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公诉突袭!(2/3)
毒性的化学品草甘膦,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特别严重后果,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
津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其生的话音一落,在场的廖彩再也不敢轻视这位一身正气的公诉人,真是“人不可貌相”,也真是“近墨者黑”,想到这,廖彩死死盯着谢其生身旁的张睿明。
好,张睿明,你可以!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对于起诉书,是否与被告人收到的一致?”
随着审判长左宁的询问,廖彩早按捺不住,赶紧提出异议。
“检方刚刚宣读的起诉书,与我方收到的起诉书副本有巨大差异,特别是关于其中控诉的罪名,由污染环境罪直接变更为了投放危险物质罪!控方这种行为属于变更起诉,我要求审判庭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报决定。否则属于程序违法!”
廖彩说完后,她还不忘转向坐在庭中做记录的书记员。
“以上我所说的话,请书记员记录在案!”
对于廖彩强硬的态度,审判长左宁也感到头疼,他转向谢其生,询问道:“对于辩方提出的异议,公诉人有什么想要说的没?”
对于廖彩的应对,谢其生与张睿明早就商议好了应对策略。他此时按照之前推衍的计划,此时高声答道。
“……根据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竞合的处理原则。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多个罪名,如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能同时触犯污染环境罪与非法经营罪;违规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可能同时触犯污染环境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相关犯罪的惩治力度,《解释》第六条、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即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和非法经营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相关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廖彩一边听一边摇头,在她看来虽然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有权选择这样灵活多变的诉讼策略,但前提是应当保障程序正当和妥当进行,不能为了追求胜诉而不择手段、不惜代价,严重侵犯辩方的辩护权,违背程序公正原则。
在想这些时,她完全忘记了自己为了追求胜诉而采取的总总阴险、灰暗的手段。
“……终上所述,我们检方对于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起诉这件事,完全是依据两高的《解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变更起诉,也不属于程序违法!”
谢其生说完,现场一片寂静,廖彩一脸的怒气,可她必须遵守庭审秩序,再怎么样不满,也只能等审判长的定夺。
这时,坐在审判席的左宁,同两旁的人民陪审员商议了一下,他转头,高声宣布:“审判庭综合了双方的意见,经过讨论,认定辩方的异议不成立,庭审继续进行!”
听到这,张睿明在桌子下兴奋的握了下拳,他恨恨想到,这次总算给了王英雄一个小的教训了,下面的才是重头戏!
接下来就是张睿明代表公益诉讼人,宣读刑附民公益诉讼起诉书,当庭宣读、辩论,这些涉及语言类的工作对于声音沉稳有磁性的张睿明来说,从他大学时就是强项,只见他语音清澈,将荆沙河污染案从头到尾的起因、发展、危害,详细的向法庭叙述了一遍。
特别是关于如今造成的危害结果,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张睿明结合前后的利益关联与排污网络,说的颇为动人,当提到王英雄的津药化工从中谋取的几千万利益时,这个令人惊讶的数字出现,全场的视线都被他所吸引,而后,大家才发现自己惊讶的太早了。
马上,张睿明运用对比法,当场宣布了他的调查结果:就津药化工已经王英雄、利宏远等人的这些行为,所造成了直接、间接财产损失,再加上后期的治理费用,估计将到达十亿元以上!
当十亿这个已经无法用惊讶形容的数
字爆出,全场已经无法再保持寂静了,连旁听席上偏向于津药化工这方的新闻媒体们,此时也被这个数字所牵动,纷纷在下面窃窃私语起来。
张睿明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听众,可惜,今天被廖彩她们动了手脚,如果旁听多来一些津港市民,再多一些中立的媒体,刚刚自己这番慷慨陈词一定可以掀起一股惊涛骇浪,狠狠的劈向对面的这些无视公益、罪恶滔天的混蛋。
审判长左宁:“刚刚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的公益诉讼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随着逐一询问完,没人有异议,接着老法官:“下面由被告方针对起诉书指控的违法事实进行陈述。”
现在起诉书和公益诉讼起诉书都已宣读完毕,接下来就是被告发言了。
陈安和、李永建、甚至利宏远三人都当庭表示认罪服刑,看来先前公诉方的“罪名突袭”起到了奇效,现在这三人都已经被检方强硬的态度吓破了胆,纷纷投降,争取法庭的宽大处理。
而轮到王英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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