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2)
宫晓推心置腹的一席话,听得程戬频频点头。心说这个小姑还够意思,人情世故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还不死板教条。看来以后和她交往应该不会有多大的风险。估计自己犯点错,她纵是看在眼里,也会睁一眼闭一眼,顶多会善意地提醒自己一下,而不会捅到宫大伯那里去。他相信宫晓的坦诚相待。
再说啦,宫晓刚到新阳,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又与她有着亲戚关系,两个人互帮互助也是很有必要的。自己毕竟是个大老爷们儿,更应该襟怀开阔,总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不能和一个女孩子一般见识。宫晓再是自己的长辈,但他毕竟是个女人,一个风华正茂娇滴滴的女人,更应该受到男人的保护和照顾。自己什么事都小肚鸡肠地提防着她,也不是君子之道。
他哈哈一笑,道:“小姑,你是巾帼风范,比在下有魄力。佩服佩服!“
宫晓的洞察力和口才那是真的厉害,她能从细微之处看出事物的本质。更能通过自己无可辩驳的高超说话技巧如行云流水般表达出来。她知道怎么拿捏住程戬的七寸和命门,怎么拉近他们二人之间的距离,怎么搏取程戬对她的好感。——她天生就是做思想工作的高手,你不服不行。
宫晓也笑着提议:“那咱们到外面吃点东西吧,我应请的客还没请呢。“
“你大老远的到了这里,还是我请你吧。“
“不行!说我请就我请。“宫晓坚持己见。
二人来到学校外面的小吃摊前,一人一碗凉皮,两个烧饼,就算宫晓请客了。那时学生之间请客一般都是这样简单。说是请客,不如说共同吃了一次小吃,填饱了肚子而已。不像别人眼中的非得进大饭店,点几个菜,开一酒,大张旗鼓地吃喝才算请客。学生之间的吃请就是简单;他们最多在地摊上要一两个菜,一人一啤酒。如果有人吃不饱的话,再要碗烩面、炒米皮什么的,就算是请客了。
简单的真诚,是学生时代最浪漫也最值得怀念的日子。直到现在,宫晓总是无限留恋年轻时和程戬开开心心地在地摊上喝着啤酒、听程戬海阔天空地胡喷乱侃、牛皮哄哄夸大其词地诉说一件事情的夸张动作的往事。他们夫妻二人还是经常去地摊上吃饭,以重温年轻时浪漫时光。但此时的程戬早已变得沉默寡言,不苟言笑,少了青年时代的那种轻狂和张扬气势。但宫晓没变,依旧风姿卓越,气质高雅,端庄大气;还仍然保持着年轻人的心,依旧喜欢听程戬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还是喜欢默默地注视着程戬的细微动作。程戬就好似她永远的一个迷,像磁石一样吸引着她去关注,去倾听。她对程戬的这种变态的好奇心,在他们二人第一次见面时就已经开始了。虽然后来她与程戬历经曲折真的走在一起成了俩口子,更加耳鬓厮磨地交织着,但她仍是感觉到程戬的神秘和不寻常。正是这种奇特的吸引力,使他们夫妇的感情才一如既往地融洽和谐,彼此倾自己的所有对待着另一方。
吃过饭回到宿舍后,宫晓拿起程戬先前扔在床上的外衣一闻,眉头紧皱,问道:“小戬,你这个褂子多长时间没洗了?“
程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含糊其辞道:“好像有一段时间了。小姑,我今天就把它洗了。“
有一段时间没洗了,那是真的有一段时间,甚至相当长的时间了。他平常洗衣服,也仅仅是洗洗贴身的衣服,哪想到洗外面的衣服!一年半载不洗外面的衣服再正常不过。宫晓心细,又极其爱干净,凭女人特有的敏感,一闻就知道程戬的那件外衣被洗涤的历史已经很久远了。
程戬说着把床下的衣箱拉到外面,然后把那件外衣往箱内一塞,盖上箱盖又推到了里面。他边做边解释:“小姑,你走后我就洗。既然你说它脏,就不叫它在外面丢人现眼。“
宫晓没接话,走向前,又把程戬刚才动过的箱子从里面拉了出来。打开一看,里面乱糟糟的,内衣内裤衬衫还散发着浓郁刺鼻的汗腥味,直扑向宫晓鼻孔。哎哟——宫晓差点没被熏死过去。
她强忍着浓重的味道,问:“怎么这么多没洗的脏衣服?“
程戬生活习惯特差,懒得出奇,平常穿脏的衣服都是往箱内一塞,换上干净的,待实在没有可替换的新衣服,就成撮地大洗一次。不到万不得已或换无可换时,他是想不起洗衣服的。他平常爱运动,出汗又多,如果都积攒在一起,怎么不发馊变味呢?这毕竟是他不光彩的一面,当然不想让宫晓知道他的这个臭毛病。于是自我解释道:“我都是把脏衣服放到一起洗,那样有利于节约时间。——这是统筹学的范畴,你应该比我懂。——今天看来又该洗它们了,你走后我啥事也不干,先把它们给解决了。“
程戬说着就要再次把盖子盖上,却被宫晓阻止住:“这么多脏衣服,还是我帮你洗吧。——我看你未必能把它们洗干净。“
宫晓爱干净,看不得程戬的衣服不雅观不洁净。她逼程戬洗衣服,也几乎成了他们接触后的常态事情。
“万万使不得!小姑,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哪能劳烦您呢?“程戬矢口拒绝。
但宫晓不听他的,只见她麻利地把那些衣服裹在一起,见箱子底有一个黑色的方便袋子,就随手把这些脏衣服装入了袋子里面。
她一面做一面说:“你还是把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吧;反正我上学的课余时间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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