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老大(1/2)
阿修罗道,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本就是红色的天空,更被浸染的如欲滴血,云霞如烧,瑰丽壮烈。
仿佛永无白昼,只有晨曦与黄昏。
在落日下战死,在朝阳下复活,唯有血色凝固不变。
那是生活在蓝天白云下的人,难以体会的悲壮与雄烈。
砰——砰——砰!
大地震动,群山震颤,一个巨人迈着沉重的步伐前行,身上竟背负着一座小山一样的宫殿。
宫殿高高耸立着白色高塔与金色圆顶,错落着庭院与回廊,被霞光染成一片鲜红,仿佛一座辉煌的神殿。
它也比世上绝大多数殿堂庙宇更有资格被称作“神殿”,相比于那些石雕泥塑,这里面住着一尊活生生的阿修罗斗神。
庭院深处,一个中年男人悠闲的斜靠在躺椅上欣赏着歌舞。
歌姬只有一人,身上披着纱丽,脸上蒙着面纱,光洁如玉的额头上生者一支尖尖的白色独角。
她舞姿曼妙,如飞鸟凌风,孔雀献翎。歌声哀婉动人,如丝如缕,若有若无,令人如痴如醉,将这庭院变成了一片林间秘境。
远方战场的厮杀声传到这里,也被歌声冲淡,成了微不足道的陪衬。
男人眼睛半开半闭,也听到如痴如醉。
一个矫捷的身影忽然从虚空中跃出,却是一尊阿修罗皇,立刻半跪在地,拱手道:“尊神,那小子依然不肯归降!”
来自战场的杀伐之气猛然冲破静谧,歌姬并没有停止了吟唱和舞蹈。
尼达姆恋恋不舍的睁开暗红色的双眼:“不愧是紧那罗,虽是靡靡之音,却令人难以割舍啊!”
紧那罗乃是八部众生之一,以能歌善舞著称,既不属于天道,也不属于阿修罗道。但主要生活在天道,被称为“音乐天”。
往往在天道与阿修罗道历次的大战中,当做“战利品”被掳掠到阿修罗道来。她们的歌声是世间最极致的享受,有着“歌神”的美誉。
尼达姆抚摸着脸上浓密的胡须,问那阿修罗皇:“我若是将她当做礼物,他会归降吗?”
“尊神,我看那小子就算是战死也不会降服!”阿修罗皇似乎想起了什么,心有余悸的样子,又有着毫不掩饰的敬佩。
“那就没什么用处了。”
尼达姆随意一挥手,紧那罗女人头落地,无头的身躯仍在舞蹈,蒙着面纱的头颅仍在歌吟,更加哀婉凄绝,如杜鹃泣血。
阿修罗皇一时间心神摇撼,不能自已,连忙鼓舞斗志,谨守战心。这样的歌声若是听的太多,定会磨损战心。
尼达姆捻着胡须翘起的尖端:“你若是挺身而战,还有一线生机!”
紧那罗女随着轻盈的舞步,优雅的捧起自己的头颅,仍自顾自的歌吟。
“宁歌而死,不战而生,冥顽不灵。”
尼达姆惋惜的摇摇头:“我亲自去会会那‘小明王’!”
明王军,中军大帐。
罗睺小明遣散了部将,独自面对一张地图。
忽然竖起耳朵,尖利呼啸声,由远而近,顷刻之间,便冲破了重重军阵,迈入大帐中。
“终于见面了,小明王!”
尼达姆悠闲的像是散步一样,望着罗睺小明的背影,眼中却充满了志在必得的热情。
并不是他有什么特殊的取向,而是这个人才实在是太难得了。
纵然不能施展罗睺一族的神通法术,罗睺小明表现出的天赋实力,依然是惊才绝艳。
正面对决,无畏任何阿修罗皇;指挥大军,能与堂堂斗神对阵;同时还通晓刺杀、射猎等多种战斗技艺,这是他血液中流淌的东西。
战争持续到现在,尼达姆斗神麾下所有的阿修罗皇,都对他是心服口服。
尼达姆则比任何人都更加明白他的价值。斗神也要浴血奋战,才有机会成为真正的阿修罗王战神,而敌人除了诸天就是其他斗神。
若是在与其他斗神决战的时候,后方有这样一员大将,帮他指挥大军、汇集军气,至少多出三成胜算。
“这是红天送给我的礼物!”尼达姆在心中赞美着红天,眼神更加热切。
罗睺小明转过身来,胡子拉碴,满面风尘,一双眼睛依旧明耀如星。
刹那间,竟给尼达姆一种错觉,对方是可以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一方斗神。
“尼达姆斗神,你可以称我为‘明’,或者‘明王’。”
罗睺小明专门隐去了“罗睺”这个姓氏,还有李青山强行送给他的“小”,只保留了一个“明”字,让属下们称他为“明王”。
一转脸,又被强行在前面加了一个“小”字,不由很不开心。
“明王!好大的口气,连我也不敢如此自称!”尼达姆戏谑道:“你若不是如此号称,我也不会这么快注意到你。”
“明王”在阿修罗道是非常僭越的称谓。
阿修罗在渡过七次天劫,成为真神之后,到西方极乐世界,灵山大雷音寺朝见佛祖,经过一番考验之后,才有资格获封为“明王”。
明者,乃智慧光明;王者,能驾驭一切。
明王显忿怒之相,护持佛法,吓退魔障,代表着佛门威严。
一个阿修罗皇自称“明王”,就跟一个阳神修士自称“真仙”一样,狂妄到近乎无知。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罗睺小明淡然道,他不过是要拿回属于他的一切。嗯,李青山没少拿这句话跟他吹牛。
“好,很好,我很欣赏你这一点!”
“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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