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代理(上)】(2/2)
熟的经验,海天的品牌也更为响亮之后,再将这个模式进一步推广。除此之外,这个方案还准备在本市发展数个零售性质的代理商。或许这种小代理商叫经销商更为合适,鉴于采用了区域划分的原则,所以仍算是代理商,这也是为了避免相互之间的恶意竞争。
一般来说,代理商都有一个专属销售区域,这个专属区域包含地域、产品种类、销售方式等多重概念,同级别代理商之间的销售区域不会重叠。就像是**划分地盘一样,大家在各自的地头混饭吃,井水不犯河水,谁要是捞过界那就坏了规矩,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是这种零售性质的代理商,却明显与销售部的业务有冲突,严格来说二者是不能并存的。虽然方案中通过一些细则将二者的销售区域进行了区分,代理商与销售员的客户也不尽相同,直接影响却避不可免。
销售部的客户中有不少是中间商,对这个代理资格定然趋之若鹜。那些业务量比较大的,比如封永胜,完全有资格成为零售代理商。成为代理商之后,便绕过销售员直接与公司签单,销售员等于流失了大客户,将损失一笔提成奖金。
莫凡是乐得封老板直接与公司签合同,但别的销售员肯定不会这么想。只可惜他们再有意见也是白搭,销售部现有的运营模式注定会被放弃。
林若熙的这个方案,就是要用零售代理商取代现在销售部的作用,那些细则只是过渡阶段的说辞,有那么点掩耳盗铃的意思。对于公司来说,这样能降低运营成本,代理商则能够享受很多优惠,利润空间更大,也算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海天在本地市场的竞争力。
不过若是有魄力,销售员也可以争取代理资格,出去开公司自己做,虽然风险增大了,做好了收益却也很可观。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别人不说,陈建军那几个销售主管,肯定是有这个能力的,只看他们有没有这份心思。他们若是申请零售代理,公司会优先考虑,也不枉他们为公司工作了这些年。
销售部并不会就此消失,只是部门职能有所变化。发展新的代理商,协调、接洽代理商的业务,将成为销售部新的工作内容。那些中下水准的销售员,若愿意留下来,仍是有事情可做,前提是能胜任新的岗位,否则被辞退也是应有之义。不管这种安排是否过于强硬而不人性化,至少算是给大家留了条退路。
另一份拟组建网购部的文件,相对来说就简单多了。随着网络的普及,网购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一种购物习惯。但海天的产品,在网络上有大单成交的几率并不高,仅是作为现有销售模式下的一个补充。不过随着电子商务体系在商业活动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电子交易平台或许将会成为主流,这应当算是一个具有前瞻性的计划。
两份文件看完,莫凡在上面圈写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虽然觉得这两件事现在做有点早,不过这种意见林若熙是肯定不会接受的,所以他只针对方案的内容提了些意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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