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荆宇的新想法(1/2)
面对满脸不要意思前来借钱的格雷森警官,荆宇有些为难,不是自己不想借二十因为自己并没有那么多的钱可以借,他手里当掉手表的钱还剩下几十英镑,但是那是他未来一段时间的开销用的,如果全给了格雷森那么自己后面的日子怎么过?
不过如果不借钱给这位格雷森,又有点说不过去,不要提如果不是这位巡警先生一开始帮自己,恐怕自己身上的东西会被那些小家伙给抢光,那么现在的自己估计会过的更加凄惨。
于是荆宇最终还是将自己剩下不多的钱借给了格雷森。于是他现在就剩下了十几英镑,手里的资金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不过还好他的助理已经为他修改了几篇文章了,荆宇心想现在差不多可以投稿了,他希望能开始带来进账,否者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要继续变卖自己带来的东西才能维持生活。
“威廉,我昨天吩咐你的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你有没有选好投稿刊物?”,荆宇对自己的助理问道。
“是的,先生,都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可以给你”,威廉.格伦艾克回答说,他已经在姐姐的帮助下筛选了几个刊物,提供给荆宇选择,都是偏向于消遣、休闲类的杂志。
这个年代的小说大多都是以杂志连载的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的,大卖之后才会以单行本的方式面世。比如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小说《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就是首先发表在《海滨杂志》(azine)上的。当时作者柯南道尔每个福尔摩斯短篇小说的稿费是三十畿尼,差不多一畿尼等于英镑稍微多一点点。
不过考虑到那已经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了,而且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已经大受欢迎,所以稿费高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荆宇对于稿费要求也不高,他估计自己‘写作’的这些小说,每篇能有个几英镑就不错了,虽然这些小说的文学成就可不低。
至于荆宇为什么不上来就‘写作’福尔摩斯系列,那是因为他对这个时代的伦敦和社会根本没有什么了解,而福尔摩斯的故事里又有很多维多利亚晚期社会的描写,万一发表出去引起麻烦就不好了,所以他现在只会‘写’一些内容安全的文章发表。
“谢谢你,威廉”,荆宇点点头,接过助理递过来的一张纸,上面列着十几个杂志的名字,以及对于这些杂志内容、多久发行一期、发行量、受众之类的介绍。
荆宇没想到这个年轻人如此的能干,不禁对他大家赞赏。
威廉.格伦艾克倒是有些脸红,他不好意思的对荆宇说这些大多都是他姐姐帮忙整理的。
荆宇一下子好奇起来,询问他的姐姐怎么能这么了解,难道他姐姐定了如此多的杂志不成。
“不是的,先生”,威廉.格伦艾克立即解释说,“我的姐姐非常喜欢阅读,但是书籍和杂志对我们来说太贵了,所以她让我参加了一个读书俱乐部,才能看到这么多杂志。”
荆宇对这种组织很感兴趣,连忙询问详情,他知道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流行各种俱乐部,比如《八十天环游世界》里主人公就是在俱乐部里打赌才开始那趟非凡的旅行的。
根据威廉.格伦艾克的介绍,这种读书俱乐部其实也就是一个私人图书馆性质的组织,就是一群喜欢阅读但是又买不起太多书的人组成的,要知道这个时代的书籍可不是太便宜,一套精装三卷本的小说要30多个先令,折合一个半英镑。即便是便宜一些的杂志,就是那种每月刊登连载小说的杂志,一本也要1个先令多,对于大多数人也不太容易承担。
所以就有了这种组织,会定期统计会员希望购买的书籍杂志,然后通过俱乐部的成员每月会费进行采购,里面的会员就可以分享或者说借阅这些杂志、书籍了。
根据威廉.格伦艾克的说法,他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但是这种俱乐部基本上不会允许女性加入,所以只能以他的名义,然后每月只要3个先令的费用,就可以借阅杂志和书籍了,对于喜欢看书的她来说很是划算。
如此一说,荆宇倒是对这个年轻人的姐姐很是好奇,不过即便是在英国,这个时代一个男子如果打听一位女士也是非常失礼的行为,所以他只能把好奇放在心里。
接着荆宇就把另外一些文章也给了他,让他带回去继续帮自己整理文稿,虽然他觉得威廉.格伦艾克接过去的时候似乎情绪有些不对,不过他的注意力并不在这里。
等待他离开后,荆宇就开始考虑自己现在的‘可发表作品’,目前已经整理好的就是修改过的《一碗阳春面》、《绿门》、《最后一片藤叶》三篇文章,他决定要投到三家杂志社。
至于为什么选择三家杂志,那是因为如果选择一家杂志,万一被对方拒稿再投另一家,中间的时间就托的太久了,他干脆将整理好的三篇文章先邮寄给三家杂志,然后看那家先采纳,以后就有限投这家。
而且他会采用不同的笔名发表,原因也是很简单,一家杂志一期不可能为一个作家发表几篇文章,即便是他们都采纳录用,恐怕也要分成几期发表,但是如果荆宇用几个笔名的话,那么也许对方就会在一期杂志里录用几篇他的稿子。反正荆宇又不打算在这个世界里当个闻名的作家,挣钱才是他的目的。
不过这些事情就不用麻烦那个助理了,他只要整理好稿子,然后再让小厮帮他投递出去就行了。
对于文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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