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2)
段时间,现下正坐在躺椅上休息。见着周明珠踩着台阶上来,他便漫不经心的招了招手,就像召唤自家宠物似的:“过来,”他手上拿着不知从哪里拿来的电吹风,语调也是不紧不慢的,“我给你吹吹头发。”周明珠很不满意他这态度,斜睨了他一眼,自个儿在躺椅上的坐下,学着他的模样招招手:“过来,给我吹吹头发......”说着便把扎着的头发给放了下来。
她身上还穿着红色的泳衣,上身只到胸部,下身的裙裤亦是只遮了大腿上方,雪雕玉砌的肌肤在那一抹红色下,有一种令人晕晕的光色。一头鸦色的长发就这么铺撒下来,黑、白、红,交错在一起简直有一种惊心动魄的艳色。
沈思远本不大想要纵容她,可是抬抬眼,瞧她那扬起下巴得意的小模样又觉得有趣。想了想,他到底还是起身走了过去,抓起一边的发尾,拿起电吹风替她吹了吹边上湿发。
周明珠这下更得意了,她忍不住凑过头,俏生生的对着沈思远眨眨眼:“那个,你上回说你心上人长得像我?要不和我说说她的事?”
“别乱动,小心头发焦了。”沈思远推了她一下,动作虽然慢条斯理,但却依旧一丝不苟的替她吹着头发。
周明珠却仍旧仰着头等他回应。她乌黑灵动的眼睛一眨一眨,眼睫跟着轻轻一颤,纤长浓黑的好似可以一根根数出来,可她眼睛却只是定定的看着沈思远,瞳仁里面倒映着他的身影。
沈思远手上还握着她的发尾,半湿半干,手心渐渐的有了湿汗,目光却情不自禁的落在她的面上。
比起初见的时候,她瘦了好多,扬起的下巴尖尖的,就像是刚刚冒头的花骨朵,花枝鲜妍,色彩娇嫩。一眼望去,白得像雪、甜蜜粉嫩的像胭脂。偏偏,因为刚刚运动过,唇色微微带了点胭红,似绿丛中的樱桃,引人采撷。
沈思远握着发尾的手指紧了紧,只觉得那半湿半干的发尾磨得手指有些痒,不觉的伸出手指替她擦了擦下颚处的小水珠,指腹摩挲的有些发热,语声紧的就像是绷紧了的琴弦:“你想知道什么事?”
周明珠怔了怔,随即便直截了当的道:“随便啊,比如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怎么......唔......”
她话声还未落下,沈思远手中的电吹风已经掉到了地上。他修长的手指扣住了她的下颚,掰起她的头,仰面吻上了。
那简直不像是个吻,更像是啃咬。
当然,大概男人天生就会这个,不知不觉的,他的动作渐渐也温柔了起来,他试探一般的用舌尖舔了一下她唇上的伤口,勾出她的舌头,然后以不容拒绝的姿态用舌尖轻轻的刮了一下口腔上方。
简直是触电一般的感觉,头皮好像都跟着麻了起来,整个人仿佛都要炸开了。
周明珠胸膛的心砰砰砰的乱跳,差点忘记换气,许久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的伸腿踢了他一脚,连脚都要抽筋了。她面上潮红,胸脯起伏,最后还是坚定的把人推开了:“说话就说话,别动不动就......”
沈思远目光落在她被自己咬得有些发红的唇上,默了默,然后才弯腰去捡地上的电吹风,极其从容的模样:“我以为这是我作为男友的天赋人权。”
天赋人权,呵呵,你语文老师哪里去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替马丁路德金演讲呢。
正所谓,情场如战场,周明珠第一次在正面战场被沈思远堵了一下,噎了一下,不由气得目瞪口呆,心里的小本子必须记一笔:2015年7月29日,初吻,>
好在,沈思远欣赏了一下周明珠气呆了的小模样后很快就又低头替她吹发,漫不经心的接着前面的话题讲起来:“我当年在沈家酒店里实习,她是梁家的女继承人,回国寻亲的时候就住在酒店里,正好就遇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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