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判决(1/2)
事情到了这里已经十分明了,上面的两人在商议过后李哲这才大声道:“此事的来龙去脉本官已经清楚,通缉令撤销的命令由于县衙捕快故意所为导致没有记录此乃隐瞒不报之罪,因为个人行为诬陷他人证据确凿犯诬陷罪,并且对东园村的事情负一定责任,三罪并处决定流放边疆二十年,如果有任何疑问可在三日内申请府衙复审。”
对此梁奕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以捕快的所作所为和罪行这样的惩罚已经是最严重的,南齐朝的律法就是如此,官员犯罪要比百姓犯罪的处罚轻很多,如果这是平民所为至少都是杀头之罪。
不仅是南齐朝另外三朝的审判制度都是差不多按照前朝规定修改而来的,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犯下的是重罪在第一次审判后可以要求复审,这样的案件在审判后会送到上一级,如果在上一级正是入库前不要复审求则直接执行,为了防止罪犯随意的申请,还规定初审与复审结果相同的情况下会加重处罚的,这样一来很有效的阻止这样的行为,而捕快这样的是符合复审要求的。
捕快不可能申请复审,这些证据确凿他如果要求复审,如果最后得到的结果一致会在原有的罪名上加重处罚,现在已经是二十年他不敢再造次,而且就算上报复审也是由西州衙门进行的,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除非他胆大到想府衙申请的地步。
捕快最后选择认同宣判,随后被带走,处理完捕快不代表县衙内其他人就是安全的。
在他被带离后李哲再次大声道:“来人啊,将证人都带进来。”随后从外面进来十多名老百姓纷纷跪在地上。
随后对着知县说道:“你可认识他们?”
知县转过去看过后心一慌,其中有几人是他亲自抓回来关进大牢送到西州去的,现在为何也跟着回来了,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他警惕的回答:“下官认识。”
“既然认识,那你先告诉本官朝廷对令牌的规定是如何的。”
知县知道此事很糟糕,不得已还是回答道:“朝廷规定出生以后必须上报官府记录,然后发放身份令牌,如果没有令牌的人可就地抓起来。”
“很好,那你继续说朝廷去年重新颁布的命令中是要求如何处理没有身份令牌的人。”
“回大人的话,男人送去前线战场五年,女人为奴三年,孩童为仆一年。”
李哲冷哼一声不再理会他,指着跪着的人说道:“最前面这人你上来告诉知县大人你为何被抓。”
最前面人听见后抬起头说道:“启禀大人,草民是观紫县人士,十日前在街上买米的时候遭到官兵的拦截,要求拿出身份令牌,而草民没有带在身上,后来要求回家拿但是遭到拒绝,最后被官兵强行关入大牢准备送到前线战场上,还望大人明察。”
“后面这人你又是为何被抓。”
“启禀大人,草民乃是安化县人,不久前去往南方买了些货物回来贩卖,在回来的时候遇到官兵检查硬说小的运送的是违禁物品,当场没收后还将草民关进大牢,身上的钱财和货物都没了,草民就靠着这些养家糊口却遭遇横祸还请大人明察。”
李哲这时候站起来走下来说道:“知县大人,他们说的这些你可否都了解,本官记得审查案件都需要经由你,不要说不知道。”
知县头上的虚汗不停的落下,他深知自己这样的事情做的太多,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狡辩。
李哲又走回去说道:“当然本官是来查案的,在没有具体的证据下不会随意的宣判,来人,把下面跪着这些人的卷宗全部拿来,本官今日就在这里亲自审理。”
卷宗是梁奕亲自去拿的,他担心县衙的人会在拿来的途中动手脚,只有经过自己手中的东西才会相信,当然如果提前做好了准备他也没办法,毕竟所有的事情都是讲证据的,在没有确凿的情况下李哲也不可能所以宣判。
最后把卷宗翻完之后其中有十人是因为没有身份令牌,两人是来往的商人被宣判携带违禁物品,当场要求这十人立刻回拿来证明身份的令牌,至于两名商人因为货物已经不再,所以没有物证则需要更仔细的调查,只能够先关紧大牢事后再审。
被抓的人家里距离县衙很近,每人都跟着两名官兵一同回去,知县无力的站在县衙里知道自己今日跑不掉了,在所有证人还没有回来之前承认之前的所作所为,不过李哲还是要找到确凿的证据。
不久后这些人都把身份令牌拿了来,李哲当场厉声道:“这些你可知罪。”
“我知罪。”
“既然你知罪,来人把他押入大牢,本官清楚你乃是一县县令没有资格审查你,不过回去的时候就会上报给府衙,不久应该会有按察院的人前来审理,在这些确凿的证据面前你好自为之。”
对此梁奕也比较无奈,他作为观紫县知县是正七品官员,律法规定必须要有按察副使或者是从三品以上的官员审理才可以宣判,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收据足够的证据然后让李哲负责这事,至于被误抓的百姓则当场释放。
至于县衙的其他几位官员也都被一一抓起来审查,李哲承诺只要说出坦白出违反律法的人可以算作立功,而立功可以在审判中减少刑期,这样的承诺让县衙几名官员相互之间检举,而一旁的记录员则把他们所供出来的罪行依次记下,事后按照这些去调查事半功倍。
这件事情得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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