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摄魄(1/2)
那两根银针刚一扎进去,只听得“嘭”的一声轻响,一行青烟从葬布下面缓缓升腾出来。
葬不下李硕的遗体肉眼可见的憋了下去。
那青烟飞出李硕体外,慢慢升空,变幻出噬魂鸡的形体,在灵堂之中唳叫一声,翅膀轻扇,飞出了灵堂,消失无影。
做完这些马叔这才长长的叹出一口气。
现在灵床也坏了,李硕的父母见那青烟消失,连忙招呼火葬场的工作人员前来处理尸体,那尸体经此变故,歪七八钮的不成样子,稍微有一角漏了出来,看的小米转身就想吐。
见这里事情已了,简单客气几句,因为李建宝家的事情还没办完,便辞掉了李国强的盛情招待,转身赶往李建宝家。
路上经小米一说,我才知道了这噬魂鸡的来由。
要说真是凤凰落地变成鸡,那这事无从考究,一般人家里并不知道这噬魂鸡的存在。噬魂鸡经常出没,平常时候也成不了什么气候,顶多就是在家里供奉的神案前面吸食香火以及一丝人的信仰。
因为不属于妖,不属于魂,自身没多大能耐,偶尔也会偷摸的在熟睡人的床头吸食少量的精气,总体来说如同海中蜉蝣一般的存在,无关痛痒。
可是这噬魂鸡却有一个癖好,那就是如果有人死后只剩下一副皮囊,这噬魂鸡必定闻着味就来了。噬魂鸡本身的弱小,所以才喜欢这种皮囊,借助香火之力,吸食了惨死之人的怨气与灵魂,一旦吞食完成,摇身一变便能进入此人皮囊,继续修行,称之为妖!
噬魂鸡最后修行,必定需要一个活人精气做引子,吸食了怨气与灵魂的噬魂鸡一旦同时拥有了人的精气,便可以精气养皮囊,怨灵入体,即可化妖!
古代有刑法名为剥皮之邢,此刑法并不公开,却在史册之中多次记载。
相传,剥皮之邢,把处刑之人埋人土中,露出脖颈以上,在天灵之上划一圈,破开一个口子之后,拿水银从口子之中灌入进去,水银较重,在身体里活活的就把人跟皮分裂开来,被处刑之人,难忍其痛,血粼粼的就从皮里钻出。
古时候有一书生,兀自恋上知府家的千金小姐,苦于自身穷酸,便以一纸文采菲薄的文章做聘礼,异想天开,想以此求知府成全。不料这文章没到知府手中,便被这小姐拦下,小姐看过此文,深谙其中之理,并被其才华所打动,差自己丫鬟跟书生几相往来的送书信以表心中之情。
没一段时间,这千金小姐也恋上了穷酸书生,一日,小姐偷偷外出,与书生相会,相谈甚欢,不久之后便自作主张,以身相许。
经此之后,此事被知府得知,知府大怒之下,命人捉来书生,处以剥皮极刑,知府将书生皮囊挂在了城门口的城楼之上,以土匪作恶之由,覆其罪状,观望之人,无不对其唾弃。
书生死后,知府告知其死于瘟疫之乱,小姐痛心不已,不久便安排了小姐的婚事,嫁到同朝为官的好友之子。
婚期之日,当花轿行过城门,小姐撩起轿帘,一眼就认出了书生的皮囊,不顾前行中的花轿便独自下轿来到书生皮囊之下。
小姐伤心过度,跪下便哭,下人前来规劝,却无人能抬动小姐丝毫!
小姐的哭声,伤心欲绝,闻之之人,无不痛苦涕流。
正值此时,天边突现黄云一匹,滚滚将至,众人被风吹乱,迷了眼,但见小姐却缓缓的站起来,伸出纤纤玉手。黄云向下翻滚,阴风拂过,书生的皮囊被风吹了下来,直接卷起了小姐,向着天边消失无踪!
后来坊间传闻,说是书生的皮囊成了精,携着小姐过神仙的日子去了。
不过后来的道术界对此来说,却大相径庭,大意便为,是一个成了妖的噬魂鸡,重新再找皮囊,吸食了书生的怨气同灵魂。
正在当时,这小姐出现了,在书生的记忆里,小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便算是成全把小姐卷走。
听完小米说完,马叔却说这仅是一个传说,不管是不是传说,这噬魂鸡由此可见不同凡响。
并且当今社会,剥皮之事,极为少见,更是别提遇到噬魂鸡乱了灵堂了。
细细想来,今天得亏我们及时,再晚一步,这噬魂鸡吸食完了李硕的灵魂怨气,那李硕在这世上就真的不存在了,不仅李硕,连同着李国强也会精断而亡,一尸两命!
虽然如此说,不过今天的这个噬魂鸡最后都没有灭了,仅仅是驱走了,照着小米的话来讲,那就是阎王好送,小鬼难缠!这东西漂浮在大千世界,无形无体无味,想走这东西随时都能走,可想灭了它,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如果不是马叔出面看出了蹊跷,又没有行家里手,恐怕今天噬魂鸡就如愿以偿了。
一行人在村长的带领下,重新回到了李建宝的家。
我急于把今天之事告之二胖,忙不迭进到李建宝的房间。
可是进去之后便傻眼了。
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二胖跟李建宝不知所踪!
马叔走进屋子一看眼前一个人都没有了,眉头紧紧的皱在了一起,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村长连忙出去,到村子里组织人手去找,我跟小米也加进了寻找的队伍之中。
可是众人对王先村来回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得见二胖以及李建宝的身影。
小米我以及马叔不得已又回到李建宝家等着村子里人的消息。
“这就怪了!”我对着马叔说道,“咱们就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