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银龙宝藏(2/4)
爵和平可夫男爵,顺带捎上红袍上位法师。罗岚昨天才跟叶戈尔战斗完,许多魔法装备都没有恢复,魔导器越强大,补魔的时间越长。
他手头的召唤火焰刀魔之戒已经失去作用,只有恶魔之角能用,但火焰刀魔最多也只能抵挡一个高级剑士。火焰刀魔阿凡迪已经成为他最后的保命手段,只有在最危急的关头才能使用。
罗岚通过幻蝶得知,那个队伍中不仅有一个高级剑士和高级祖灵战士,领头的青年乔治竟然是一个罕见的魔法天才,才二十多岁就是高级魔法师。
罗岚在贝伦山区跑了二十多天,已经完全适应山区的生活,很快和追兵拉开距离。
魔法师乔治明显不想去追杀罗岚,唐娜自己不过是初级剑士,又扛着巨剑,速度远比不上罗岚。而且无论是高级剑士还是高级祖灵兽人都是乔治的手下,唐娜无权指挥。
唐娜的直属手下只有一个中级剑士和一个初级剑士。
唐娜不满地看了乔治一眼,对中级剑士说:“约翰,你全力追赶,尽量不要动手,一定要拦住他。小心,他是一位富裕的伯爵,一定有大量的魔导器或魔法装备。这是高等魔法护盾之戒,留给你用。一定要小心,他能在贝伦山区生存不可能没有倚仗。”
名叫约翰的中级剑士接过魔法戒指,全力向前奔跑。
中级剑士能够将斗气外放到体外,形成类似力场性质的斗气护体,同时也能把斗气灌注到身体许多地方,强化那些地方的功能,比如……总之,剑神眷恋剑士。
约翰双腿冒出土黄色的光芒,使得双腿更加有力,全力奔跑的速度竟然是罗岚的两倍还多。
不多时,罗岚听到身后沉重的脚步声,非常奇怪。
“怎么只有一个人追来,而且速度远比叶戈尔慢,难道不是高级剑士?”罗岚知道双方相距不过几百米,再逃也没用,于是转身备战。
可惜罗岚根本不了解乔治和唐娜的关系,更不知道将军已经为了他警告食人者家族,所以他一直以为追兵是高级剑士的层次。
等约翰跑近,罗岚才确认追来的只是中级剑士。
罗岚早在路上给次元袋的魔法弩填装好破魔箭,手中不是蔚蓝之光,而是加持高等洗剑术的长剑。
约翰看到罗岚后,没有直接动手,而是在五十多米外绕了一个大圈,堵在罗岚逃跑的路上。
罗岚暗骂好狡猾的家伙,保持这么远,他的魔法强弩毫无用处。而且约翰是阻拦而不是追杀,那就说明后面还有追兵。
罗岚根本不认为食人者家族会放过自己,所以得出最正常的结论――那七个人先让中级剑士堵截自己,其余六个人慢慢过来,就如同狩猎,贵族最喜欢把猎物逼进绝境然后玩弄。
罗岚向约翰逼近,而约翰则后退,永远保持越四五十米的距离。
约翰一句话也不说,露出一种戏耍猎物的愉快神情――他内心不愿意杀罗岚,但他是唐娜父亲的家族骑士,和杀害一个位高权重的敌方贵族比,背叛主人才是更严重的事情。他决定出手后,就不再瞻前顾后,只把罗岚当成一个必死之人,而不是尊贵的封地伯爵。
罗岚一边跑一边盯着约翰,但约翰不攻击,只保持距离。
罗岚仔细观察这个中级剑士,很快看出对方的底细。
约翰三十五六岁,腰板挺直,头发整齐,衣着干净,完是一个合格的贵族侍卫。
“面部皮肤细嫩,手指保养得很好,证明他近几年没有在恶劣的环境生存;在这个时候还刻意保持优雅,证明他接触贵族社交多余接触战斗;他的剑鞘没有磨损但明显有些年头,打理得干干净净,证明他这些年没有经历过野外生活;现在剑仍然没出鞘,和他的眼神一起告诉我,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由此可见,他是一个长期生活在城镇安全环境的家族剑士,过去或许有过磨难,但近十年来却养尊处优。”
罗岚在晋升伯爵后,助手华森教他的第一课不是学习贵族礼仪,而是在最短时间内判断出一个人的大体身份和经历。
不懂礼仪是粗鲁,不会看人则是愚蠢。
当一个人强大到一定程度,粗鲁会衍生出自然美、真性情、诚实、耿直、不拘小节等等多种意思,但愚蠢永远是愚蠢。
罗岚继续奔跑,却讥笑道:“原来是个家族娘们,怪不得躲得远远的。你长的很俊美,请允许我冒昧猜测,你身上最珍贵的地方是屁股。”
是个男人都无法忍受轻视和这种侮辱,约翰不客气地同样以舌剑反击,轻蔑地说:“尊敬的孩子伯爵,别以为吃魔药强行提升到剑士是好事,你的成就将止步于此!我十岁的时候被父亲扔到佣兵团中,直到二十五岁那年才成为家族骑士并晋升剑士,然后用了十年成为中级剑士。你这种吃着白面包长大的贵族没有资格评判我,家族娘们?霍普金斯家族不需要家族娘们!”
罗岚不屑地说:“你只能沉浸在过去并不耀眼的辉煌中,在吹嘘的时候,恐怕记不得最近有什么功绩。如果我没猜错,你在队伍中不过是低等的仆从或杂役。如果我是猎物,你不过是一条只会追踪的猎犬,只有鼻子和腿,一个没有牙齿的杂种!”
约翰犹豫片刻,笑了起来:“这就没办法了。你跑的太快,我拦不住你,而你又不停地辱骂普雷特少爷和唐娜小姐。为了维护主人的名誉并且阻止你逃跑,我只好先打断你一条腿!”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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