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来来来,笔给你,你来写!(1/2)
痛楚并没有持续多久。
很快,方正就不再感到任何疼痛了
但方正可以清晰的看到,自己的双手,逐渐由白转黑。
皮肤变得粗糙,像是干枯的枝桠,这种病态一下子扩散到了全身。
不知为何,心脏不再跳动了。
体内的血液仿佛也已经流尽。
就连身体都变得轻了许多,起码被榨干了一半。
突如其来的枯瘦,让方正更加的清楚,自己真的如同加藤樱所说的,自己成了孤魂野鬼。
准确的来说,就是一具已经死掉的干尸。
眼前的光彩世界,顷刻间,在方正的眼里变成了黑白默片。
任何事物都是黑白色的。
还能走动吗?
方正想着,就试探着往前小心翼翼的走去。
能走动,就是有点慢。
脑袋只能歪着,走路都会摇摇曳曳。
内心似乎有一团火,让自己迫切的渴望想要吸血,以此来补充能量。
喰种,吸血鬼,这些词汇一直在方正的脑海里旋转不停。
但他觉得,就算是成了一具干尸了,那也不至于沦落到吸血食肉的地步吧?
虽然能走路,却不能说话。
声带已经老化,舌头已经枯竭。
干瘪的嘴里,只有两排风化掉的牙齿。
这是漏风的存在。
和当年的破庙一模一样。
说不定再等几年,这些牙齿就能成为化石,为考古学做出一份贡献。
自己就这样成为一具干尸了吗?
再也不能变成人了吗?
师太也不管我了吗?
方正开始胡思乱想着,这一刻,他那些天赋和修为,全都没了。
这一切,只是因为那个孩子的怪异天赋。
看来,这些孩子们进入孤儿院都是有原因的。
方正拖动着略显僵硬的身躯,走到了一个石凳上。
然后坐了下来,抬头,发呆。
原本模糊的视线,让湛蓝的天空都呈现出大片的雾霾。
而后,一个背影唯美,身材窈窕的人站在了方正的面前。
黑色的长发披肩,粉红的露肩吊带,破烂的小短裤,实在难以想象,孤儿院里竟然还有美女。
因为变成干尸而垂头丧气的方正看到美女后,仿佛又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但是那人转身过来,看到正脸,方正感慨万分。
千言万语只能汇成一句:施主,既以背影赢了天下,何必转身乱了芳华?
那美女转身后,比变成干尸的自己还要丑。
血肉没有就算了,她连脸皮都没有,完全就是一个骷髅头。
等等……
骷髅头?
这是……
一种思绪,两处闲愁。
“这是凶手。”加藤樱一脸凝重,从远处走来。
凶手?
按道理,以自己目前的实力并不能看到这次死亡案件的凶手啊?
“天地间,妖魔鬼怪乃是同一类。”
“尸不同,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屏弃在众生六道之外。”
“故而尸拥有一种极其特殊的天生能力,那就是永恒。它们与光并存,不会受到人间的修为限制,不会受到实力的差距大小,更不会受到生老病死。”
“所以,但凡是一具尸体,它们就可以完全看见一切的妖魔鬼怪。任何的虚体,任何的手段,在它们的面前,都会成为最真实的实体。这就是它们的厉害之处。”
“还记得西游记中唐僧初见沙僧时的场景吗?那时的沙僧,脖子上挂着九颗骷髅头,那是取经人的头颅。取经人前来渡河,却都被沙僧吃掉了,而这九颗头颅,没有沉底,你可知为何?”
方正想了想:“伪劣产品吧!”
“不!而是因为这九个取经人不同于一般人,他们不是唐僧转世,也不是金蝉子转世,他们的前世,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的尸体罢了。人类的头颅都会沉底,只有尸的头颅不会沉底,这就是尸的与众不同之处。”
吴承恩:来来来,笔给你,你来写!
紧接着,加藤樱又问:“还记得三国演义中的夏侯惇吗?救援刘备时,和高顺交战,却被敌将拈弓搭箭,射中眼睛,他却拔矢啖睛,没有丝毫畏惧,你可知为何?”
方正又想了想,说:“夏侯惇说了,父精母血,不可弃也!”
“非也,听起来似乎有孝,但其实不孝。岂不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所以他吃掉的真正原因是,他那受伤的眼睛,其实已经死掉了,死掉的同时,却立刻变成了尸的眼睛。”
“夏侯惇看到了尸眼的奇特后,视为珍宝,便藏于腹中,以免世人偷窃。此后,他经常生吞活鱼,就是为了把眼睛埋的再深一点,久而久之,腹中的那颗眼睛便成了鱼肠剑。”
“所以,他的眼睛和你的眼睛一样,都是尸眼,你们都可以轻而易举看见天下一切魔障!”
罗贯中:大哥!以后我跟你混了!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写!
……
听了加藤樱的解释后,方正豁然开朗。
怪不得自己能够一下子看到凶手的存在了,原来是这个样子!
而此时,这名女性凶手飞到了方正的面前,欲图不轨。
那女妖朱唇轻启,吐一口玄黄气,顷刻间化成一把透明利剑,朝着方正胸膛刺去!
按照套路,方正以为加藤樱会出手相救。
岂料这货袖手旁观,竟在一旁和鸟笼的丑八怪唠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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