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清贫不是我的错(2/2)
玉率先在中原王朝推出了一套看似十分复杂,却很实用的养廉办法。官员不能经商,当然,你让他去,他也不会去,因为经商乃士农工商之末。但防不住很多人以他人为自己的代理,前去经商捞外快。
这是言玉不允许的,他不能容忍特权阶级和商业进行苟合。
这是绝对的违法。
所以,推出了养廉国债。
这些国债,自然百姓不能购买,就是为官员单设的。
这种国债常年发行,一旦你的平时的存款和积蓄投入进去,每年年底可以根据国家整体的发展情况,分得一笔不菲的银子。
基本上来讲年初你投一百两进去,年底可以分你三百两。
三百两?三百两能干什么?他解释道,三百两银子在目前,可以买一套长安城郊区最好的宅院,顶级的宅院定价也只有二百四十两到二百八十两,可以买马二十匹,三十头牛。
这些东西与现代的某些东西相比,你可以想想到底哪个更值钱。
这些都是国家法定给你的,是用来养廉的,自然贪欲无限的人在那个时代,至少在大唐基本没有。
给你你就拿着,因为大唐能够发展得好,每一位官员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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