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学(1/1)
住宿学校最好的事情便是极其规律,规律到仿佛穿越到了金庸笔下古墓派的生活。宿舍规律到晚上十点准时闭灯;吃饭规律到永远是三明治、汉堡和沙拉三者轮流;运动规律到每天去健身房跑步半小时;洗衣规律到每周去洗衣房两次。
衣服没有了在江南时候阳光缓缓吸走衣服水分后留着沁人心脾的专属于阳光的香味。这里的衣服不让晾晒,都是烘干机,直接高温烘干后穿上虽然暖洋洋的,却总觉得心里有些空荡荡。
我是最不需要老师操心的学生,可能因为缺乏任何选择不规律的资格。虽然我的学费由林伯伯照顾,衣食无忧。可发生的一切让我知道了自己需要珍惜别人给我的机会,需要走好每一步;我没有资格也没有本钱可以行差错池一步。
我不能挂科,不能考不上大学,不能随便生病,不能任意妄为,因为世界上已没有人会救我。我是我自己的,我需要努力的在任何一刻陪伴自己和规律自己,努力一点点强大,随时准备好面临命运的不可预期。
红萦会省下零花钱,每个节日不落的给我买礼物再寄给我。当时互联网还不发达,她总是将我喜欢的中文书籍全都买下,往往邮费远。
因为红萦,有书香为伴。看到了作家余华写出了第七日,他比以前更加忧伤,更加把自己推向了作为一个作家所能承受的悲痛的边缘;也看到了曾经喜爱的作家孔庆东仿若晚年的牛顿从伟大的唯物学家变成了宗教最忠实的信徒;还看到了当年因为笔名烂俗被我和红萦嘲笑的慕容雪村,却写出了原谅我红尘颠倒,绝望黑暗令人窒息,却真实淋漓的让人看到每个肮脏背后也都有柔软的心。每天都在改变着,只有死亡不会改变。
比收到书更开心的时候是收到红萦给我寄来的美食特产,冷冰冰的西餐长期吃下来胃总是一阵阵疼,高中的寄宿生活很难不收获胃病。每次我感谢红萦的时候,她却故作不以为意,说是为了怕我变瘦下来,长得比她好看,她就不是那个最闪闪发光的姑娘了。
虽然想念极了江南春日的桃花夭夭,夏日的蝉鸣阵阵,秋日的落英纷纷,以及冬日的梅香沁鼻,但我始终没有回国。需要精打细算每一分钱,不能随心所欲。更重要的是江南已经没有严父慈母在等待。
为了能够留在美国大学做老师,在大学申请时我查阅了所有关于就业的数据。于是根据大数据的指引结果,申请了对华人最为友好的西海岸大学,ucla;又根据同一逻辑,选择了华人和女性教授占比双双最高的金融系。好在国内打下的数理化基础,在美国高中靠着不错的g的录取通知书。
终于我想自己朝着父母的愿望-在大学里成为一个终身学究的目标又进了一大步。
林伯伯曾一度执意要把红萦也送到美国念大学,可红萦最讨厌英文和读书,更何况这两者叠加,坚决不从。特别是听我说了在美国大学远比国内大学严格很多,每年有15的退学率,更是铁了心不来。
西海岸是被天使眷顾的地方,特别是洛杉矶。这里拥有着无以伦比的海岸线,永不消失的灿烂阳光,和人人t恤仔裤的轻松的氛围。怡人的天然氛围造就了这里有着美国最多的流浪汉,俗称每一张躺椅都是一个家,都有着自己专属的主人。在空气中能闻到海盐带来的自由的味道,仿佛所有的烦恼都能被海风吹走。
终于逃离了东海岸的严肃压抑。在西海岸的大学生活依然两点一线。同学熟悉起来的只有胖三,胖三是个北京孩子,说话自带儿化音,和小时候看的过把瘾里面演员讲话特别像。他的英文也有点怪怪的,每一个音最后都自带转音,有着莫名的喜感。
许是同为黄皮肤。第一学期,胖三坚持上课和我邻座,即使我是个冷漠寡语的人,他也仿若守着冰山般不为所动。
“你知道天天说丫这英文,上课说,吃饭说,下课说。小爷我快累死了,就算你不怎么搭理我,但只要你听得懂,我也得粘着你说中文。我想好了,以后我和你就是一个儿。"
我冷冷的剜了他一眼,“想抄作业就直接说,不用拿母语背乡愁丢人。”
他却也不恼,依然无时无刻地伴着我。
胖三天生便是社会型人格,自带讨喜傻白甜属性。一学期相处下来,印度人、美国人、英国人、墨西哥人都混得门清,个个和他见面击拳。连黑人的复杂戏称为十连拍的打招呼全套手势他都熟练掌握。校园里所有的人都成为了buddy和bro。
渐渐的,胖三英语地道了许多,只是他还是经常和我一起晚自习。
“la是江湖,小姑娘你这么淡漠是闭关锁国,练的是古墓派的功夫,对将来毫无益处儿。“胖三总在我耳旁唠叨。
“有你这个小顽童负责帮我社交就够啦。”我也不以为意。胖三可能自己不知道。他很像红萦,只有生长环境的每个时刻都沐浴在阳光下的人才有的那种自信开朗。他们是那最耀眼的光,总是能照耀我的阴霾,也许他们是我想成为却不具备天赋成为的那种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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