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2)
临城,一个最便宜的黑面包只要三个铜板,白面包也只要六个铜板。一万金币,那够吃多久的面包啊!啊呸呸呸,这也太没志气了。有了那么一大笔钱,还吃什么面包,天天大鱼大肉都够吃很久很久了,如果在那之前没被人砍死的话。
“嘿嘿嘿,”韦恩大声道:“怎么样?干一票吧!”
“可是,”韦恩的一个手下这时又迟疑起来,道:“我们之前的任务搞砸了,这个”
韦恩一挥手,道:“不怕,比武大会里面有一个团体赛,按照过往的情况看,国王到时候也会下场,只要我们跟劳勃国王拉上了关系,就什么都不怕了!”
跟劳勃国王扯上关系就什么都不怕了?
顾璐看着韦恩那闪烁着光芒的眼睛,不由得大笑起来,他拍了拍韦恩的肩膀,大笑道:“好好好,就冲你说的这番话,就知道你是个有大见识的人,你说的我都心动了!比武大会算我一份!”
迪亚哥看了顾璐一眼,道:“也算我一份。”
至于异大陆的男巫,早就不被他们放在心上,因为那条黑珍珠号已经拔锚起航离开了君临。
韦恩作为跳蚤窝的老大之一,全部身家有好几百个金鹿。本来他事情办砸了,是准备跑路的,然而他深知上面那位大人在七国都有很大的势力。他在君临城里面,手下上百个小弟,对方还不好下手,要是离开了君临,那还不是随便来几个人就能把他给办了?
可是,要是不跑路,待在君临那不是等死吗?想到这里,韦恩觉得还不如被那个男巫杀死算了,省的担惊受怕。然而,在看到顾璐和迪亚哥又神奇地出现在面前之后,一个荒唐和狂妄的想法就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
凭什么他就只能乖乖受死?他要把命运抓在自己的手里!
为了在接下来的比武大会中一路杀到劳勃国王的面前,韦恩下了血本,从钢铁街订购了五套最好的全身甲,又购买了长柄战斧和长枪长剑等武器。
上好的全身甲重四十斤,披挂整齐之后,看上去就是一个活动的铁疙瘩。韦恩是从跳蚤窝里杀出来的老大,心机和武艺都是一流的水平,他的两个心腹长腿汤姆和快手亚当也都是强壮的汉子,杀人越货都是一把好手。他们三个穿上全副武装,看起来也是杀气腾腾。
迪亚哥是身高七尺有余的壮汉,力量和敏捷兼备,对于长枪,长剑,战斧等武器都玩的很溜。事实上,他们这样的人,要是不够强壮,武艺不够高强,根本就混不出头。
而对于顾璐来说,全身甲和双手钢剑就有些鸡肋的味道。食之无肉,弃之有味。拥有着超凡的力量,剑术也是中上的水平,他只要穿好战甲,拿上武器,能打十个甚至更多骑士。
但那是对付普通骑士的时候。
劳勃是普通人吗?肯定不是。
劳勃喜欢打猎,喜欢逛妓院,性好美酒美人和杀戮。在劳勃国王出行的时候,顾璐曾经暗中观察,他能肯定,那个大胖子绝对的不是普通人。
也许是血脉力量,也许是天命在身,也许是有什么魔法加持,现在已经胖的一塌糊涂的劳勃,在存粹的力量上,不输于北境长城外边的那些巨人。而且,劳勃可是曾在三叉戟河之战中,用战锤将雷加塔格利安锤成了碎片的。
面对这样一个力量和武艺都举世无双的高手,穿不穿全身甲都没有什么区别,被劳勃一锤子砸中,就算是穿着铁甲,一样会变成肉饼。除非,那套铁甲比寻常骑士的甲胄更厚更结实,而且还要铁甲里面的那个人有着龙一般强壮的体魄才行。
顾璐在试了一下韦恩买来的武器和盔甲之后,很不满意。想要正面轰下劳勃,要么就用干脆不穿盔甲,靠游斗的办法来击败他,或者,船上更重的盔甲,使用更重的武器。
他的体魄足够强壮,自认为力量也绝不在劳勃之下,所以,他就来到了钢铁街,想要定做一套更加厚重的盔甲,和一柄重的普通人根本拿不起来的战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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