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庭审交锋!(2/3)
,左宁也是老军转,颇为强硬,而且思想也颇为老旧,张睿明在他手里吃过不少亏,他也对当时这个招数多变,想法活跃的公诉人很不对付。张睿明曾经还在某次庭审后损过他,说他是一部“活的中国近代法制史”体现了从“一打三反”到现在的“三个看法”,而左宁也对张睿明反唇相讥,说他是最油滑的公诉人,比一些律师还不讲规矩。
两人的关系真说不上好。当年张睿明当公诉人时,就不止一次为了案子和这位左大老爷当庭争了起来,估计这左宁对张睿明印象也颇深,毕竟当年在庭上被张睿明气的,敲断过两个法槌了。
所以当左宁的眼神扫过来时,张睿明神情有点尴尬,木然的递上一个笑脸,左宁看到这自己曾经最讨厌的公诉人,如今又出现在自己的案子里,他连客气都难得客气,面如寒霜,直接嗤之以鼻。
这时,书记员见合议庭成员都到了位置,高声道:请坐下!
左宁等合议庭成员各自坐好。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左宁扫了双方一眼,见人数到齐了,又看了看表,时间一到正点,也没罗嗦,“咚!”法槌猛的敲下,法槌一般都不重,一般法官也不会用力,但这位左法官,却仿佛酷爱这敲法槌的仪式感似的,这一下敲得,可以说是震耳欲聋。
张睿明看到左宁敲法槌,就想到自己以前气的这位性格强硬的法官敲断过两个法槌的趣事,此时场景重现,仿佛历历在目,脸上一下没绷住,露出了一丝笑意,刚好被左宁锐利的目光扫到,张睿明赶紧一收脸上神情,还是引起了这位法官鄙夷的冷眼。张睿明只能在心里苦笑:不是冤家不碰头,这次的案子还真是落在最不想碰到的法官手里了。
左宁冷眼扫完张睿明,回到这次庭审程序中,他宣布道:“南州省津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今天就南州省津港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英雄、利宏远、李永建、陈安和四人被控污染环境罪一案,现予公开审理。现在开庭!”
法槌又一次敲响!庭前准备阶段结束,正式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张睿明的怪笑,这次左宁的法槌敲得明显比刚刚轻了许多。
“提被告人王英雄、利宏远、李永建、陈安和到庭!”
这时全场目光都转移到入口,只见王英雄、利宏远、李永建、陈安和四人被威严的法警提进庭里。
王英雄之前一直在取保,也没有收押,这次开庭,他的精神气十足,完全和之前那个在外面呼风唤雨的富豪没有任何区别,此时甚至在众人面前更显桀骜。
而他身后,是在一直没钱交保证金,也没请律师的利宏远、陈安和、李永建三人,这三人看样子,在看守所度过了一段“难忘”的经历,三人垂着头,一脸灰败,麻木的随着法警的指令,走入庭内。
四人走到法庭中间固定的被告椅前,在法警的口令下,坐的整整齐齐。
…………
接下来就是查明四名被告人信息,询问收到津港市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等等常规的刑事诉讼庭审流程。不同的是,中间还穿插了查明刑附民公益诉讼被告身份以及查明收到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书的时间等等,这次案件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此,毕竟是南州省第一起刑附民公益诉讼。
“南州省津港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英雄、利宏远、李永建、陈安和四人被控污染环境罪一案于2018年4月22以南港检第4371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经审查,于2018年4月25日决定受理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二章第一节的规定,本庭按照第一审公诉案件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随着左宁宣读完开场辞以及介绍完三位合议庭成员信息,他开始按程序介绍各方诉讼参与人:“……津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其生、欧风出庭支持公诉;同时指派张睿明、张靓出庭支持刑附民公益诉讼;大正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王英雄委托,大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彩、董刚出
庭为被告人王英雄辩护。”
这些程序张睿明听的耳朵都要起茧了,但是没办法,庭审就是这样,每一次权利的宣读,每一个名字的出现,都标志着法律的尊严。
“……现在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最后陈述。……”
在漫长的程序走完后,庭审终于进入实质性的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左宁:“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先请由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
谢其生是张睿明生平仅见的“实力派”公诉人,特点是厚重沉稳,基本功扎实无比。他代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张睿明从未听过他说错一个字,
谢其生一贯的沉稳发言保证了这一环节绝无纰漏,他深入浅出,将“荆沙河案”最重要的关键点,即证明危害事项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在本案中就是荆沙河水污染和津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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