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识(3/3)
实这一晚他并没有睡觉。虽然早早爬上了床,但他总是睡不着,还有些莫名的烦燥。
酒吧他去过几次。
给他的总体印象并不太好。
而且他也听过,那些形形色色的酒吧,并不都是卖酒的。
李毓秀又上的是夜班。
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问题把他折腾的翻来覆去,却也理不出个头绪。
他只好拧亮台灯翻开了书本。
读书,是此刻唯一能让他平静的办法。
台灯整整亮了一夜。
破晓的时候,手机响了。
李毓秀的信息回过来了。
“对不起,上班不让拿手机,刚下班。”
任哲盯着手机,带着红血丝的眼睛里有了笑意。
“吃完再去睡吧。”他回道。
起床,冲澡,出门,一气呵成。
任哲兴奋的像只没头的苍蝇。
李毓秀在公寓大门口的小店前面等他。
他出现的时候,她干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
小米粥和包子,清淡而不腻。
李毓秀还是在问昨天的那个问题。
“你为什么随口就能叫出我的名字呢。”
“我小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狼狗。”
“有联系吗?”
“狗的名字就叫秀秀。”
任哲爽朗的笑。
李毓秀看着他,金色的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
熠熠生辉。
半晌,李毓秀才反应过来。
“你好坏”她娇嗔。
任哲笑地更大声了。
他本来有很多问题想问问李毓秀。
但一见到李毓秀,他又觉得问她这些问题有点唐突。
李毓秀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疑问。
她主动跟他交待。
她上班的地方叫遇见。
是一家格调很高的酒吧。
这个任哲听同学说起过。
但听着名字,任哲觉得它还有弦外之音。
的确也是如此。
李毓秀说,格调高某种程度只能代表消费高。
把一些收入较低的群体挡在门外。
但至于人的素质,并不一定。
好在她只负责收银,并不经常受到骚扰。
不经常的意思是,偶尔也会,尤其是晚上。
但夜班工资要比白班高一些。
一般情况下,她有足够的经验应付那些蠢蠢欲动的心。
她总是笑靥如花面对每一个善意或怀揣恶意的眼睛。
李毓秀每天早上睡觉,中午起床,下午就窝在自己那个七八平米的小屋里,看书,或者干点别的。
下午五点半晚餐,晚上六点半上班。
李毓秀的坦诚的解释,让任哲心里很舒服。
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何其高贵的品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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