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播出事故?(1/2)
视频里,罗斋的行为,明显正在以“索贿”这一特殊的行贿罪情节来脱罪,因为司法实践中,虽然行贿罪与受贿罪并存,但也有不少只成立受贿罪而没有行贿罪的情况。因为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贿人,从法益侵害的角度上来看,他是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但勒索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构成受贿罪。
这是因为,首先来看被勒索一方,他没有侵犯行贿罪的客体——即:职务的不可收买性。
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主动地收买国家公职的公正性与廉洁性,也并不是在进行一场权与利的肮脏交易;
接着,被勒索一方在客观方面不具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他所获得的利益是法律允许的;
最后,被勒索一方不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意图。所以,如果被勒索财物一方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就不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当然也就不成立行贿罪,故《刑法》第389条第3款对此作了特别规定。
那这样一来,张睿明之前所坚持的——排除那份原始账本是“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这一论点,反而会帮罗斋脱罪!而且还会使他自己陷入“索贿”这一特殊的受贿罪法律情节之中。
设计这一切的人,早就猜到张睿明会在这个案子中会坚持“那份证据本来就是非法取证,应该排除,所以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一辩解,所以才因势利导,让罗斋以张睿明“索贿”为由来引君入瓮,使得张睿明的辩解反而成为“索贿”的构成要件,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罗斋当时能坦然冒着触犯行贿罪的风险来设计张睿明,
目前看来,有人早就指示他在成功后,以“被索贿”为由来逃脱法律的严惩。而这样同时又能把张睿明套进去。
这样殚精竭虑的布局,抱着玉石俱焚的决心,为了对付自己所布下的毒计,张睿明张睿明心里不由苦笑一下。
这高人会是谁呢?
不管是谁,他也太看的起自己了,居然如此煞费苦心……
突然灵光一闪,张睿明想到:从受益人推幕后黑手的话,付出这样的心血,必定不是冲着自己来的,肯定是为了更大价值的目标,比如,市值近十亿的南江集团!
张睿明心里越发怀疑起廖彩来,自己这个师妹一直以来都是正大事务所支柱,更是深得吴楷明衣钵的传人,行事雷厉风行,不择手段,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是这样的杀招。但现在他也只能见招拆招了。
张睿明沉吟一下,坦然道:“这人简直不可理喻,居然想通过这种方式逃脱自己的罪责,李组长,不知道你发这个视频给我看是想证明什么?凭这人的一己之词就准备定我的索贿吗?”
李勤这时收回手机,笑着道:“怎么?张检还不打算承认吗?你放心,不只是他的证词,我们还有其他的证据证实,但在彻底撕破脸前,说句实话,我还是
念一丝同事之谊的,毕竟我也是反贪出身,你我也算是曾经的检院同事。我现在再给张检你一个机会,请你自己坦然一点,爽快一点,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要把什么都摊开来讲,那样大家都不好看。”
“没事,请李组长摊开来讲吧,我就不信这没发生过的事,还会有什么“铁证如山”来。”
李勤把一份笔录在张睿明面前晃了一下,须臾间就收了回去,接着神秘的笑着说道:“3月27日,永瑞普华事务所的所在的永华大厦保安证明,当晚12点左右,有一位当事人到该公司所在的永华大厦17楼,当时他急匆匆,似乎在寻找某人……”
“不用讲这些虚的,这算什么证据?!你这是准备证明什么呢?证明我去找过罗斋?然后就能推出我向他索贿!?李组长,你这个想象力也太夸张了吧。这也构成什么证据链了!?开玩笑!你在没有任何实物证据的情况下,就想定我的索贿?罗斋在哪?我要找他对质!”
见此人冥顽不灵,李勤也有点怒了,“对质?张检你胆子也真大啊,你真敢对质的话,那也很简单,我实话告诉你,我这里已经接入了综合应用平台,现在罗斋就在西江分局!上面领导也正通过上面这集成视频摄像头看着你呢!随时能进行视频联线,交叉问询!你准备怎么样?”
张睿明听到这,抬头看向头上几米处,那正对着自己的摄像头,一个小红点一闪一闪正拍摄着,这间问询室毫无疑问确实集成了综合研判视频系统平台。
但张睿明毫无畏惧。
他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整,他眼睛一亮,嘴角不经意间挂上一抹神秘的笑容。
时间到了,他站起身来,第一次居高临下的望着李勤。
李勤对面前这检察官的态度感到不解,这不算高大的男人,此时气势却与之前完全不同,完全不复之前的萎靡畏弱,也不像昨天最后那色厉内荏的暴怒,现在却是一股沉稳自信的……从容?
“你想干什么?张检,现在视在频里看着你的,可不只是我们监委的领导,你们陆检可能也在,怎么?你也知道,被调查人的态度可是很关键的表现材料,注意你的言行,别害了自己。”
“李组长,我和你打个赌。”张睿明一步步走到李勤面前,双手叉腰,手指着头顶的摄像头,冷冷说道:“现在在摄像头对面的,绝对不会是罗斋,你们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怎么对他采取措施?我敢打赌,现在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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