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还原(1/2)
之后,又颇有耐心得作出解释:“也许,你们女生对这一块不是特别感兴趣,因此平常也不会去留意。实际上,类似这种老式防盗栏的顶端的部分,通常不像别的部分那样排列紧致。或许是因为铁棚的存在,因此就算排列不紧致也没什么,只要能托住铁棚就好了。所以,若托住顶棚的铆钉,有部分松开,只有拨开铁棚,在防盗栏顶部,就会出现一个可供人钻出去的空当。”
“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防盗栏都是这种。”紧随其后,柯摩斯补充道:“只是,褚羽督察书房的防盗栏,我已经查看过,就是这样的。它左上角的铁棚也有一个铆钉由于年久老化而掉落,目前只是靠几根绳索穿过原先的铆钉孔,捆绑于防盗栏的围栏上,用以加固铁棚。还有,认真观察就能发现,那张铁皮棚明显有被折叠过的印迹,这是有人曾打开过它,从那里脱身的证明。”
“嗯。”房琳似有所悟地回应一声,看上去,她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柯摩斯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剩下的,只有靠她自己去领悟了。
“不好意思,我还有疑问。”看他们说完话,我见缝插针地插话进来。尽管我大概弄懂了这案子里,歹徒的行凶手段。然而,还有两个问题没想明白,这使我骨鲠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犯案的手段,我大致搞懂了,但还是有两个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
“哪两个问题?”柯摩斯问道。
“首先,你方才说若是用这种手法,凶手的手上很可能会留有印迹,但是,我无法判断,那是什么印迹?锈迹吗?已过去一天了,早被冲洗干净了吧。”我不解地问:“其次,既然书房的窗是从里面上的锁,那歹徒是可以用此办法从防盗栏中出去,但要怎样从外边锁好窗呢?”
“嗯,这两个问题嘛。”柯摩斯微微一笑,说道:“小原,实际上,用反向思维来分析,都可以归纳为一点:正由于,歹徒是从书房的窗离开,爬到了防盗栏上面,之后再从外边锁上窗,因此可能在手上留有印迹。”
紧随其后,他就为我作出详细的解释,原来,歹徒在把书房的窗上锁时,用了一点小花招。
类似褚羽书房塑钢窗的锁,是很普通的拉环锁。就是在左右两边窗的中点位置,有个拉环式的锁扣,只需要朝上面提拉起锁扣的手柄,两边的窗就打不开了,就上好了锁。
“像这样的锁具,若本来就从内部锁上,这时要从外边开启的话,的确很困难。反过来,若原本就打开着,要再从外边锁住它,就很轻松了。”柯摩斯接着阐释:“只要借助一个小东西,一根适中长度的渔线,就可以办到。”
接下来,他划拉起手势为我们解答,至此,我也终于搞懂了歹徒的行凶手段。
原来,就在歹徒偷袭了褚羽督察后,先是故意放倒书架,伪造成意外,而后拿出一根事先准备好的渔线,将一头捆绑于窗子扣锁的拉柄上,之后再将渔线的二分之一从窗的顶边伸进去,那它的另一端就留在窗外了。
因为渔线非常细,且有一定韧度,因此很轻易就能伸入那种普通塑钢窗顶边的缝隙中。
而后,歹徒只消爬出窗,关紧,再从外部使劲拉扯渔线,就能一点一点将锁的拉柄拉起,直到拉成一条直线,拉柄旋转的角度,恰好也是窗上锁的角度。这样,窗自然就被锁住。
当窗上了锁以后,他只需接着使劲拉扯渔线。因为渔线较为坚韧,不易折断,而且表面很光滑。而窗的拉柄是塑钢制的,表面也较为光滑。所以,在连续受力下,捆绑于拉柄上的渔线就会缓缓向上移动,到最后,就会完全脱开锁柄,被歹徒从窗的顶边,抽到窗外。
这么做,窗看上去就像本来已锁好了一般,而犯罪现场的密室也就布置好了。
以后,歹徒只要解开固定于防盗栏顶部铁棚与围栏之间的绳索,打开铁棚,从空隙中钻出去,到达防盗栏的顶端。
再将绳索捆绑好,将铁棚二次加固。之后用之前准备好的绳索,用我们先前推测的双绳法,利用滑轮定理,降到地面。
这样,一起看上去似乎是意外的2.0升级版连环密室凶案,就此完成。
往后,只需销毁犯罪的工具,整个作案过程就变得滴水不漏,成为一起无法实现的完美型犯罪。
但可惜的是,凶手碰到了柯摩斯,从他留在案发现场的马迹蛛丝,解开了这个胆大心细的行凶手段。
“至于我为什么会判断歹徒手上会有印迹,是因为渔线十分锋利。若是力道掌握不好,或是过度用力拉动,就可能划破手,在手上留下一条细长的伤口。”柯摩斯阐释道:“至于为什么铁棚被固定回去时,会与围栏连接得不那么紧密,以致被风吹起时发出晃动的声音,是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终归,那时凶手是站立在防盗栏的顶部位置,是在没有保护的条件下捆绑的。由于人的自身保护的意识,那时他必然是要用一只手死死抓紧围栏,防止自己不慎坠落。因此,只好使用另外一只手,辅以脚踩动作,才可以捆绑好绳索。但那样做,绳结就无法打牢,也就留下迄今为止,这个犯案手段最大的纰漏。所以,俗话说得好:天理昭昭,法网难逃。只要人作的案,就不可能完美无缺。”
“另外,不会是第一名嫌犯的原因,也可以揭晓了,就是,即便防盗栏顶端围栏相对稀疏,但据我观察,最多也只有长度约三十公分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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