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不识(1/2)
苏氏对蛮昱旭的回答很满意,又耳提面命了一番才放他离开屋子。
少年又去后院看了看马车行李才放心的回房。
母亲和妹妹都是女眷,只有自己一个男子汉,自然该多操心些。
母亲总说自己不靠谱,自己哪里不靠谱了?除了不爱读书一点,遇事容易冲动一点,不是挺靠谱的么。
蛮昱旭的房间就在蛮清欢的对面,就在他进房时忽然瞧见对面黑影一闪,似乎有个黑衣人进了妹妹的房间。
不好,有贼人!
蛮昱旭抬脚就要冲过去,想想不对,转身回屋提了把剑。
蛮清欢一身玄衣,昏暗的灯光下虽看不见血色,浓重的血腥味可骗不了人。
“姑娘!”
四个丫头脸色同时一白,好浓重的血腥味,一定伤得不轻。
“嘘!”
羊脂玉般白嫩手指按在樱唇上,“小声点。”
指指窗外轻声道,“别吵到娘和五哥。”
叫他们知晓就麻烦了!
又拍拍朱鹭的肩膀,“放心,不是我的血,山道上遇见山贼打劫,顺手帮了一把,”
少女伸出两指嫌弃的拎了拎,“这些都是山贼的血。”
丫头们的心落回了肚里,也是,能伤着她家姑娘的人还没出生呢,连武师傅都说,她家姑娘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
“热水备着呢,姑娘快洗洗去。”
蛮清欢每晚都有沐浴的习惯,不论春夏秋冬严寒酷暑,是以丫头们早早备好了热水。
少女进了耳房,换下来的血衣自然留不得,画眉顺手丢进了墙角的炭火盆。
“咣当”一声,蛮昱旭提着宝剑冲进来,“贼人在哪里?”
四丫头目瞪口呆:“……”。
贼人是个什么鬼?
蛮昱旭左看右瞧,屋中只四个丫鬟,不见他那宝贝妹妹现身,当真被贼人掳走了?
“蛮满呢,蛮满在哪里?”
莺哥呆滞的指了指耳房。
瞧这丫头的呆样,妹妹一定被贼人掳进了耳房。
提脚就要往里冲,画眉的声音及时响起,“姑娘在沐浴。”
蛮昱旭:“……”
头上成捆的黑线往下掉。
都说他不靠谱,其实最不靠谱的人,一直在妹妹屋里头。
蛮昱旭收了宝剑,用力将自己大张着的嘴巴合上,“今个月色不错,赏月啰。”
十分淡定的走出屋子,只是跨出门时,差一点叫门口的门槛石绊倒。
四个丫头想笑又不敢,抬头望天,大好的月亮正好叫一片乌云给遮住了。
嗯,今晚的月色真是“好”。
習日,天光发白乌金没有出山,一阵北风吹过越发的寒意逼人,一张口嘴里冒出的热气成了一片冰雾。
大过年的吉祥喜庆最要紧,决定要去灵州过年,苏氏叫针线房给蛮清欢,赶制了一件厚实的绯色斗篷。
天气寒冷滴水成冰,朱鹭就把它给翻出来了。
在驿站的大厅里,遇见昨晚来投宿的沈言一行,大约刚刚用过早膳,从桌子旁站起来。
昨夜虚弱的少年,脸色依然苍白无色,但精神头似乎好了许多。
嗯,昨晚躺着不能动弹,今早已经能坐着用早膳了,应当是好了。
蛮清欢假装不识,目不斜视从旁而过。
在与沈言错身而过之际,他突然微微倾了倾身,用只有蛮清欢听得到的声音,轻声道,“绯色很衬你。”
少女双眸一瞥,只瞥到一双坦荡清亮的眼眸。
文采好,眼光也不错,只是命不好,可惜了!
没错,她穿绯色真的很好看,一般人撑不起这个鲜艳的颜色,可穿在她的身上,这个颜色就像为她而生的一样。
换句话说,因为有她的存在,才生出了这个颜色,这个颜色因为她而存在。
前世偶尔也穿过几次,萧晟总嫌弃艳俗,后来就再也不穿了,现在想来,或许并非艳俗,而是因为一身绯红的她,盖过了他的风姿,心中泛酸而至?
不是没这个可能,并且直觉告诉她,可能性很大……
四个丫头中只有莺哥认的沈言,有一刹那的惊讶,只是自家姑娘目不斜视,似乎并不识得此人。
那她这个当丫鬟的,自然也不识得了,雪崩那天没见过此人,此人也没有给过自家姑娘斗篷。
瞧着那丫头动作优雅的喝粥,飞鸣和众护卫下巴都快掉地上了,难道昨晚他们看见的那个,一身萧煞之气,凶残又勇猛的丫头,是个假人不成?”
早知道他们家主子会装,不曾想,这还有一位骨灰级的师奶奶呀!
短暂相遇之后,两拨人又各奔东西,蛮清欢一行取道霸州。
沈言奔赴离灵州百十里路的溪霞山。
他这一身的毒,每年都要复发一次,有时在冬季,有时在夏季,没有规律不可琢磨,每次发作整个人都像撕裂了一般。
冬季复发,必须泡溪霞山的温泉,舟车劳顿很麻烦。
夏季相对来说简单,只需一张寒玉床即可。
飞鸣和护卫们还是更愿意发作在冬季,无他,只因夏季太痛苦。
不仅要抵御身体上撕裂的疼痛,毒发之际武功尽失,无法运功抵御寒玉床的寒气,生生受着那蚀骨的寒气。
每回去寒玉床上扶主子起身,眉毛上都是一层厚厚的霜花。
“飞鸣进来。”
帘子挡得密不透风的马车上,传出少年清越的声音。
飞鸣头皮一麻,在同伴们同情的目光中,认命的钻进马车。
少年捧着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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