么清晰地看着她有了感知的眼睛,他忘不了她眼神里的那一丝忧伤,它是与生俱来的,淡淡的,令人情不自禁地心痛,想呵护它,怜惜它。当时他心里就在想她到底是谁的小心肝呢?病得快要死了,没有一个亲人出现,也不见她的丈夫或者孩子来探视,来得都是一群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外人,就是远在美国的那个钱先生充其量就是个挚友。现在他完全知道了,叫她小心肝的是谁了。
签,这上面写了中伤李美真的话语,他猛地站了起来,看着手中的书签,将它揉搓在手心成了一团,手抬起,往外一抛,它就像是一只在逃跑的老鼠,先是一个直线冲出,蹭在墙上,接着快速翻转几下,死一般落在墙角的地上。李美真愣了一下,看了一眼他冒火的眼睛,心想,天哪,他用得着这么仇视一个‘书签’嘛。
“美真,我现在知道了你遇到的就是一个魔鬼,他就是个流氓。以他对你的污蔑和贬低,我就知道曾经的你经历了怎样的磨难。他竟如此卑鄙无耻,下流龌龊,他以为他是谁?是个皇帝?好像全天下的女人都是他的,简直太狂妄了。”蓝之旭愤慨地谴责着李美真的前夫,现在他能理解她为什么会昏厥了。可是她却茫然地看着他盛怒的样子。
“我起初并不知道是他,他一直巧妙地送花迷惑我,现在我懂了,他的目的就是想羞辱我。我根本也斗不过他的智商。你借我的诗集什么时候被他拿走的,我不知道。他将他的诗写在书签上又夹在诗集里,然后重新放回到我的枕头底下。”李美真说着,拿掉枕头,拿起那本蓝色封皮的诗集,放在床上。她翻开了第一页,是粉色的扉页。她用手轻抚有血迹的地方,没有抬头,而是充满歉意地说道,“唉,很抱歉,被我弄脏了,也许能用什么特别的方法消掉这些血渍。”她抬眼看了蓝之旭一眼,又把视线转到诗集上。
“不,不,永远不,因为那是你的,它是美的,高贵的,也是干净的。”着,他将自己的手放在李美真的手上,粉色的扉页像一块带花纹的软布,白嫩修长的小手和麦麸色有力的大手,“美真,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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