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同情泛滥(2更)(1/2)
“夫人,人生没有迈不过悲痛,可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若您的亲人在天有灵看着您,也一定希望你能幸福快乐地活下去!”叶茂轻轻叹了一声,她自己都有一身的麻烦,此刻却还耐着性子来安慰这女人,她这是不是善心发作了?
寂静的马车里只余下叶茂的声音在缓缓回荡着。
女人仿佛怔神良久,这才僵硬得转头,似有些不信地问道:“你说她……也希望我能好好地活着?”
“自然是的。”叶茂忙不迭地点头,生怕自己说错了一个字刺激到了这个女人。
她的目光又不由瞄向了女人的脚,这双脚的皮肤应该是保养得很细嫩的,这从她白皙干净的脚踝就能看得出来,可偏偏被弄得满是伤痕,若不是伤心绝望到麻木了,有谁会这样伤害自己?
女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才重新打量起了叶茂,是个标致漂亮的姑娘,恍眼似乎还有那个人的影子,不过这些年她看谁都像,也有可能是她自己眼花。
“叫我素姨吧,姑娘怎么称呼?”这是秦素第一次愿意正经地和叶茂打个交道,她原本已经不想和这边的一切有所牵扯,可每年都了这个时候还是会不顾一切地往这里跑,十几年了,这几乎已经是她刻进骨子里的一种习惯。
“我姓叶,单名一个茂字。”叶茂展露了笑颜,亲切地唤了一声,“素姨。”
秦素的这个年纪的确是能做她的长辈,叫一声素姨并不过分。
素姨这个称呼比起夫人要多了一份亲近之意,但又不像他们乡里唤的婶子,看着这淡雅高洁如莲花一般的女子,婶子这两个字眼叶茂都不敢轻易地安在她的身上。
“叶茂,这名字可有什么来历?”秦素此刻似乎也有了一丝攀谈之意,双手轻轻往前一合拢在了自己的膝盖上,目光不经意地扫过自己的双脚。
侍候她的人太多,以至于她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同,可叶茂是初次见她,就这样不嫌脏不嫌累的,可见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这世上好人不多,每遇到一个都如同一颗珍珠般珍贵。
秦素淡淡地抬起了目光,那丝感动很快地划过眼底,又消失得不见了踪影。
“我也不知道,名字都是父母取的,不过我弟弟叫叶盛,应该取的是茂盛之意。”叶茂唇角绽放出笑颜,这让她看起来更加耀眼,即使马车内的光线并不怎么明亮,却也难掩她倾城的国色,更何况眼下她还穿着那套孔雀蓝的缂丝长裙,低调中又透着华美。
蓝宝石的头面首饰倒是让叶茂给收起来了,原本这两样她都要还给季琰的,可这家伙却说送出去的礼物概不收回,若是不要直接扔了就是。
听听这多大的口气?
直接扔叶茂可舍不得,这不又穿在了自己的身上,回头她得好好问问这身衣服头面值多少钱,若是今后生意拓展开了她有这个能力再还给季琰,就算不还银子也可以送他相同价值的东西,朋友间就是要有来有往,不然谁能一直亏着?
“你长得可真好看,父母也一定不差。”秦素难得赞美人,能得她一声夸的那是得积了多少福气,不过虽然是在夸人,可她脸上仍然没有多少笑意,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这话不好接。
叶茂努力回想了一下,似乎她和记忆里的父母长得不太一样啊,就连和叶盛也不是很像,或许这世上多有不像父母和姐弟兄妹,其实这也没什么好诧异的,说不定她就是基因突变呢,而且还往好得长,她有什么好抱怨和遗憾的。
马车里又沉默了一阵,叶茂才小心翼翼地问道:“素姨,素我冒昧,您这样只身一人跑出来家里人一定会很担心的,您家是不是就住在这附近,我先送您回去好不好?”
秦素看了叶茂一眼,撇过了头,“是不是后悔救了我,你大可以放我下去,我走上一段路也走不死人的。”
她不在了,找她的自然是满大街的跑,秦素可不在意,这些人又哪里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毕竟离开的又不是他们的至亲,他们是不会了解那种刻如骨髓的痛。
“我不是这个意思素姨,我只是有些担心你……”叶茂想了想才道:“我是回安县,若是您还没有去处那就跟我一道吧?”微微一顿后又问了一句,“要不要给您家里送个信?”
“送信就不用了,我跟你一道。”秦素又慢吞吞地转回了头,目光仿佛是在看着叶茂,思绪却飘散得很远。
今日午后她该是梦魇了,竟然梦到了鳞儿小的时候,那么小小的一个粉嫩的人儿窝在大红色的襁褓中,增开眼时就会对着她笑,她第一次感受到做母亲的感动和幸福,怀抱着这个孩子就像怀抱了整个世界。
可惜,可惜她陪着夫君阵前产子,又没有逃脱敌人的围困,最后还把孩子给弄丢了。
她好恨好悔啊!
那些来寻找女儿的人都说她的鳞儿死了,被马蹄给踏碎了,被野狼给分食了,总之到她手里的时候只有那破碎的襁褓和斑斑血迹。
那个时候秦素觉得自己都要疯了,她没命地哭喊拍打,甚至还咬下了她夫君肩膀的一块肉……
至今他的肩膀还缺了一块,别人不知道,她却知道那是他还她的一块肉。
可他的肉怎么抵得过她的心头肉,那是她十月怀胎下生的女儿啊,谁也补偿不了!谁也代替不了!
秦素好悔,若是当年没有随夫出征,或许这一切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她的女儿仍然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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